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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东莞丐帮黑幕 拐卖残害儿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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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3-18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月13日,某卫视栏目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曝光了犯罪团伙如何利用非人的手段,拐骗、残害未成年,逼人乞讨,从中谋取暴力的事件。犯罪团伙残忍行为令人发指。
  调查称东莞专门以乞讨谋生的约有3000余人,而在东莞城区就有1000余人。
  被控制乞丐卢某十年前失踪,被人用迷药迷晕,带至东莞,被弄断手脚并关押一年后,就被带出去乞讨。十年后,偶然遇到堂姐,家人才得知卢某情况。此时,卢某已经被迫乞讨十年。
  据了解和卢某一样被弄断手脚然后拉出去乞讨的人有很多。有专门的人员将他们放在流动的地点乞讨,到了一定时间点就过去收钱。
  有曾经在“丐帮”“混迹”的人介绍说,那些管理乞丐的人对待乞丐十分残忍,不但规定讨到的钱数,还不给吃喝,如果谁想逃就会被打得很惨。也不会带乞丐去看病,如果哪个乞丐要死了,他们就会将其抛弃。
  在“东莞丐帮”内,还有一条不成文的“取财之道”,哪个乞丐越丑、越惨、越可怜就会有高的“收入”。知情人士称,那些控制乞丐的人开的都是好车。http://news.czt.cc/shehui/2014/0318/22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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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4-3-2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打“丐帮”恶行,城市管理和救助体系须升级

 近年来在广东东莞等城市,相关犯罪分子通过暴力致使流浪儿童、老人伤残并强迫其在公共场合乞讨,手段残忍,令人触目惊心。
  犯罪分子必须受到全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然而人们不禁要追问,原本并不复杂的犯罪手段缘何能猖獗多年?
  相关报道显示,作为一个典型的“移民城市”,东莞本地居民180万人,外来人口超过1000万人。特别是作为外贸商品重要产地之一,国内外经济形势波动会带来当地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化,导致在某些时段失业人员增加。上述情况,显然给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需要刚性执法与柔性关怀的有机结合。按照现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基本遵循“自愿原则”。上述规定在充分尊重相关人员个人意志的同时也存在隐患,即受“丐帮”控制的儿童、老人等容易陷入无人管理、帮扶的境地。因此需要制订、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细则,对可能落入“丐帮”之手的弱势群体予以特别保护。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铲除“丐帮”赖以生存的土壤。
  保护儿童、老人免受“丐帮”侵害,除公安部门重拳出击、严打相关犯罪分子外,还须多部门形成合力,特别是利用社区、街道等基层力量,形成关爱、帮扶“流浪乞讨人员”的长效机制。这不仅体现了对困难群体的人文关怀,也应成为当下推进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完)
http://news.xinhuanet.com/city/2014-03/22/c_1263010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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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4-3-24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丐帮不应成为法外“江湖”        
        3月13日,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栏目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报道了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近日该报道视频被发上微博,引网友热议,称犯罪团伙的做法令人发指。对于碰到职业化乞丐该不该给钱,也成了网友议论的焦点。(3月18日南方都市报)
  武侠小说中的丐帮组织严明、互相帮助,“萧峰”、“洪七公”更是武艺高强,侠义肝胆,但现实中的东莞丐帮却完全褪去了仁义之气,惟余下凶残二字。
  据报道,在可怜丐帮的背后,往往是残暴的犯罪集团,丐帮头目自己并不乞讨,却从各地坑蒙拐骗来各种弱势人群,尤其以小孩子和残疾人士为多。他们有组织有分工,“工作程序”雷打不动,逼乞手法却是五花八门:有将他人健康身体故意摧残致残的,有将小孩子喂安眠药的……在他们眼里,残缺的血淋淋的身体是骗取同情和钱财的法宝,而其唯利是图,泯灭人性的作为更是令人发指。他们信奉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更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灰色地带,于是便有了像卢剑秋这样亲友相见不相识不能救的悲惨故事。
  据报道,在东莞专门以乞讨谋生的约有3000余人,而在东莞城区就有1000余人。人数之多超乎想象。而东莞丐帮只是全国各地职业乞讨人员庞大队伍的投影。如2013年南京市乘客针对地铁的投诉,九成与乞讨有关。他们成帮结伙,专职经营乞讨“业务”。职业化乞讨人员对城市环境、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助长了好逸恶劳、不务正业的社会风气,而在成群结队的丐帮人员流窜于各大都市时,在他们以摧残他人为乐、以挣钱为唯一目的之时,在一边制造“可怜”欺骗公众的爱心一边腰缠万贯挥霍着社会的善良之时,公共道德、人类良知、法律的尊严、他人的权益统统漠然地践踏于地。
  事实上,职业乞丐的存在非今日始,早已成为一个社会毒瘤。2003年8月,《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救助站规定自主寻求救助的制度,而妇女儿童保护组织没有管理的权限,民政部又没有执法权,公安部门则坚持没有报警就不得出警,这使很多受害者,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救助。正是由于有关部门对丐帮团伙的“三不管”,才使得操纵乞讨人员的犯罪分子为非作歹,不可一世。也使得乞讨队伍如滚雪球一般日益壮大。
  东莞丐帮已然超出了乞讨的范畴,胁迫、伤害、欺压他人已经严重触犯法律。现代文明当保护平等人权,法治国家容不得法外“江湖”。政府职能部门要有所作为,对于乞讨人员不能驱赶、不应视若无睹,更不该由着犯罪团伙“自生自灭”、坐拥自大,不知不觉吞噬健康的社会肌理和公义。严厉打击丐帮头目,积极解救陷于不幸的弱势人群,建立健全人口管理、城市管理的科学系统,杜绝丐帮致人失踪、致残等惨无人道的悲剧再度发生。(斯涵涵)
http://www.hlbrdaily.com.cn/news/61/html/198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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