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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安庆潜山警方破获系列拐卖儿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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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4-3-20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们可能是被亲人送养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吴昌华 实习生刘紫君)昨日,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打拐办负责人王德贵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认为,根据案情初步判断,这5名幼儿有可能先是被父母送养,再被嫌疑人拐卖。他还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
  王德贵介绍,通过楚天都市报得知此事后,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打拐办高度重视本案,立即联系黄石市及大冶、阳新警方,得知他们均未接到当地孩子被拐的报警信息,接着联系了安徽省、安庆市及潜山县公安机关。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他分析,没有相关报案记录,这5名幼儿又都是未满月即被拐卖到安徽,极有可能是两种情况:一是,5名婴幼儿中有4名女孩,系农村贫困地区家庭因为重男轻女思想,为了再生男孩,或因为超生,将女婴送给别人“抚养”,而另一名男孩系一名未婚女子所生,也很有可能是主动“送养”,此行为属“民间送养”;二是,不排除有孩子家人出于谋利目的,有偿“送养”给嫌疑人程某。
  王德贵介绍,根据《刑法》中拐卖罪的规定和2010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假如5名婴幼儿的亲生父母确实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儿童罪论处。但收养家庭必须办理正规收养手续,否则,会影响孩子办理户口、入学等各方面。
  而如果有证据表明这些亲生父母卖掉孩子牟利,将会被以拐卖罪追究刑事责任。他解释,根据《意见》,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就要追究拐卖儿童罪。如果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
  从目前掌握的案情看,王德贵说,嫌疑人程某的行为可以确定是拐卖儿童。因为,她在将孩子送给这些寄养家庭时,分别收取了1万元到4万元不等的钱财。孩子家人的行为是否负有法律责任有待进一步甄别。省厅打拐办和黄石、大冶警方将密切配合安徽警方,进一步深入调查,努力还原事实真相,分清责任。 http://news.hexun.com/2014-03-20/163204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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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4-3-20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图文:记者探访5名被拐孩子生活境况
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年年的生活照
  图为:养母接晴晴放学
  本报特派记者舒均 摄影:见习记者姚品
  昨日早晨,一场大雨袭击安徽省潜山县官庄镇,雨水在山坳中蒸腾化成雾气,二三十米外已不见前方弯弯曲曲的山路。
  为及时了解5个被拐孩子在安徽的生活境况,本报记者冒雨驱车4小时前往大山深处的官庄镇,一一寻访5名被拐孩子在当地生活的点点滴滴。
  年年爷爷 “儿子儿媳外出打工,一直把孩子带在身边”
  被拐卖至安徽潜山官庄镇的5名孩子中,有一名今年已经5岁的男童,名叫年年。
  在该镇两名群干的带领下,记者昨日来到建在一处山坳中的年年家—一栋占地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两层小洋楼。两名群干说,年年家在当地较为富裕。
  看到门前有陌生车辆停下后,小洋楼里走出来一对60多岁的夫妇,引路的群干介绍,他们就是年年的爷爷和奶奶。
  对记者的来访,年年62岁的爷爷王某并没有显得惊讶,只是不停地说:“这个孙子,我们一家人对他比亲生的孩子更要亲”。
  王某说,他与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儿子成家后,因病无法要孩子,2008年年底,他们一家人到处托人想办法,希望能够领养一个孩子。在得知程某、施某手上有一个男婴要送养后,他们便花4万元抱养回了孙子年年。孙子到家时,因没有母乳,他们就购买奶粉,平均每个月买奶粉的费用就花了1000多元。当年,家里靠种地、养蚕生活,一年忙到头收入也就一万多元,“赚的钱几乎都花在了孙子身上”。
  儿子和儿媳,在年年没来之前,一直在外打工,年年到家后,儿媳也放弃了出门打工挣钱,直到年年长大到三岁。
  王某称,当地不少夫妇外出打工时,总是把孩子留在家里给老人看着,以免带在身边不方便,可儿子和儿媳外出打工的两年时间,不管再苦再累,一直坚持着把年年带在身边照看。
  平时,因看不到孙子,王某坚持每周给儿子打两个电话,就只是想听听,孙子在话筒中不停地喊“爷爷”。
  “在这个家里,我们所有的付出都是为了孙子,所以不可能对他不好。”王某说。
  晴晴养母 “女儿是我一手养大的,一直当亲生一样”
  在官庄镇的一所幼儿园里,记者找到正在学校午休的5岁被拐女童晴晴。晴晴圆乎乎的脸蛋上,长着一双大眼睛,两只眼睛不时地眨个不停,显得十分的活泼可爱。
  当时,晴晴正与一帮小朋友在做游戏。看到陌生人,晴晴没有感到害怕,反问记者:“你是谁啊?”
