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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意外怀孕男友"失踪"19岁未婚妈妈将新生儿丢进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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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9-19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晚报记者 简洁 通讯员 孟广军
  案情回顾
  2012年底,年仅18岁的晓芸(化名)正在深圳打工。对爱情还很懵懂的她,在酒吧偶然地认识了男孩阿文(化名)。两个年轻人在灯红酒绿中,感觉自己爱上了对方。很快,晓芸和阿文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晓芸也将自己彻底交给了阿文。
  一个月后,晓芸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想立刻找到阿文,告诉阿文这一切。但是,此时她才发现,她连阿文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这段闪电般开始的感情又闪电般结束了。日子一天天过去,肚子一天天鼓起来,晓芸惊慌、忧虑、无助。
  2013年6月1日儿童节,四处洋溢着欢乐的气息。然而,晓芸感受不到这一切,她的肚子开始疼痛。她隐隐约约感觉到,肚子里的宝宝要诞生了。剧烈的疼痛让晓芸不知如何是好,她向餐厅老板请了假回到宿舍。在宿舍的卫生间里,她将独自一人面对这个即将诞生的小生命,她是否能够处理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晓芸宝宝的人生又会有一个怎样的开端?
  检察官手记
  未婚妈妈遗弃女婴后投案自首
  当天下午3点,晓芸的女儿在宿舍卫生间出生了。可以想象,这个年仅19岁的女孩面对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时的那种惊慌和害怕。婴儿的啼哭声让晓芸惊慌失措,她没有太多时间去考虑应该如何对待这个婴儿。于是,她将女婴装进了一个黑色塑料袋,将袋口系上后,外面又套了一个白色塑料袋,然后扔到了五楼楼梯间的垃圾桶内。万幸的是,1个小时后,清洁工在楼梯间发现了垃圾桶内的女婴,并通知了120急救车将女婴接走。女婴后来被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接收。
  第二天,身体仍很虚弱的晓芸离开深圳回到了老家。通过媒体的报道,她知道自己的女儿还活着。她身体的变化没有瞒过妈妈的眼睛,她将一切告诉了父母。经过亲人的劝慰,晓芸渐渐冷静下来,她开始想念那个只见了一面的小宝贝了,她认识到自己做错了。晓芸鼓足勇气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表示愿意尽抚养小孩的义务,决心要独自抚养小孩成人。
  追究责任的同时更应教育感化
  晓芸遗弃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已涉嫌遗弃罪。但是,当时这个女婴还没有满月,孩子的父亲身份不明,也不知去向,所以孩子非常需要母亲的照顾。还在哺乳期的晓芸认罪、悔罪,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所以无逮捕必要。于是,法院依法对晓芸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晓芸虽然是一个遗弃自己骨肉的犯罪嫌疑人,但我们更应看到,她还是一个未满20岁的未婚妈妈。在强大的生活压力和社会舆论压力面前,出于内心的恐惧和压力,她作出了遗弃自己骨肉的行为。类似晓芸这样遗弃婴儿的年轻未婚妈妈并不少见,在事件发生后,我们除了追究她们的刑事责任、对她们进行强烈道德谴责的同时,我们更应当反思她们行为背后的社会问题,及时对她们进行教育感化,帮助她们早日重返社会。
  悔过的她有做回母亲的机会
  遗弃或杀害自己的孩子构成遗弃罪或故意杀人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近年来弃婴事件却屡屡发生,有的是对法律的无知,有的是对刑罚的漠视。我们除了要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宣传,使人们正确认识到弃婴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外,更要深入分析每个事件背后的社会原因。是因为现实生活压力所致?是因为性知识缺乏种下的苦果?还是因为只顾享受不想承担后果犯的错?或是重男轻女传统观念使然?
  在我们不断拷问当事者为何如此狠心、将自己亲骨肉弃之不顾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深入反思事件背后潜藏的社会问题。如我们的社会救助体系能不能更加健全,为这些可怜弃婴和深受生活压力的无奈母亲提供一些爱心救助?我们的社会、政府和用人单位,能不能为这些未接受过青春期性教育就已步入社会的未婚妈妈们补上这缺失的一课?如我们的教育部门、媒体能不能加强道德伦理的弘扬和宣传,让更多的父母认识到,不管你有怎样的苦衷,只要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来,就应该对他负起责任?
  惩罚从来不是刑法的目的,只是达到教育感化目的的一个手段。本案中的晓芸在案发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主动去投案,愿意承担起一个母亲的责任。同时女婴出生不到1个月,晓芸还在哺乳期,我们应当给她一个重新做回母亲的机会、给她一个重新回到社会的机会,也让宝宝能回到亲生母亲温暖的怀抱里。
  检察官简介:
  朱上宏,男,198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2002年从部队转业至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曾任职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和反渎职侵权局,现任诉讼监督局检察员,曾主办多起大案、要案。他满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与热爱,以维护公平正义、彰显人性关怀为己任,默默奋斗在基层检察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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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婴惊现垃圾桶,记者追踪到其母并告知警方;该女子之前已和男友分手   昨日中午,福田区沙嘴社区二巷135号门前的垃圾桶内,一具男婴尸体被人发现,孤零零地躺在塑料袋里。后经记者多方走访调查,终于找到孩子的母亲,于是立即通知警方。这名年仅19岁的未婚妈妈向警方交代,她只是将早产的死婴放在一家牙科诊所内后离去,但不承认将死婴扔在了垃圾桶。
  拾荒者垃圾桶内发现婴尸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见135号楼下的绿色垃圾桶前依然站着不少围观者,大家对刚刚发生的事情还在议论纷纷。目击者秦小姐称,昨日下午1时10分许,一名拾废品的男子最先发现了男婴尸体,警方随后赶到并封锁了现场。“看到婴儿尸体,觉得他太可怜了。身上一丝不挂,脏兮兮的,身体很小,大约仅有十几公分长,头发黑黑的,四肢很僵硬,可以看得出来是个男婴。”秦小姐表示,法医检验完毕后,男婴尸体被殡仪馆拉走。
  晶报:既然你无力养孩子,为什么坚持要生呢?
