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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木鱼的眼泪

[一般新闻] 微博疯传福州大润发超市女童被拐 当天已被寻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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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5-1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珠警方辟谣:校门口有人贩子?是谣传
昨天,在微博及微信中传播的一则消息称,广州海珠区的一所小学门口有人贩子出没。该信息引起不少学生家长的恐慌。昨天下午,海珠公安局辟谣称,并未接到此类警情,请不要误信误传。

  昨天,不少家长在微博及微信中看到一则信息,“昨天下午,海珠区珠江帝景旁二实小门口出现人贩,他先故意撞倒学生,然后称要将其带往医院,幸好老师及时发现!我们已在班级进行安全教育,也请您再次跟孩子说明,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走。同时也请您按时来接孩子,并留心校门口是否有异常情况,让我们相互关心!”该则信息迅速在家长中间流传,有家长称一定准时接孩子放学。

  昨天下午,海珠警方发布辟谣称,经核查,类似谣言已在全国多地出现并传播,目前未接到过此类报警,也未发现上述情况,请大家不要误信、误传。
http://news.hexun.com/2014-05-16/164837452.html?from=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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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5-16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校门口有人贩子碰瓷拐小孩? 造谣者“偏爱”实小
谣言发布者特别“偏爱”实小等在许多城市都有的地点.

  



  此前,广州海珠区警方在官方微博上发布辟谣声明,@厦门警方在线转发了这个声明,并加以评论称,“厦门市公安局未接到此类报警,也未发现谣言中描述的情况。”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程午鹏)“二实小门口出现人贩子,先故意撞倒学生,然后称要将其带往医院……”昨日,这样一条消息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传播,@厦门警方在线发布微博辟谣。

  谣言是这样开头的:“学校发的紧急通知,有孩子的赶紧看下……”一下子吸引了大家的注意。消息中用简单的语句描述了人贩子的手段——先碰瓷撞倒孩子,又以送医院为借口想把孩子带走,但幸好“被老师及时发现”。

  短短几十个字,却把这件事描述得十分惊险,让家长们心惊肉跳。不过,“二实小”这样模糊的地点,又让人怀疑这条消息的真实性。记者上网搜索发现,这一条消息网上已有披露,内容都差不多,只是“二实小”这个模糊的地点被换成了各地学校的名称。本报记者同时发现,还有厦门家长收到另一版本的“碰瓷拐小孩”谣言,内容一样,校名则为“实小”。

  昨晚,厦门警方在官方微博辟谣,证实这是一条谣言,已在广州、南京、浙江、重庆等全国多地出现并传播。厦门市公安局未接到此类报警,也未发现谣言中描述的情况。“@厦门警方在线”发布微博辟谣,并且提醒大家不传谣、不信谣。

  >>警方提醒

  这类“人贩子拐小孩”的谣言已出现多起,谣言发布者特别“偏爱”实小、家乐福、中山公园之类在许多城市都有的地点,方便谣言从一个城市直接扩散到另一个城市。
http://haixi.cnfol.com/haixishehui/20140516/178771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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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5-16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贩撞伤小学生欲拐骗被改头换面传播 多地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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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田雪)最近,一则“小学出现人贩,故意撞伤学生欲将其拐走”的消息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涉及到北京、广州、宜兴、嘉善、上海等地。对此,各地官方均表示未接到此类报警。

  网上所传的消息称,“大家都注意—学校发的紧急通知,有孩儿的赶紧看下。家长朋友:向您通报一则重要讯息,昨天下午,二实小门口出现人贩,他先故意撞倒学生,然后称要将其带往医院,幸好老师及时发现……”该消息被冠以江阴、广州、宜兴、嘉善、上海等地广泛传播。

  对此,13日,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称,经核查,我局未接到过此类报警,请大家不要误传。

  14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经核查,我市第二实验小学并未发生此类事件,我市警方也未接到此类报警,请大家不要误信误传。同时,家长和学校也要加强对孩子安全防范教育。”

