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332497021

路边看到的小孩

 火... [复制链接]
木青妈妈 发表于 2011-7-2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都来顶这个贴子,已经一年了,宝宝还是没有消息。我觉得人贩子们也上网,他们有可能看宝宝被发现后,就转移宝宝了,我们能不能把照片统一管理呢,这样有可能对宝贝造成危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为了保证您发布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回复及关注
建议您登陆后进行发帖操作.请点击这里
登陆注册
志愿者-小志 发表于 2011-7-21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风涵情 发表于 2011-7-21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越看宝宝越好心越疼,好好的宝宝,遭受着怎样的磨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1-7-22 09:29
宝贝,你在哪里呀。好想救你,如果再遇到你,一定不回错过你!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1-7-24 20:30
只有中国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最后一次跟贴。
回复

使用道具

木青妈妈 发表于 2011-7-2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放弃呀.现在只要想到宝宝,心情就特别的沉重.每当我和自己宝宝开心地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想到这些孩子.心里就会一沉.如果能让立法机关知道我们的心声呢.建议宝贝回家找名人一起呼吁立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子衿妈妈 发表于 2011-7-25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实话,这个网站开办的性质很好,但真的不好操作。起码应该有个人好好负责这些事情。应每个成市有办公点,哪怕简陋点。把各个城市的志愿者经常集合起来,定期培训。同一个地方的大家都有相互联系的办法。要是发现了可疑的可以联合起来帮助这些可怜的孩子。只是一味的发这些让人揪心的图片能有多大作用?每个会员可以每个月以自愿的形式交点会费。这个打拐产业是不是就能逐渐起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风涵情 发表于 2011-7-28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宝宝! 好宝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木青妈妈 发表于 2011-7-29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51# 子衿妈妈
同意你的看法,我们可以交一些会费,在每个城市都设有可以联系的人,可以给他一定的工资,但是要专门负责这方面的事,这样会有效的多,同意的跟贴,愿意出一些会费的跟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宝贝回家鞍山宝 发表于 2011-7-29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杭州民用战斗机 于 2011-7-29 13:10 编辑

回复 851# 子衿妈妈
首先,我们是通化民政局注册的,不是民政部,如果全国各城市要成立分支机构就超出了我们法定的范围,每个地区民政都要注册费用是巨大的,不注册就不能设立合法分支来运作。其次,是不好管理,这样一来每个城市的办公人员会有很多新奇的想法,会打乱协会的一些计划。再有,我们是志愿者, 不是专职人员也不可能会长时间的参加这些培训。至于发那些孩子的照片,如果不发你知道这个孩子正在遭受这些不幸的遭遇吗?如果这些事情一直都不为人知又如何引起世人的关注?在全国除西藏与台湾外,我们都有各地的志愿者团队超级群,不论哪个地方发生拐卖情况,我们都在在第一时间将照片发往全国各地的群中,全国两万多志愿者都能收到并在街头留意。通过我们的信息互动与志愿者平时的努力,已经创造了240个离散儿童回家的成功案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木青妈妈 发表于 2011-8-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拍照没有用,而是要对照片好好管理,现在上网这么简单,人贩肯定也会上网的,而且好多宝宝是在被拍照或者照片被放在网上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这是事实啊。我们都是好心,目的都是一样的。所以希望领导能想办法好好管理这些照片,不能让人随便看到,现在我们志愿者在这个网上看到的最多的是让人心酸的照片,而并没有志愿者跟进,我们其它地方的除了着急,还能做什么呢,请网站领导理解我们的心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木青妈妈 发表于 2011-8-2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宝宝就想哭,为什么我们救不了宝宝.我想我们想更实用的办法,比如呼吁政府立法,等,救救宝宝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游泳者 发表于 2011-8-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放弃,大家共同行动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木青妈妈 发表于 2011-8-3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照片上传后,就不见了宝宝,我想人贩也上网吧,这么长时间了,宝宝一直没有出现,往好里想,希望宝宝被人贩卖到了别人家里,而不再让宝宝受苦.自从登记为志愿者后,每天看这个网站,心情都会很沉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木青妈妈 发表于 2011-8-5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网站首页看到,公安部已经把乞讨儿列入摸排对象, 并鼓励群众报警,请好心人一定要报警啊!

  13类重点摸排对象为:1、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儿童;2、非亲属关系申报办理户口的儿童;3、与家庭成员户籍地址不在同一地市的儿童;4、落户时间与出生时间相差较长的儿童;5、街头流浪、乞讨、卖花、卖艺的儿童;6、被强迫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7、民政部门福利、救助机构内的儿童;8、办理收养登记的儿童;9、无出生记录或涉嫌伪造、变造出生记录的儿童;10、卫生部门有防疫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1、计生部门掌握的非亲生儿童;12、教育部门有入学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3、群众检举的来历不明儿童。
为避免“打草惊蛇”招致犯罪分子报复或将被拐儿童转移,公安部引导民众发现疑似被拐儿童后拨打110报警,不要随意在网上发布照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遥遥 发表于 2011-8-1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孩子的眼神多么无助吖`````````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宝贝球妈妈 发表于 2011-8-19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然没有找到宝贝吗?有时候真的是很无奈啊,以后看到应该先报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1-11-25 00:42
https://bbs.baobeihuijia.com/thread-79335-1-10.html在这里看到一个孩子,和上面是同一个吗?
回复

使用道具

风涵情 发表于 2011-12-20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862楼的照片不是这个 路边的小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柳叶婉绾 发表于 2011-12-20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有好消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2-2-11 00:18
宝贝,每当过节过令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你,看着你那揪心的小脸泪水不由自主的流下来。宝贝,你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回复

使用道具

随意天涯 发表于 2013-2-7 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个贴子,想起了自己的一个类似情况:看到一个很小的女孩子跪在路边乞讨,上前跟孩子简短的交流以后,打电话联系同城志愿者,想一起联手帮助这个孩子,在等志愿者的同时,跟孩子打了个招呼,去买晚餐给她吃,等我买来晚餐,却寻不到孩子了身影了。后来去扫了两天街也没有再看到孩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3-2-15 21:12
没有下文了?三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4-10-8 18:00
救救孩子吧
回复

使用道具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2 14:47 , Processed in 0.049410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