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2日晚,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市民黄先生尚未满周岁的儿子,在外婆抱着散步时被两名歹徒抢走。事发后,黄先生一家沉浸在巨大悲痛之中,孩子的外婆更是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多次想要自杀。不曾想,在8天后,警方就将被拐卖的孩子从千里之外的河南洛阳解救回来,抢劫、拐卖儿童的7名团伙成员被一网打尽。 记者了解到,这一切都得益于 广东警方为“打拐”而建立的快速寻查机制发挥的神效。 “以往, 拐卖儿童多采用三种方式:哄骗、诱骗无家长看管的儿童;骗取家长的信任,趁其不备将小孩抱走;熟人作案……”广东省公安厅打拐办有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近年来,随着拐卖儿童犯罪成本的增加,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逐渐向隐秘、暴力化发展,出现盗拐、以暴力抢夺儿童现象。 记者了解到,拐卖案件多为跨省区流窜作案,点多、线长、面广,取证难;拐卖嫌疑人居无定所,抓捕难。以前的打拐工作,多数时候是刑侦部门唱独角戏,打击效果受到制约。在不少从事打拐工作的基层民警看来,要与人贩子团伙式拐卖犯罪的手段相较量,警方除了要抢跑在时间前头,还需懂得整合优势资源并为自己所用。 “过去的打拐行动重在‘打击犯罪’,最终结果看破了多少案子、抓了多少不法分子。”广东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公安厅厅长梁伟发指出,“现在的理念不一样了,破了案、抓了人还不够,要‘找回孩子’才行。” 为了实现这一理念,广东省公安机关首先瞄准了立案环节。以往,出去玩耍的孩子久久不回,家长除非拿出确凿证据证明失踪人有被拐卖嫌疑,否则须等上24小时才能立案,相当部分的案件作为治安案件来处理。事实上,儿童失踪的最初几个小时是查找失踪人员、发现线索的黄金时期。 “我们办案的时候就发现,有些人贩子十分狡诈,他们能在短短几小时内,将被拐的孩子送到另一个城市。”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有关负责人说。 广东公安机关开始思索如何建立打拐长效机制。其中一条就是科学立案:以6小时为临界点立案,即如果在6小时内仍找不到失踪儿童的,就立为刑事案件处理。有关人士表示,若该制度建立起来,对第一时间及时调度资源、有效挖掘线索、快速破案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此,广东省公安厅从2009年开始试行 多警种联合快速寻查机制,并于2010年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具体来说,快速寻查机制就是接到儿童失踪报警后,立即启动刑侦、治安、巡警、交警、派出所等多警种、部门联动快速寻查。 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杨江华说:“建立快速寻查失踪儿童机制,就是要突出一个‘快’字:接警处警快,调集警力快,调查走访快,收集信息快,寻查行动快。” 以黄先生儿子被抢卖案来说,接到报警后,惠东警方立刻启动了联合快速寻查机制,并由 多警种联合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分视频监控、信息收集、调查访问、清查、串并案工作、物证、设卡盘查组等7个工作小组,由不同警种同时开展侦查工作。 经日夜奋战,9月20日,专案组通过调查摸排掌握到犯罪嫌疑人藏匿在惠东平山、深圳、河南等地。当晚23时,专案组兵分三路展收网行动开,至次日凌晨5时,专案组民警不仅将涉案的潘某等7名团伙成员一网打尽,还在洛阳警方的大力支持协助下,成功在洛阳市汝阳县一村庄内安全解救被抢卖的孩子。 由于被拐儿童多为幼儿,单凭相貌确认查找,工作难度较大。广东省公安厅动态联网公安部全国打拐DNA数据库,运用DNA远程比对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快速、高效地查找 被拐卖儿童。近5年来,全省共采集DNA数据12346份,有350名被拐儿童通过DNA数据库确认亲生父母。目前广东建立的失踪儿童父母DNA数据库数据量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居全国首位,该数据库还在不断更新完善。 “目前,广东各级公安机关对 拐卖儿童案件均采取‘一人一专案’及‘现案必破’工作要求,案件不破,被拐儿童未解救,专案组就决不放弃侦办。”杨江华说。 数据显示,5年来,广东公安机关共解救被拐儿童2000余名,解救 被拐妇女1300余名。(邓新建 黄志茂 曾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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