  求真栏目:

  网传西安一村长私卖土地打伤支书 官方辟谣教育部否认“出国留学将废除毕业证书认证”专家:超级磁悬浮列车时速可达3000公里是有据推测网曝南充城管大队长腰系爱马仕肇事逃逸 官方回应温州一河道惊现男尸 警方回应"他杀"传言网传西安一村长私卖土地打伤支书 官方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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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和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官方微博皆表示,经核查,类似谣言已在全国多地出现并传播。目前警方未接到过此类报警,也未发现上述情况。

  15日当天,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普陀区教育局、松江公安分局也澄清表示,目前未接到过此类报告,也未发现上述有关情况,请大家不要误信、误传。

  记者发现,除这一版本外,相似的内容在微信上流传着更详细的描述。故事称“这是清华附小上地分校老师发的还原昨天下午的事情真相:昨天我们二年级有一个小女孩遭遇到坏人。1点45分跟邻居小哥哥一起上学,在信印门口,有一男子故意推倒孩子,(孩子)受伤后说是要带孩子上医院,孩子拒绝了,说要上学,但是那人一再说:"5分钟搞定",孩子就被带走了。幸亏下午两节都是班主任的课,老师课前发现孩子没到,电话联系到孩子的奶奶。得知小女孩被带走,学校马上报警(请注意,警局是接警24小时才会出警)、报教育局。5点左右接到班上学生家长的电话,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看到了那个失踪的小女孩,大声喊孩子,坏人马上放掉女孩,逃走了。同样的事情,不久前在七小也发生过。”据北京晚报报道,经向教委和警方证实,此事为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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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一网传版本的消息也在新疆昌吉市流传。今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官方微博辟谣称“十小发生一件事,有一男子故意推到孩子,受伤后说是要带孩子上医院,孩子拒绝了,但是那人一再说"5分钟搞定",孩子就被带走了。 经核实,此信息是虚假信息,"未接到十小工作人员或学生家长报案称学生走失或被拐走的警情"。”

  不过,记者搜索发现,网络所传情况确曾发生。据广州日报报道,4月28日下午,珠海一名小学二年级的小女生在上学路上被陌生人故意撞倒,“坏叔叔”以带她去医院看病为名将其拐走。此后,珠海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事发当日下午,女生已被找回,而带走该女生的嫌疑人刘某某前晚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则“提示性”的信息被网民转发扩散,多地小学躺枪,引起众多家长以及网民的关注。专家表示:最近一些针对孩子的暴力事件频频被报道出来,使得很多家长产生了一种不安全感,家长不要轻信和传播这种未经核实的“故事”。“求真”栏目也要提醒广大网民,“善意”转发也需先核实确认,不可张冠李戴,夸大其词,以免引起他人担忧。而家长与老师也亟需对孩子做好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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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140516/n3996515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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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封雪狼 发表于 2014-5-17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路小学门口有人贩卖学生?假的

发布:2014-05-17 09:00:03作者:重庆晨报

【中华路小学门口有人贩卖学生?假的】昨天,一则关于渝中区中华路小学(原实验二小)门口有人贩子拐骗学生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疯传。消息称“人贩子先故意撞伤学生,再以送医为名实施拐骗”。其实,这一谣言早已在江苏、广州、山东等地出现过。中华路小学经核查无学生失踪和类似情况,家长们不必担心。


http://domestic.kankanews.com/c/2014-05-17/00445663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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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封雪狼 发表于 2014-5-17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一则关于渝中区中华路小学门口有人贩子拐骗学生的消息在不少学生家长之间的微信朋友圈疯传。消息称“人贩子先故意撞伤学生,再以送医为名实施拐骗”。这让家长们忧心忡忡。

  其实,这一消息早已在江苏、广州、山东、上海等地出现过,这次除地名不同,其余一模一样。

  校门口有人贩卖学生?