  你是晴晴吧?在家里,你最喜欢谁啊?小晴晴回答:“我喜欢爸爸、妈妈。”
  在闲聊时,有人递给晴晴一片口香糖。在间隙,记者问她,你刚才不是说喜欢爸爸、妈妈吗?怎么有好吃的糖不留给爸爸、妈妈,只见她想了一会儿,突然把手伸进口中,欲将糖掏出来。记者忙问她,怎么了,她说,掏出来留给爸爸、妈妈吃啊。
  晴晴是官庄镇的周某和林某,从犯罪嫌疑人程某、施某处花4万元“买”来的女儿。当地居民介绍,林某家中经济条件不错,靠着丈夫在外地做包工头,去年,家里还花30多万元新修了一栋楼房。
  昨日中午,记者还在晴晴的幼儿园附近,见到了晴晴的母亲林某,看到有陌生人与晴晴搭讪,她连忙过来问:“刚才,你们跟我的女儿讲了什么?”当得知只是问了她的女儿,在家里最喜欢谁时,她一脸的紧张才释然。
  “晴晴是我一手养大的,从她开始学会说话,学会走路,我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林某说,即便一年多前,她怀孕生下了一个女儿,她也一直将晴晴当成亲生女儿一样看待。
  美美养母 “现在我也不知道还能与孩子呆多久”
  今年5岁的美美,出生后10天,被程某、施某从大冶抱至官庄镇,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该镇居民施某某夫妇。如今,美美也在官庄镇一所幼儿园上学。
  昨日上午,记者辗转打听到美美的家,希望能够与其见上一面时,被美美的“母亲”施某某婉言谢绝。“现在的这种情况,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美美一直是我的心头肉,最好的都给她了。现在我也不知道还能与孩子呆多久,我可能随时会失去女儿,所以希望你们谅解。”
  随后,记者来到荨荨、彤彤所在的村组,发现两名孩子都不在家中,都随打工的“父母”外出了。
  记者了解到,地处大山深处的官庄镇,打工经济仍是一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当地,一些年轻夫妇外岀打工,为减少开支,都会将孩子留在家中让老人照顾。而这两个家庭,在外出打工时,一直将孩子带在身边,并把孩子送进了城里的幼儿园上学。
  “把孩子带到城里,两个人打工一半的收入,几乎都要花在孩子身上。”官庄镇一名群干称。
  5名被拐孩子现状
  年年、荨荨、彤彤都随养父母外出打工,并在城里上幼儿园
  晴晴、美美随养父母在官庄镇生活,已经在当地上幼儿园
  记者手记
  孩子不应是交易的商品
  这是一次特殊的寻亲经历。从武汉出发前往安徵潜山之前,我曾暗自猜想,这5名孩子过得怎样呢?
  一路探访过来,万幸的是,孩子们虽然被人从黄石拐卖至安徽,但在养父母家中,孩子们都过得还不错。
  法律专家指出,“对孩子好”不能成为非法收养孩子的借口。付出一定的费用来收养孩子的交易,不仅存在法律问题,更隐藏着道德风险。“收养”一个孩子的补偿金,相当于一般人几年的收入,在此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不排除有人可能会将生孩子、卖孩子当成职业。
  孩子的收送养,攸关孩子的权利和命运,无论在哪个国家,收送养程序都非常严格。
  根据相关法律,民间送养行为,送养人和领养人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审核、备案,其民间送养行为才合法有效。严把关口,不仅是对送养行为双方的负责,更是为了杜绝借送养之名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所以,潜山官庄镇的几名养父母借着收养孩子的名义,将收送养孩子变成私下的金钱交易,这种行为在法律面前绝不容许。现实中,类似例子还有不少,相关部门当引起关注,严格监管和查处,对背后的“灰色利益链”说不。
  对于急切想收养孩子的父母而言,也应远离这种把孩子变成商品的交易,爱孩子,就应从尊重孩子的权利做起。 http://news.hexun.com/2014-03-20/163204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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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4-3-20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黄石5名被拐幼儿获救 出生10天女婴寻亲难
1.jpg
file:///f:/360浏览器/360se6/User%20Data/Temp/Img396909272.jpg 图为:3月7日,安徽潜山警方成功解救被拐儿童 [保存到相册]
2.jpg
图为:犯罪嫌疑人程某 [保存到相册]
楚天都市报讯 特派记者舒均 汪亮亮 高家龙 通讯员李外来 摄影:记者姚品  5名被拐幼儿已知身份信息
