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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随手拍”被拍者没有被拐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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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哥 发表于 2012-8-29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8月28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就“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首次发声。公安部表示,自网民自发行动开展以来,被拍的基本没有被拐儿童,建议“随手拍”发起人要谨慎从事,“不能让爱心廉价支付,更不能让无辜者心灵受伤”。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自开展以来就伴随诸多质疑(资料片)
新闻源:昨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首次就自去年在微博上兴起的“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发声。该局官方微博表示,自这一网民自发行动开展以来,被拍的基本没有被拐儿童,建议“发起人一定要谨慎从事,不能让爱心廉价支付,更不能让无辜者心灵受伤。社会需要爱心,同样也需要尊重。”
记者陈学超整理报道去年春节期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倡议并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受到众多网友支持,并在微博上形成热潮。各地网友纷纷将乞讨儿童照片上传至微博,希望家中有孩子失踪的父母能借此信息找到自己被拐的孩子。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警方也开始关注这一现象,并在本地媒体的联动下,对流浪乞讨儿童进行排查。
不过,自行动开展以来,社会上的争议之声从未停止。因效果乏善可陈,“随手拍”被疑终将成为一场“闹剧”。
凤凰卫视著名主持人闾丘露薇曾就此提出过自己的几点疑虑:1、未经监护人同意,传播未成年人照片不妥,有些国家地区会惹官非。2、未经法庭定罪,连犯罪嫌疑人都有隐私权。3、社会到底是要“宁可错杀一千”还是“宁可不损害一个无辜”?4、报警,警方不作为,投诉。5、儿童乞讨,不止拐带,亲人是否应承担法律后果?
众多律师也曾就此提出担心,认为网友的出发点虽然是好的,但随手拍照将公民照片上传至网络,质疑其为“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的做法,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不值得提倡。
活动发起人于建嵘曾就此回应称,很多人目前还存在一个误区,“我们的行动不是‘打拐’,因为有的流浪乞讨儿童并不是被拐卖的,我们的目的是让那些儿童离开乞讨,得到社会的救助。”
不过,他的这一回应并未能平息争论。
今年8月20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在北京731路公交车上看见一位小女孩边哭边喊“找妈妈”,她和同行的中年妇女口音不同,妇女“不敢正视他人”。该网友称,妇女假装打电话说,“是妈妈吗?我们很快就到了,她哭了,来跟妈妈说句话”。但她刚把手机凑到女童耳边就收了回来。因怀疑女童遭遇拐卖,这名网友将女童的照片发到网上并报警,引发网友数万条转发。
后经警方核实,女童并非被拐儿童,与其同行的妇女为其姑姑,当日是该妇女将女童从中关村接回住地。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昨日发布的微博引用了该网友上传的图片,并就此对“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提出建议。微博称,“随手拍”行动中,“被拍的基本没有被拐儿童。网上如潮般的公益热心感人肺腑,但发起人一定要谨慎从事,不能让爱心廉价支付,更不能让无辜者心灵受伤。社会需要爱心,同样也需要尊重。”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转发了该微博,并评论:“赞成。发现疑似被拐儿童可当场询问或报警核查。”
(本文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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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29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的一次扫街活动,我们和乞讨母子交谈的过程中引来了很多路人的围观,当我们跟着民警把他们带回派出所登记的时候,小孩子略带惊恐的眼睛让我印象很深;我们的“善心”是不是有些“激进”了,这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影响?“随手拍”的行动之前我是赞成的,但现在犹豫了,我不同意某些人说的“这些人已经把自己卑微到要在街边露宿乞讨的程度了就不应该在意被人家拍摄不应该觉得损害了自己的尊严“的说法,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一下:我不赞成你的生活方式,但我愿意誓死捍卫你应有的尊严!如果那次扫街活动能重来一次,我会带着零食和玩具,坐下来和颜悦色和那对母子好好聊聊,直到她们相信了我,直到那个孩子脸上露出了笑容,我们再和民警核对她的信息;我知道这很难,但我愿意尝试!
我们还有很多不足,但我们在思考,我们在争论,我们在完善!这是进步!

点评

支持!就像我儿子说的,没有人会愿意走到街头乞讨的地步,只是生活所迫,无可奈何才这样,不管是乞讨也好,生活在最底层也好,都有他的尊严,大家都应该尊重他们而不是用另类的眼光看他们!  发表于 2012-8-31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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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禾 发表于 2012-8-30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人乞讨没问题,也不应干涉,但是孩子被利用为乞讨工具,绝对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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