  昨天清晨7点过,渝中区中华路小学副校长王锋接到了一位家长打来的电话。这位家长说,微信朋友圈里有这样一条信息,说是“渝中区实验二小(现中华路小学)校门口发生故意撞伤学生,以送学生就医为名拐骗儿童的事”。

  听闻这个消息后,王锋十分吃惊。昨天上午8点过,学校领导召开紧急会议,并核查此事。

  上午10点过,中华路小学查明,校内学生并没有人失踪,学校门口也从未发生过类似的事,而且学校里的老师包括学校公众微信平台,也都没有发过类似的信息。

  学校及时发布公告辟谣

  中午11点,中华路小学在其公众微信平台上发布消息,称网上传的“小学门口出现人贩”是一条失实传言。

  下午2点半,记者来到中华路小学门口。此时,学校大门外的座椅上,已经坐了几位来接学生放学的家长。进门的操场上,学生们有的在打篮球,有的在打羽毛球。记者还注意到,学校大门口的安全警示牌上张贴了一张辟谣公告,“‘小学人贩’为谣言!学校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不传谣不信谣,净化网络环境。”

对学生加开安全教育课

  副校长王锋对记者说,虽然经过校方的全面调查,这是一个网络谣言,但这个不实的传闻已经对学校造成了一定影响,“据我所知,学校里已经有10多个班主任接到了家长打来的询问电话,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全问题。”而校方已向渝中区警方报了警。

  虽然学校周边并没有发生“人贩出没”的事,但校方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培训,下午又给孩子们加开了安全教育课,并向前来询问的家长回复解释。

  下午5点过,渝中警方也通过其官方微博“平安渝中”,转发了中华路小学关于网络(微信)失实传言的声明,进一步辟谣。

  调查>

  谣言原形发生在外地转发过程中“变了味”

  调查>

  这样一段网络不实信息是有人虚构,还是确有其事?

  根据人民网的报道,其实是上个月底发生在外地的一起事件。一名小学二年级的女生在上学路上被陌生人故意撞倒,“坏叔叔”以带她去医院看病为名将其拐走。而事发当日下午,女生已被找回,带走该女生的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这其实是一则提醒家长及学校注意学生安全的消息,随后被网民转发。在传播的过程中,不仅“变了味”,而且嫁接到了全国各地的许多小学头上。

http://internal.dbw.cn/system/2014/05/17/055728408_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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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封雪狼 发表于 2014-5-17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中华路小学贴出告示,提醒家长不要相信传言。 重庆晨报记者 胡杰 摄

昨日早上8点,上班途中,市民罗小姐看到一条名为“渝中区实验二小老师发出的关于二实小门口出现人贩,故意撞伤学生以送就医为名拐骗儿童”的微信在朋友圈被疯狂转发:

七星岗渝中区实验二小老师发的,大家都注意——学校发的紧急通知,有孩儿的赶紧看下。家长朋友:向您通报一则重要讯息,昨天下午,二实小门口出现人贩,他先故意撞倒学生,然后称要将其带往医院,幸好老师及时发现!我们已在班级进行安全教育,也请您再次跟孩子说明,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走。同时也请您按时来接孩子,并留心校门口是否有异常情况,让我们相互关心,共同维护孩子的安全!感谢大家!

罗小姐吓了一跳,自己的亲戚孩子也在这里读书,她赶紧给亲戚打电话,亲戚被问得一头雾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条微信真的可信吗?

