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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最易被拐卖 治本之策:由打击向防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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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阿勤 发表于 2008-3-3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03月03日 11:33:14  来源:法制日报


  看着5岁的洋洋(化名)蹦蹦跳跳的样子,作为父亲的吕富金长长地舒了口气。他明显地感觉到,曾被拐卖的阴影正在从儿子幼小的心灵里慢慢散去。

  洋洋是河南省淅川县9名儿童被拐案中的受害者之一。吕富金说,自洋洋1月4日被解救回来后,不仅瘦了,而且不大爱说话,不肯叫爸爸妈妈,更不愿见陌生人。为消除其被拐骗的记忆,家人不再谈及此事。

  事实上,河南省公安机关近年来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专项行动从未停止过,但儿童被拐卖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有关人士认为,打击拐卖儿童不是一个简单的“打”字就能解决的,“打”和“救”都是被动的、事后补救的措施,只能是一种短暂的行为,须从事前的“防范”上下工夫,落实多部门综合治理的打防机制。

  “买方市场”刺激着人贩子

  “目前,我们对于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强,决心不可谓不大,惩罚手段不可谓不严厉。”河南省公安厅一位负责人说,“处理此类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为人一旦构成拐卖儿童罪,根据情节依照现行刑法二百四十条规定,可以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但是,此类犯罪现象仍时有发生,这就不得不使我们思考此类犯罪的更深层次原因和减少、遏制此类犯罪的有效方式。”  “为什么会产生人贩子这样一个特殊群体?就是因为有相当数量的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买主存在。”办案民警调查发现,因为不育或者子女早亡,没有子女的家庭或者个人在其精神上会感到一种失落和痛苦,为达到继承“香火”和养儿防老的目的,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就通过收买儿童来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

  “拐卖儿童虽然风险大,但一旦得手后,只要未被查究,就几乎是‘无本万利’的事,高额利润极大地刺激着人贩子的发财欲望,使他们铤而走险。”据介绍,人贩子拐卖一名儿童可获利2000元至1万元。

  收买者成为打击的盲点

  “目前,对人贩子的处罚都比较严厉,但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或者处罚较少。根据刑法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由于买孩子家庭对孩子没有虐待行为,也没有阻碍公安机关的解救行动,其被处罚的可能或程度都会相应的减少和减轻。”郑州市公安局一名办案民警认为,“这样,收买者就成了打拐的盲点。正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才造成了‘买方市场’需求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

  被拐儿童的“合法化”也给打击拐卖儿童行动带来了阻力。据公安机关调查,买主买来孩子后,为了能让其在当地生活、上学,就要使其有“合法化”的身份,首先就要为其上户口。而完成这个环节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办理出生证明的方式给孩子报户口,二是通过民政部门以收养的名义办理户口。

  监护不力使人贩子有可乘之机

  “由于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的家庭在城郊接合部有很多,他们大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生活的压力下,他们无暇照顾子女,使人贩子有可乘之机。”河南省妇联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2月27日上午,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被拐卖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

  记者在郑州市一些暂住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城中村等调查发现,许多年龄在两至5岁的小孩无人照看,有的在外面玩、有的在互相追逐打闹,周围的人们都在忙着做各自的事情,没有人专门照看这些孩子。在农贸市场,做生意的家长基本上都把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带在身边,摊点旁边就是孩子玩耍的地方,孩子很容易在陌生人的哄骗下跟着走。

  遏制儿童被拐卖应综合治理

  郑州大学教授张明锁:打击并有效遏制拐卖儿童犯罪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公安、司法机关的事,需要整个社会的参与,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落实防范、打击、管理、教育等综合治理措施,实现从“打击”为重转变到“防范”为主,才能收到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建议将打击和防范拐卖儿童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目标;公安、民政等部门严格执行户口管理,建立健全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堵塞漏洞;加大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律保护力度,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就业、住房、教育、卫生等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探亲休假等制度,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和流出地都能平等分享公共服务资源。

  河南省青少年研究所所长程明武:防止儿童被拐骗,除加强对监护人和家长的监护责任教育以外,还应该对儿童进行安全知识、法律知识的教育。例如像遇到陌生人跟你说话怎么办、给你吃东西怎么办。

  河南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杨红朝:有关部门不能只专注于打击犯罪本身,还要研究何以产生犯罪的根源,从而对症下药,解决买主收买儿童存在的养儿防老、精神慰藉、延续香火等基本动机,以消除”买方市场“。比如完善社会福利保障,解决养老的问题;丰富休闲文艺生活,解决精神慰藉的问题;通过教育和宣传,纠正延续香火的封建落后思想。

  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秦三宽律师:在依法对拐卖儿童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依法加大对买主的法律追究和惩罚力度,以震慑买卖儿童的不法行为。(记者 邓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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