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边彝族自治县政法公安机关在县城“三九”广场召开了公捕公判大会,宣布了对涉嫌故意伤害、拐卖儿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22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的决定。同时,对涉嫌故意伤害、盗窃的2起案子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判,分别判决4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当日的宣判大会上,马边县人民法院刑事法庭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他因一次故意伤人并于在逃期间再次故意伤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判入狱4年6个月,是3人中获刑最重者。
2008年12月20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孔某(在逃)电话告知犯罪嫌疑人杨某,邀其当日下午一同去见自己的前女友。由于在目的地未见到前女友,孔某和杨某前往附近网吧时碰见好友张某,并邀约一起再次去见孔的前女友。当孔在目的地与前女友母亲发生争执后,张、杨见状便上前帮忙,并对孔的前女友实施殴打。在三人与孔前女友的家属抓扯的过程中,张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对方一家属腹部刺伤,三人随即逃离现场。
张某在外逃期间,于今年4月13日窜至乐山市中区宝马街某网吧上网时,又与在此上网的蔡某发生口角,用菜刀将蔡某砍伤。
6月12日和23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和张某分别被抓获归案,孔某在逃。
来源:
http://sichuan.scol.com.cn/lsxw/20091117/200911171029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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