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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准”妈妈财迷心窍竟贩婴 刑罚6年加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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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2-3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马达恋)腹中怀着自己的骨肉,却对刚出世不久的小男婴伸手可怕的魔掌。近日,26岁的准妈妈邓某某因拐卖儿童罪于被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800元。
2011年7月3日,被告人韦某某得知广南县黑支果乡董布开发区有个男婴要出卖,便讲好价钱为16600元后联系被告人韦某,由韦某联系温某,温某又联系买家罗某某。
2011年7月4日,韦某驾驶韦大华的云HAA2XX号微型车载温某、罗某某和韦某某的妻子被告人邓某某前往黑支果乡董布开发区购买婴儿,被告人邓某某与罗某某谈价钱后商定罗某某以人民币19400元的价格购买男婴,后由邓某某付款16600元给卖婴儿的人。同去的四人携带男婴行至黑支果乡彭家山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告人邓某某2011年8月7日在广南县珠街卫生院产下一名男婴,现处于哺乳期。
广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某及其余几被告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拐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故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800元。其余四被告也分别被判处六至四年不等刑期和并处罚金。因被告人邓某某处于哺乳期,于2011年8月7日对其进行监视居祝用于运输男婴的作案工具云HAA2XX号五菱牌小型汽车一辆(含钥匙一把、机动车行驶证一本)、邓某某非法所得赃款人民币2800元及相互联系所用五部手机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原文链接:http://news.yntv.cn/content/18/20120203/204349_18_4738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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