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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员失踪案件件要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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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9-4-29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9-04-29 01:06:08     来源:金阳时讯-贵阳晚报    
    金阳时讯消息  昨日省打黑除恶领导小组在有关会议公布,去年全省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0多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200多个。在今年的打黑除恶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相关部门将最大限度挤压犯罪嫌疑人的生存空间。
    据悉,针对近年来我省拐骗儿童妇女案件中,屡次发生拐骗少女强迫卖淫案件,省打黑除恶领导小组还提出,从如实立案、侦查和追逃三个环节入手,及时侦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逃犯,解救一批被拐儿童妇女,要严厉打击幼女、少女强迫卖淫犯罪活动的幕后操纵者。在逃犯罪嫌疑人中罪大恶极的,上报公安部申请列为“公安部督捕重大人贩子”,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
    群众到派出所、刑警队报儿童妇女失踪的,要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各级公安部门要负责将失踪人员信息录入失踪人员信息库,并采集失踪人员父母或子女的血样做DNA鉴定后录入DNA信息库。各地在采血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群众收取费用。此外,对解救的被拐卖儿童和流浪、乞讨儿童,要积极开展救助保护和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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