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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要让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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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4-5-14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火车站本来用这个洞口排风,而几个在附近流浪的孩子,则一度在这里过夜、吃饭,用这里挡风遮雨,把这没有护栏的洞,当作他们的“家”。这些流浪的孩子,就跟许多居民区里的流浪猫一样,在墙上的排风口里取暖、栖身。
  (5月14中国青年报)
  当我们的孩子还沉浸在幸福与欢乐中,还在父母怀中撒娇时,有谁会想到,在墙洞里、在大桥下、在人来人往的繁华大街每个角落里还居住着这样一群特殊群体,那就是流浪儿童。
  何为流浪儿童?按照定义,流浪儿童指的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下,离开家庭或监护人,流落于社会超过24小时,造成基本生存条件失去可靠保障而陷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2013年全国2000多个救助管理机构,其中200多个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5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是15.9万人次。因此,这一庞大的数据说明关注流浪儿童,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已迫在眉睫。
  为何会有大量流浪儿童的存在?原因在哪?经过分析,可以看到:一是经济原因,一些灾区、贫困地区经济条件的落后,致使农民的子女和城镇下岗职工的子女因生活所迫加入流浪儿行列;二是家庭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流浪儿是因父母双亡或离异、再婚,缺少家庭温暖和关怀,无人收留和抚养而离家出走;三是学校原因,一些孩子因为学习成绩不好或课业负担过重,教师、家长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导致孩子为逃避过重的心理负担而外出流浪;四是社会原因,一些成年人把孩子当成牟利工具,拐骗并控制一些孩子,让他们出来偷钱、乞讨,使他们成为犯罪的牺牲品。
  我们知道,今年5月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始施行。其中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一项内容,也是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任务。同时该办法还明确规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救助措施,主要提供临时的食宿、生活照料和返乡服务。由于流浪儿童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因此对于这个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不仅需要民政部门的努力,还需要司法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努力,在流浪儿童产生的源头处预防监控,对流浪儿童进行及时有效科学的救助,并为他们回归主流社会牵线搭桥,只有全方面调动对流浪儿童的救助资源,才能真正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的具体执行,才能真正为流浪儿童问题的解决找到更好更实际的办法。
http://news.nen.com.cn/system/2014/05/14/0122422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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