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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人贩” QQ视频叫卖他人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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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语盈盈 发表于 2009-1-15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某说孩子是他和小老婆生的,养不了要送人,我才介绍给人领养。”一对来昆打工的夫妇胡某和常某,伙同他们认识的楚雄人曾某,把曾某朋友2岁多的儿子拐骗出来,抱到网吧通过QQ视频“验货出售”。昨日(1月14日),曾某、胡某和常某在官渡法院受审。

    QQ视频叫卖他人娃

    被拐卖的孩子叫小作,今年2岁半。他的父母和曾某是好朋友,来自楚雄的曾某在昆明打工,租了他家旁边的房子。

    去年6月8日,小作的妈妈洗衣服时,发现儿子不见了。她着急地四处打听,才知道儿子被曾某带走了,她忙拨通了曾某妻子的电话,联系上曾某,把孩子带了回来。

    当晚8点左右,小作又跟着爸爸去附近一家麻将室里玩。小作不乖,一直在旁边吵闹,爸爸不胜其烦就想把他送回家。“你玩吧,我把孩子送回去就行了,反正我也要走了。”在场的曾某见此情景,抓准时机把小作带了出来。

    夜深了,丈夫和宝贝儿子却迟迟不归,急坏了小作的妈妈,她找到了麻将馆。“孩子没回家吗?老曾把他带走了呀!”小作的爸爸一听,发觉事情不妙,忙拨打曾某的电话。曾某接起了电话,说马上送孩子回家,夫妇俩才放下心来。

    可是,很长时间过去了,孩子还是没回家,夫妇俩又一次拨打曾某的电话,可曾某的电话居然关机了!小作父母心急火燎,赶紧报了警。

    原来,曾某打工时认识了一对夫妇——胡某和常某,他们3人早就计划好了要卖孩子。小作就是他们的目标。在小作被拐的前3天,常某就已经联系好了买主,曾某还偷偷把小作带进网吧,通过QQ视频,让想买孩子的王某夫妇提前“验货”。小作被拐后,曾某3人把孩子交给王某,得到2.2万元。事后,曾某分得1万元,胡某分得1.2万元。

    2天后,曾某和常某在楚雄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常某的配合下,很快找到了小作,但买孩子的王某夫妇已经逃回了福建。之后,公诉机关以两人涉嫌拐卖儿童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孩子是我和小老婆生的”

    “他(曾某)抱着小作时,孩子不哭不闹,我以为孩子真是曾某和小老婆生的。”昨日的庭审中,常某说,曾某告诉她,小作是他和他的小老婆生的。他和小老婆关系不好,小老婆真正的丈夫不愿意养孩子。所以想将孩子送人。买孩子的王某夫妇也是出于领养孩子的心愿。自称“受了曾某骗”的常某还当庭递交了悔过书,“作为一个母亲,我为伤害了别的母亲而悔恨万分。”

    常某的辩护人认为,常某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只是介绍作用,而且也一直以为是领养孩子,对于买卖儿童的事情,一直不知情。曾某被抓后,她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并最终找回了被拐卖的孩子。其认罪态度好,家里还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请求法院宽处。

    而曾某则辩称,胡某跟他说“卖娃娃很赚钱”,之后他们就把打起了小作的主意。后来他后悔了,可胡某威胁他:“你的老婆孩子都在楚雄,你不将小作带出来,他们就走不出楚雄了。”

    “我被‘黑吃黑’了。”曾某说起分赃的事,还觉得很冤枉。他说,他拿到钱后,胡某诱骗他用胡某的身份证开了一个账户,并将9500元存在了这个账户里,但卡和密码胡某都没给他。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曾某表示没有异议。“我是被逼迫做的这件事。我愿意承担因我的无知犯下的过错。”

    公诉机关认为,曾某和常某只是分工不同,没有作用大小之别。常某被抓后有义务如实供述,帮助找到小作不属于立功表现。而且,她还包庇了至今仍然在逃的丈夫胡某,不应从轻处罚。

    本案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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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5 14:20
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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