一条疯狂转载的微信:

一上午朋友圈里都知道了

文中提及的渝中区第二实验小学,也就是现在位于七星岗的渝中区中华路小学。

我们接到罗小姐的电话后,也打开各自的朋友圈,当我们追问这条信息来源?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知道,都是看到娃儿放学后离奇失踪,也想通过转发提醒各位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从上午到下午,仅一个朋友圈就有十来条的转发量。

引起学校家长恐慌:

老师的电话都被家长打爆了

学校是否有孩子如微信所言失踪?昨日是周末,我们到学校时正值放学时间,门口有许多接孩子的家长。大门正中间贴着一张“渝中区中华路小学关于网络(微信)失实传言的声明”。而学校的老师反映说,自己的电话都被家长打爆了。

真有孩子失踪了?假的,33个班的学生都在

该校王锋副校长告诉我们,当天早上7点半,他也收到一位2010级学生家长发的微信说,网上在传有关二实小门口儿童拐骗事件,而且好多家长转发。学校立即召开行政会议,逐个班级核查是否有微信上的提到的“学生被人贩子撞倒”的情况。

“全校33个班上并没有学生被拐骗的事件。”王副校长告诉我们,学校也多方面调查,证实学校公众微信、学校官网、行政部门以及团队老师均未发出与此相关的信息。他们初步断定这是一则虚假消息。

学校再次仔细研究了微信内容,也发现上面错漏百出:微信上提及的是“渝中区实验二小”,而本校已于2011年5月更名为“渝中区中华路小学”,这显然不是指这所学校。

学校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通过学校官方认证的公众微信及班主任与家长QQ群转发学校声明。并在各个班上进行安全教育,重点教导学生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接陌生人物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保工作。

警方正告:造谣必被捉!

我们随后联系了渝中区公安分局。

采访中我们得知,渝中区警方在微信上注意到类似的情况后,也专门和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核实,确定该校没有发生类似的事件,且警方也未接到类似的报案。

随后,重庆网警、平安渝中等也在认证的微博或者微信上发布官方消息:今日有人在qq和微信上杜撰、散播渝中区实验二小(中华路小学)出现人贩的不实信息。经渝中警方和校方核查,该信息系谣言,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警方正告造谣者:勿造谣,造谣必被捉!图为谣言截图和校方声明。请大家转发,让妖言惑众者没有市场!

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谣传

王副校长告诉我们,说要查到这条转发的源头可能不太容易,因为都是说在朋友那儿看的。

采访中,我们通过调查发现,类似的消息在很多地方都先后出现过。16日《羊城晚报》、《信息时报》都刊登了同类事件的新闻,连微信转发的内容都一模一样,都是实验二小。

王副校长无奈地调侃道:“我们是躺着也中枪啊”。

王副校长也呼吁,广大家长们不要轻信网络谣言,对信息要有辨别能力,希望家长们也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安全接送和监管,共同肩负学生的平安。
http://cq.qq.com/a/20140517/0041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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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悠闲 发表于 2014-5-18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有人贩撞倒小学生再拐卖”系谣言

16日下午,北京警方在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上辟谣,最近出现的一则“小学出现人贩,故意撞伤学生欲将其拐走”的消息不实,为一则改头换面的假消息,请家长不要轻信和传播这种未经核实的“故事”。记者看到,该谣言已经演化出发生在北京、广州、江阴和宜兴等多个版本,各地政府、公安机关也分别进行辟谣。经过调查,记者发现该谣言改编自一则真实的新闻,事发地位于珠海。《广州日报》今年5月1日曾以《故意撞伤女童将其带走》为题目进行报道,报道内容称珠海一名小学二年级的小女生近日在上学路上被陌生人故意撞倒,“坏叔叔”以带她去医院看病为名将其拐走。据《北京青年报
http://news.sina.com.cn/c/2014-05-18/0100301586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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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小宇 发表于 2014-5-28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送福音”拐骗儿童属于谣传

 本台消息:记者昨天(27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有人在微博、微信和网络上发布“近期,本市出现以‘送福音’为名,用麻醉药入户拐骗儿童”事件的消息。经调查核实,这条消息纯属谣传,请大家不要偏听偏信,当遇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拨打110报警。

  此外,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络谣言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无论是在现实社会,还是在网络社会,法治意识都是应当坚守的底线,越过了这个底线,造成社会危害,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交通广播记者 李阳)
http://www.radiotj.com/gnwyw/system/2014/05/28/0004786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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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小宇 发表于 2014-5-28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冰棍的偷孩子?又是谣言!

