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帮不应成为法外“江湖”
3月13日,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栏目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报道了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近日该报道视频被发上微博,引网友热议,称犯罪团伙的做法令人发指。对于碰到职业化乞丐该不该给钱,也成了网友议论的焦点。(3月18日南方都市报) 武侠小说中的丐帮组织严明、互相帮助,“萧峰”、“洪七公”更是武艺高强,侠义肝胆,但现实中的东莞丐帮却完全褪去了仁义之气,惟余下凶残二字。 据报道,在可怜丐帮的背后,往往是残暴的犯罪集团,丐帮头目自己并不乞讨,却从各地坑蒙拐骗来各种弱势人群,尤其以小孩子和残疾人士为多。他们有组织有分工,“工作程序”雷打不动,逼乞手法却是五花八门:有将他人健康身体故意摧残致残的,有将小孩子喂安眠药的……在他们眼里,残缺的血淋淋的身体是骗取同情和钱财的法宝,而其唯利是图,泯灭人性的作为更是令人发指。他们信奉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更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灰色地带,于是便有了像卢剑秋这样亲友相见不相识不能救的悲惨故事。 据报道,在东莞专门以乞讨谋生的约有3000余人,而在东莞城区就有1000余人。人数之多超乎想象。而东莞丐帮只是全国各地职业乞讨人员庞大队伍的投影。如2013年南京市乘客针对地铁的投诉,九成与乞讨有关。他们成帮结伙,专职经营乞讨“业务”。职业化乞讨人员对城市环境、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助长了好逸恶劳、不务正业的社会风气,而在成群结队的丐帮人员流窜于各大都市时,在他们以摧残他人为乐、以挣钱为唯一目的之时,在一边制造“可怜”欺骗公众的爱心一边腰缠万贯挥霍着社会的善良之时,公共道德、人类良知、法律的尊严、他人的权益统统漠然地践踏于地。 事实上,职业乞丐的存在非今日始,早已成为一个社会毒瘤。2003年8月,《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救助站规定自主寻求救助的制度,而妇女儿童保护组织没有管理的权限,民政部又没有执法权,公安部门则坚持没有报警就不得出警,这使很多受害者,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救助。正是由于有关部门对丐帮团伙的“三不管”,才使得操纵乞讨人员的犯罪分子为非作歹,不可一世。也使得乞讨队伍如滚雪球一般日益壮大。 东莞丐帮已然超出了乞讨的范畴,胁迫、伤害、欺压他人已经严重触犯法律。现代文明当保护平等人权,法治国家容不得法外“江湖”。政府职能部门要有所作为,对于乞讨人员不能驱赶、不应视若无睹,更不该由着犯罪团伙“自生自灭”、坐拥自大,不知不觉吞噬健康的社会肌理和公义。严厉打击丐帮头目,积极解救陷于不幸的弱势人群,建立健全人口管理、城市管理的科学系统,杜绝丐帮致人失踪、致残等惨无人道的悲剧再度发生。(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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