  晴晴
  女,今年5周岁,2008年10月10日出生。
  被拐时间:孩子出生后16天。被拐地点:黄石市
  年年
  男 ,今年5周岁,2008年11月12日出生。
  被拐时间:刚出生不久。被拐地点:大冶市一歌厅梁姓女子处
  美美
  女 ,今年4周岁,2009年2月8日出生。
  被拐时间:孩子出生后10天。被拐地点:大冶市一自称刘英的女子处
  彤彤
  女,今年5周岁,2008年10月14日出生。
  被拐时间 :2008年10月底。被拐地点:黄石市
  荨荨
  女,今年3周岁,2010年7月15日出生。
  被拐时间:2010年7月22日。被拐地点:大冶市一自称"老吕"的男子处
  (注:信息来源于安徽潜山警方提供的审讯笔录。孩子均为化名,出生日期均是被拐卖时,襁褓中的纸条记载。)
  5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就被人贩子抱走,与亲生父母骨肉相离。昨日,从安徽潜山传来消息,当地警方打掉一个拐卖婴儿团伙,成功解救出5名幼儿,据嫌疑人交代,孩子们都来自湖北黄石。本报联手安徽省《新安晚报》发起"跨省寻亲宝贝回家"行动,帮他们回到父母的怀抱。
  本月7日,安徽潜山警方打掉一个拐卖婴儿团伙,解救了5名被拐卖儿童,最大的5岁,最小的才3岁。他们均来自我省黄石市(其中3人确定来自黄石大冶),被拐卖至安徽省潜山县官庄镇。拐卖他们的主要嫌疑人程某,是大冶人,嫁至安徽潜山。她说服丈夫一起从黄石、大冶拐卖孩子至官庄镇一些不能生育的家庭。
  据警方调查,5个孩子被拐卖的时间在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22日之间,孩子们被抱走时都未满月,其中有个女婴才出生10天就遭拐卖。程某落网后拒不交代孩子的具体来源。潜山警方采集了5名儿童的DNA,送往安徽省公安厅打拐库比对,没有比对出有效信息。
  本报编辑部高度重视此事,迅速派三路记者,一路奔赴安徽,一路奔赴黄石、大冶,一路与省公安厅打拐办联系。昨日,经警方配合调查显示,孩子被拐卖的时间段里,黄石、大冶两地警方没有接到5个孩子的失踪报警。
  目前,潜山县社会福利院与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养父母们签订了寄养协议,将5名孩子寄养在各自家中,直至找到他们的亲生父母。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也吁请知情人士提供线索,帮孩子们早日回家。
  【案情】
  女婴出生10天就被拐卖
  潜山县位于安徽省西南部,地处大别山东南麓,距离武汉3小时车程。
  昨日,潜山警方向本报记者介绍了程某、余某和施某等人,贩卖5名婴幼儿的经过:
  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程某和丈夫施某,从黄石拐卖一名出生才16天的女婴,在妹夫余某的牵线搭桥下,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潜山县官庄镇乐平村的周某。
  眼见一下子4万元就到手了,2008年10月,程某和施某又从黄石拐卖一名女婴,在余某的帮助下,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潜山县官庄镇乐平村的余某某。
  因得知施某"有办法"可以为无法生育的夫妇弄来孩子,2008年年底,潜山县官庄镇乐平村的王某,主动上门找施某购买孩子。于是,程某和施某两人,以收养为名,从大冶市一歌厅一梁姓女子的手中,抱来一名刚出生不久的男婴,放在家里抚养。随后,施某通过妹夫余某,联系了欲购买孩子的王某,前往大冶面谈。见面后,王某发现是名男婴,一下子拿出3万元买下孩子。
  "这下子,施某有办法可以弄到孩子的事,在官庄镇越传越有名气。"2009年的上半年,该镇的施某某,也联系施某,希望能够买一名孩子抚养。施某与程某一起,又从大冶一名叫刘英的女子处,抱来一名出生才10天左右的女婴,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施某某。
  2010年1月23日,施某因病死亡,程某仍没有收手。当年7月22日,该镇的彭某,联系上程某,表示要购买一个孩子。不久,程某便从大冶市一名自称"老吕"的男子处,抱来一名女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施某某。
  至此,该团伙从黄石、大冶等地,共拐卖晴晴(化名)、美美(化名)、彤彤(化名)、年年(化名)、荨荨(化名)等5名婴幼儿。http://sz.sohu.com/20140320/n3969092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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