本报5月27日讯(见习记者 孙丽娟) 近几日,一条“卖冰棍的偷孩子”的信息在QQ群、微信内到处转发。警方证实,此消息为谣言。此类谣言近年来经久不衰,大多是借用了网民的爱心、爱国心、正义感,令不明真相的网民相互转发,最终弄得人心惶惶。民警提醒:看到此类信息可多方求证,切勿轻信,更不要盲目转发。

  近几日,在QQ群、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网络信息载体上,一条“偷孩子”的信息被到处转发。该信息大致内容为:街上来了个卖冰棍的,开黑龙江牌照的车,喊“厂家批发冰棍”,那是偷孩子的。这条信息说得有鼻子有眼,称偷孩子的车是“五菱荣光(面包车)双排(座),后面是雪花板弄得保温箱”,还一再强调“不是瞎传,是真的”,甚至称是“刑警队好友”给的消息。

  而在不久前,另一条相仿的信息也被四处转发。该新闻大致内容是:二实小门口出现人贩,他先故意撞倒学生,然后称要将其带往医院……

  记者从公安环翠分局网安大队获悉,这两条信息均是谣言,相仿的此类信息也大多是谣言。通过网络搜索,记者在河北、浙江、湖南、广东、安徽等多个省市的论坛里均看到了此类信息,而另一条“二实小门前出现人贩子”的信息也是如此,许多家长对此忧心忡忡。

  民警解释,市民若遇到此类信息,可以向警方咨询,或自行在网络中搜索一下,如果全国各地都出现过类似信息,那就可以确定这就是谣言。民警也提醒市民,面对谣言,勿轻信,勿转发,以免引发更多人的不安。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依据2013年9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近年来那些盛传的谣言

  一、“见最后一面” 此类谣言有数个版本,有父母患重病的,有孩子多年未回家的,还有孩子突然失踪的,寻找者有的是电子厂工人,有的是学生,信息相同的一点是“请速到某某医院”,或请“联系某某,电话为……”

  民警解释,此类信息要么是给某医院做了广告,要么就是给电话号码所有者带来困扰,甚至有不法分子将吸金电话公布出去,骗取爱心人士拨打,以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二、“丢孩子”、“人贩子”类 此类信息大多为“某超市出现人贩子了”、“某小学门口有人贩子”、“孩子走丢了,被发现时被摘除眼角膜、割除肾脏”等。此类信息往往在全国各地转发,内容基本一致,但往往不提及具体地点、时间、人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甚至故意把地点更换为本地的地点。民警提醒,此类信息中的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一般都缺失,只需甄别一下便知真假。

  三、恐吓类、忽悠类 常常有此类信息出现在QQ群内,称若不转发便“死全家”、“生大病”等,必须转发多少个群以上方可驱除灾祸;或称某公司老总过生日,转发多少条后,QQ等级将升高等。

  四、似是而非类 说一些看似有理,其实纯属捏造的信息,比如“喷泉水里有老鼠屎、蟑螂卵,会传染皮肤病、红眼病”,其实毫无科学依据。

http://news.hexun.com/2014-05-28/165211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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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5-3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冰棍的"偷孩子"? 山东警方:家长切勿以讹传讹
近几日,一条“卖冰棍的偷孩子”的信息在QQ群、微信内到处转发。警方证实,此消息为谣言。此类谣言近年来经久不衰,大多是借用了网民的爱心、爱国心、正义感,令不明真相的网民相互转发,最终弄得人心惶惶。民警提醒:看到此类信息可多方求证,切勿轻信,更不要盲目转发。

