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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成了主妇14岁成了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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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亮 发表于 2009-1-6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孩被父亲的一名无良同事诱拐霸占

13岁成了主妇14岁成了妈妈

■本报记者王威

  

  本报讯四川男子张某在平潭打工时,将同事13岁的女儿小芬(化名)骗到外地。他霸占了小芬两年,与之生下一女,并经常虐待小芬。日前,晋安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7年有期徒刑。

  父亲的同事竟是“狼外婆”

  39岁的张某2005年从四川来到平潭打工,他和小芬的父亲是同事。小芬长得漂亮,也很外向,她跟随父亲在平潭生活。张某经常来小芬家,两人很快就熟悉了。天真的小芬并不知道,这个经常和自己玩耍的“张叔叔”已经对她动了邪念。

  2006年7月7日,小芬从平潭来到福州王庄的亲戚家里玩耍。不久后,她拨打了父亲的电话,但是手机关机了。小芬随后拨打张某的电话,询问父亲是否和他在一起。在电话中,小芬告诉“张叔叔”她想利用暑假时间打短工,减轻父亲的负担。

  张某立即谎称他有一名朋友在福州可以安排小芬打工,一个月可以轻松赚到2000多元。小芬立刻答应了。当天,张某到王庄将小芬带走。

  随后,张某和小芬一起到晋安区新店镇一个租屋落脚。当晚,张某将小芬强暴。小芬欲哭无泪,只好顺从张某。

  13岁女孩成了家庭主妇

  在新店住了十几天,张某将小芬带到泉州安溪。他在当地一个采石场找了一份搬运工的工作。每天上班前,他就将小芬锁在租屋里。有时,张某也让小芬和他一起打工。小芬每天为张某洗衣做饭,成了一名家庭主妇。

  小芬思念家人,但她既没电话也没钱。手机一直在张某手上使用,张某经常恐吓小芬不让她和家人联系,小芬在恐惧之中一直不敢和家人联系。

  去年5月8日,小芬产下一女。带着年幼的女儿,小芬更加思念亲人。今年5月19日,小芬偷拿张某的手机联系外婆,但被张某发现。张某夺下手机后,将小芬打了一顿。

  强奸幼女获刑7年

  小芬在和外婆的通话中透露了张某诱拐自己的消息,5月31日,民警在安溪找到了小芬,并抓获了张某,公诉机关随后以涉嫌强奸罪起诉张某。

  庭审中,张某辩称,小芬是遭受家庭暴力后才找到自己要离家出走,他与小芬发生性关系时,并不知道她的年龄。他否认自己霸占小芬,也没有不让小芬打电话和家人联系。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和小芬发生性关系时,小芬未满14周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以强奸论处,从重处罚,故判处张某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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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6 11:27
就这样子放过那姓张的?七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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