  小丽:我也说不清楚。
  晶报:那孩子不幸去世了,作为母亲,就没想到好好安葬他吗?
  小丽:我没有钱,不知道怎么办。当时头脑乱乱的,好害怕。
  晶报:把孩子扔了之后,你是什么心情?
  小丽:(不停地哭):我也挺难受的,也恨自己。
  记者随后在沙嘴社区二巷135号楼附近找到了那名拾废品的男子,“我当时经过楼下时,看见垃圾桶,就习惯性地上前去拾废品,发现里面有个东西软软的,仔细一看,竟然是个死婴。”拾废品男子心里一惊,赶紧打电话报了警。沙嘴社区的清洁工陈阿姨说,早上8时和中午12时,她分别两次清理过垃圾桶,都没发现有婴儿在内。现场一名负责办案的民警告诉记者,尸检结果显示,死婴出生不到一周,仅重1.5斤,属于早产儿,死亡时间大约为前晚,身上没有外伤,基本排除他杀,“初步怀疑为父母弃尸。”
  “就算已经死了也不能这样扔掉孩子啊。”“毕竟是亲生骨肉,死了也应好好安葬,怎么能像垃圾一样丢在垃圾桶内呢?”附近不少围观的群众对此愤愤不平。
  记者发现弃婴之母是未婚90后
  究竟是谁遗弃了男婴尸体?这个问题从发现尸体的那刻起,就引起了市民的多种猜疑。记者带着疑问,走访了附近的多位居民、商店老板和路人。最终从一位开士多店的男老板口中获得了一丝线索。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老板说,前日下午7点多钟,他曾看到一名年轻男子手中抱着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来到店前。“他向我买了几瓶矿泉水,说要拿去给他在诊所里住院的女朋友,随后便匆匆离去。”
  根据这条线索,记者找到了距离135号楼最近的“胡永林西医内科诊所”,记者入内后随口问了句:“昨天抱孩子的那名男子现在在哪里?”一名护士立即面有难色地说:“不知道,昨晚就走了,孩子被他父母抱去大医院了。”记者询问究竟发生了何事,该护士只说“不清楚”、“不知道”,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该护士无奈打电话叫来了诊所的负责人唐医生。唐医生最终开口说出了整件事的经过。
  唐医生说,前日晚间5时许,一名年轻女子上门求医,“她说肚子痛,疑患阑尾炎,我检查后才发现,原来她是快要生孩子了,还来不及将对方的怀孕情况问清楚时,孩子已经生了下来。是个早产儿,很难存活,我建议她马上带孩子去大医院,如果及时或许还有活下来的希望。”医生告诉记者,年轻女子仅19岁,名叫小丽(化名),未婚,当时问她谁是孩子的父亲时,她说孩子是前男友的,两人分手已半年多。小丽随后打电话叫来了前男友。唐医生表示,男子姓李,20岁左右,“李先生抱着孩子去了大医院,小丽后来也走了,两人都再也没有回来过。”
  唐医生最后向记者提供了小丽的手机号码。根据这个重要线索,记者通知民警,警方很快在一间不足10平米的出租房内找到了小丽。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对话小丽
  “我当时好害怕,不知该如何处理”
  小丽在派出所录完口供后,记者采访了她,看得出,她的身体依然十分虚弱。
  晶报:介绍一下你的情况吧?
  小丽:我今年19岁,河南人,来深圳工作快两年了,半年前跟男友分手,分手后才发现已经怀孕了。前男友一直叫我打掉,但我却想生下来,我就瞒着他,把工作辞掉,住在很便宜的旅店里,等着孩子的诞生。
  晶报:孩子出生的当天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丽:医生说是早产儿,很难存活,叫我带去大医院,但大医院的保温箱一天要收800元,我根本没钱。怀孕期间,我经常因为没钱吃饭饿肚子,我自己都营养不良,更别说孩子了,这也许是早产的主要原因吧。后来我叫来前男友,他抱着孩子跑了好几家大医院,但没人愿意收,都说孩子活不久。前男友只好把孩子抱回诊所,昨晚凌晨3点多,我当时住在诊所的病房里,正在喂孩子喝奶,他的脖子突然一歪,嘴里、鼻孔里流出奶液来,然后就没了呼吸。我当时好害怕,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就把孩子留在诊所,当晚偷偷离开了诊所。后来是你们通知我,我才知道孩子的尸体被扔进了垃圾桶。
  作者:朱毅/文、图http://city.sz.net.cn/city/2013-09/18/content_3341502_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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