  近几日,在QQ群、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网络信息载体上,一条“偷孩子”的信息被到处转发。该信息大致内容为:街上来了个卖冰棍的,开黑龙江牌照的车,喊“厂家批发冰棍”,那是偷孩子的。这条信息说得有鼻子有眼,称偷孩子的车是“五菱荣光(面包车)双排(座),后面是雪花板弄得保温箱”,还一再强调“不是瞎传,是真的”,甚至称是“刑警队好友”给的消息。

  而在不久前,另一条相仿的信息也被四处转发。该新闻大致内容是:二实小门口出现人贩,他先故意撞倒学生,然后称要将其带往医院……

  记者从公安环翠分局网安大队获悉,这两条信息均是谣言,相仿的此类信息也大多是谣言。通过网络搜索,记者在河北、浙江、湖南、广东、安徽等多个省市的论坛里均看到了此类信息,而另一条“二实小门前出现人贩子”的信息也是如此,许多家长对此忧心忡忡。

  民警解释,市民若遇到此类信息,可以向警方咨询,或自行在网络中搜索一下,如果全国各地都出现过类似信息,那就可以确定这就是谣言。民警也提醒市民,面对谣言,勿轻信,勿转发,以免引发更多人的不安。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依据2013年9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近年来那些盛传的谣言

  一、“见最后一面” 此类谣言有数个版本,有父母患重病的,有孩子多年未回家的,还有孩子突然失踪的,寻找者有的是电子厂工人,有的是学生,信息相同的一点是“请速到某某医院”,或请“联系某某,电话为……”

  民警解释,此类信息要么是给某医院做了广告,要么就是给电话号码所有者带来困扰,甚至有不法分子将吸金电话公布出去,骗取爱心人士拨打,以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二、“丢孩子”、“人贩子”类 此类信息大多为“某超市出现人贩子了”、“某小学门口有人贩子”、“孩子走丢了,被发现时被摘除眼角膜、割除肾脏”等。此类信息往往在全国各地转发,内容基本一致,但往往不提及具体地点、时间、人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甚至故意把地点更换为本地的地点。民警提醒,此类信息中的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一般都缺失,只需甄别一下便知真假。

  三、恐吓类、忽悠类 常常有此类信息出现在QQ群内,称若不转发便“死全家”、“生大病”等,必须转发多少个群以上方可驱除灾祸;或称某公司老总过生日,转发多少条后,QQ等级将升高等。

  四、似是而非类 说一些看似有理,其实纯属捏造的信息,比如“喷泉水里有老鼠屎、蟑螂卵,会传染皮肤病、红眼病”,其实毫无科学依据。

相关链接 

  谣言“借爱” “好心”传播

  在“卖冰棍的偷孩子”的信息中,末尾注明“用你的爱心传递一下”。在“二实小门口有人贩子”的信息中,末尾注明“果断转起,预防为先”。

  在各类网络谣言中,最为常见的词汇是“紧急求助”、“帮忙扩散”、“为了你的家人”、“好心有好报”等,甚至有转帖者为了取信于人,把信息强加到自己头上,称“亲眼所见”、“朋友的事,绝对真实”等。

  每当看到“人贩子”、“孩子丢失”类的网络信息,市民丛女士便把5岁大的儿子锁在家中,甚至把母亲从老家请来帮忙看孩子。丛女士不仅相信此类信息,也在网络中转发,甚至见到邻居、朋友就赶紧转告,“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防范一下总是好的。”

  与丛女士的做法相同,很多网民爱心泛滥,一牵扯到“爱心”、“爱国”、“正义”,便果断地把所谓的“爱心”传递下去,而缺少甄别。即便是谣言被戳穿,也自我安慰为“宁可错信一千个谣言,不可放过一个献爱的机会”。

  民警介绍,此类信息的捏造者一般为两种人,一是故意捏造信息,意图扰乱公共秩序的人;二是所谓的网络大V,为了赚取眼球而捏造谣言,以达到成名、谋利的目的。网民应注意甄别是非,切勿为人所用,损人不利己。

相关案例 

  2012年6月,经区一女孩走失。该事件经人口口相传后,演变为“女孩被摘肾”、“三名儿童被摘内脏”等谣言。威海市公安局通过警务微博辟谣,但仍有人相互转发。

  6月27日夜间,市民吕某、孟某、张某等三人相继在爱威海社区、腾讯微博散发“走失的女孩已经回家,但是少了一样东西,肾”、“经区出现少年人体器官被摘”、“三名儿童被杀且内脏丢失”等谣言,引来大量网友纷纷跟帖,许多网友对此表示惊恐不安。

  次日,因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威海市公安局依法对3人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经查,三人所获的信息均是道听途说。以张某为例,他把从工友处听来的信息发布在微博上,还刻意注明:“失踪的两名儿童家长我见过,巨额悬赏凶手”。张某对此解释为,“我根本不认识什么孩子的家长,写这句话就是为了让别人相信我说的。”(孙丽娟)(完)

http://www.sd.xinhuanet.com/sdzf/2014-05/30/c_1110929614_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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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6-6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传邯郸“抢孩子”犯罪团伙被通缉
最近一段时间,本报新闻热线、燕赵都市网报料台接到数条邯郸某地“抢孩子”的信息,不仅如此,记者了解到,在魏县、肥乡、馆陶等多地民间也有类似传言。更为离谱的是,近日,部分网友在传言中甚至附上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通缉的图片,所谓“有图有真相”,一时间,传言风起云涌。6月5日,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就此辟谣:经核实,此通缉令是警方正在侦办的另外一起案件,与“抢孩子”传闻没有关联,请广大网民不要轻信误传。

  “抢孩子”谣言传得有点滥

  “求此事真伪:前几天,有人贩子在曲周县某村趁夜晚作案,进入农民家中对儿童实施绑架偷盗,幸家人发现及时,人贩子没有得逞,狼狈而逃,极有可能潜入其他村庄作案,望大家加强注意,看好自己的孩子。”“前不久,有两名人贩子驾驶摩托车从路边休息的妇女手中抢夺孩子,在村民到达时放弃争夺,驾车而逃,幸孩子安然无事。”

  ……

  以上这些信息均来自网络,每接到这类信息,记者都会第一时间向警方询问,然而,查阅接报警记录均是没影的事儿。翻看去年本报该时间段的报道,便有一则警方关于“疯传抢孩子”的辟谣报道。“几乎每到夏、秋两季,都有这类谣言疯传,尤以农村为甚。”警方分析,夏、秋两季正值学生放假、麦收、秋收的农忙时节,随着消息蔓延,许多家长人心惶惶。公安机关只能辟谣,然而,很多人宁肯信其有,传而又传,越传越邪乎。

  6月5日,邯郸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称,近日,一些网友通过贴吧、QQ空间爆料称,邯郸市各县乡有抢孩子的团伙,并已发布通缉令。该内容经转发在网上迅速散播。经核实,“此通缉令是警方正在侦办的另外一起案件,与"抢孩子"传闻没有关联,请广大网民不要轻信误传,以免造成社会恐慌。恶意造谣、传谣的,警方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谣言动动嘴,辟谣跑断腿

  那么,今年以来,邯郸警方向社会公开辟谣多少回了,邯郸市公安局综宣处副处长张永锋说,这个数字并没有统计,除非是像“抢孩子”等传播范围广、负面影响大的信息才会公开辟谣。这些也是媒体和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

  张永锋表示,作为粉丝量超百万的官方微博,“@邯郸公安网络发言人”每当接到网友及媒体记者的询问,都会及时和指挥中心联系,组织警力核实调查,更多的时候是逐条向网友私信回复,这个数字数不胜数,工作量很大。张永锋说,全市警力很紧张,本来就不够用,如果再将力量投入到这上面,“谣言动动嘴儿,辟谣跑断腿儿”,网友点击几下鼠标,民警却要脚踏实地去核实,去调查。

  张永锋建议,最大限度地防止谣言扩散,不仅需要政府及时公开信息,还需要新媒体时代的网民增强责任心,不仅要避免“好心办坏事”,还要杜绝因为虚荣心借此提高关注度。同时,希望越来越多的网民加入辟谣队伍,主动传播辟谣内容,成为对抗谣言的正能量。
http://news.hexun.com/2014-06-06/165445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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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小宇 发表于 2014-8-27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女孩被传在全国十余城市高新区丢失 从未被找到


“请帮忙转发谢谢:曾祺轩妈妈寻人13969597919帮忙扩散。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浙江宁波高新开发区怡馨家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了。小女孩能准确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现大人都急疯了。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联系人:郑春蓉13969597919”

昨天,这样一条寻人微博被甬城网友爱心转发,大家都希望,自己的转发能给孩子家长带去一丝希望。记者核实消息,却发现近几个月内,这个叫“曾祺轩”的小朋友不断从东莞、成都、连云港、苏州、合肥、昆明等各个城市的“高新开发区”走失,从未被找到。没想到这次又从宁波高新开发区走丢了。

这则“寻人启事”写得煞有其事。还有小女孩的照片。

照片中,小姑娘穿着一件毛衣,长发,圆圆的包子脸,眼睛乌黑乌黑的,看着很可爱。这样的一个小孩走丢了自然招人怜惜。大家纷纷在微博上转发这则“寻人启事”。

记者通过搜索“曾祺轩妈妈”的手机号码,搜到44000多条,再搜“曾祺轩”的名字,也有215条结果。

记者留意到,很多网友转发同时,还希望自己的朋友看到这条微博后也能转发,帮助寻找这位走失的小姑娘。

记者拨打微博上“曾祺轩妈妈”的手机号码。电话不是宁波本地号,而且已经停机。通过网络,记者查询到,139的手机号归属地在山东聊城。

这么重要的联系手机怎么可以停机呢!高新区公安告诉记者:高新区公安近期没有接到一个关于“曾祺轩”小朋友走失的报案,而且宁波高新区并没有一个叫怡馨家园的小区。

微博消息有假!记者整个核实过程花了不到5分钟。

随后,记者在微博上搜索相关信息发现,网友们转发的同一则“寻人启事”中,有的说是在东莞的高新开发区,有的说是在合肥的高新开发区,前后加起来总共将近出现了10个城市。而今年6月份,就已经有“曾祺轩”走丢的微博在网友之间转发。

“谣言”背后

制造谣言,要么是想借转发率提高关注度,要么是消息中放进吸费电话实现电信诈骗,要么是通过造谣实现损人利己。

如果说象山谣言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关注度,或者纯粹为了博眼球,那么“曾祺轩”的谣言就是利用人的善心。

如今微博微信中传播的假消息,看似寥寥数语,实际上都经过精心设计,并不是随口胡编。梳理各种谣言,会发现很多规律,比如,谣言里地点非常具体化,城市、小区,假的比真的还像真的。但有一个特点,谣言帖上的时间基本永远是“今天”。

所谓谣言,虽然表现形式一直在变,但核心一直不变。要么求名,要么求财。

云南鲁甸发生地震后,网上很快出现灾区伤员寻找在外打工子女的假消息,谣言散播过程中,有热心网友拨打谣言消息中的手机号码后被吸费导致停机。

目前,国家已出台相关法律来打击谣言。根据相关法律,网友转发谣言超过500次或被别人浏览超过5000次,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

提醒广大市民,看到类似的消息后,转发前要三思,对网络上所谓“爱心扩散”信息不经甄别随意扩散很可能就会产生“狼来了”的负面效应,等到真有人求助时却无人相信。

很简单,一般谣言,只要在网上搜一下关键词,很快就会有结果。希望,“曾祺轩的母亲”以后别全国到处丢孩子了。
http://news.qq.com/a/20140827/0045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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