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3岁小女孩在长春市龙华大润发超市附近被人拐走的消息,通过微博、QQ群、朋友圈等方式不胫而走,长春网友纷纷转发关心小女孩的近况,不过,经记者核实,此事系谣言。 本报发现,网上关于大润发超市附近3岁多女童走失的新闻有很多,内容大体一样,只是地点为国内不同的城市。 女童被拐信息网络疯传 “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长春龙华大润发超市附近被人拐走了,小女孩能准确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现大人都急疯了,有知情者请告之,万分感谢!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记者的朋友王玲(化名)在2日23时,也转发了这条微博。 王玲是一家中外合资饮料公司的推广专员,今年26岁的她已经怀孕了。她说,看到网友发这条微博,她很着急,想帮忙帮忙找孩子,就转发了出去。 内容雷同照片竟是两人 随后,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同样一条消息,不仅是在长春出现,在吉林市,甚至在北京、广州、浙江、福建等地也曾出现,最远甚至到了海南省,并在网络上迅速扩散。 这些消息有很多雷同。被拐的都是一名3岁多的小女孩,地点都是在大润发超市附近,联系人姓名都叫郑春蓉,电话也一样。 不同的地方只有两处,一是,在“大润发超市附近”这几个字前面加上了不同的城市和地区;二是,在广东韶关、深圳两城市社交圈里,这条消息配有一张图片,而在长春没有被拐小女孩的图片。 记者仔细对比在韶关、深圳的寻人消息中小女孩的图片,发现图片并非同一个人。记者按照这条消息上的联系方式拨了过去,语音提示:您呼叫的客户已转来电提醒。电话号码归属地为福建漳州。 长春大润发超市: 没接到市民求助 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创业大街与春城大街交会处附近的大润发超市,据工作人员介绍,大润发超市在长春只此一家。 超市的客服告诉记者,她们并没有接到市民的求助,也没听说过。超市里有监控,但超市附近没有监控。 随后记者沿着超市,在附近区域询问,但无论是环卫工人还是周边饭店工作人员,都表示没听说过此事。 警方: 没有派出所要求调附近监控 记者看到,大润发超市附近并没有摄像头,只有在创业大街与春城大街交会处才有交警部门安装的摄像头,但这个地方距离大润发超市有1000多米,不可能摄录到超市附近的情形。而这点在女童被拐的消息中,却这样说道,“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 记者询问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表示,并没有接到派出所要求调取附近路段监控录像的申请。 记者又联系到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创业大街派出所的民警,对方表示并没有接到报案。民警还表示,既然其他地方都有,那一定是谣传,希望市民不要以讹传讹。 疑问 为啥都会出现大润发超市? 在全国各地疯传的女童被拐的消息中,除了电话号码和联系人一致外,还有同一个非常关键的词——大润发超市。 那有没有可能是大润发超市在炒作?大润发超市总部的一名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大润发超市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店,知名度很高,不存在这样恶意地无尺度地炒作。 大润发超市表示将保留追究造谣者恶意诽谤的权力。 擒“凶” 日照男子发谣言帖被抓 记者上网查询,类似微博最早出现在浙江杭州——7月11日19时20分,网友“逍遥客说-亞-事”发微博称:“2岁女孩项慧君,小名晴晴,刚学会说话,6月28日奶奶带着在杭州桐庐大润发超市玩,被人抱走,当时身穿红色上衣、绿色长裤,求转发!” 这条微博随后被当地辟谣,经当地媒体查证,这一事件早在7月3日就被报道了,小女孩也早已被找到,正是“晴晴”。 据《黄海晨刊》报道,“日照大润发7月14日中午发生的特大事情”的帖子一经在网络上发出,就引起了疯狂转发。当地民警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了发帖人陈某。 陈某交代,他之前在上网时发现网上有一则“大润发孩子丢失,后被拐卖”的信息,就以为是日照的大润发超市。正好去大润发购物时,听到广播说有孩子走失,信以为真,于是就发了帖子。 网友声音 辟谣后很高兴也很心寒 发现被造谣者愚弄后,不少网友表示,很失望,很心寒。 网友“笑纳百川”说,当初只是为了传递爱心,替孩子的家人担心,现在知道是假的,真是浪费感情。 网友“小志”说,没丢孩子是好事,但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真的假的,都要慎重转发了。 专家说法 系有意传播谣言造围观 为什么这条微博会在这么多城市传播?传播者的目的是什么,他们又是抱着什么心态?吉林财经大学网络传播学杨帆老师说,网络谣言共分两种,有意的谣言和无意的谣言。 女童被拐的谣言在全国各地疯传,属于有意的谣言,发布信息的这类人为了娱乐消遣,或排解网络中的空虚寂寞,不顾后果地捏造虚假信息作为噱头,进行炒作,制造围观效应。 杨帆老师说,很多人转发了这条谣言微博,转发的人就属于在制造无意的谣言,有的人是为了好意提醒大家注意,有的人是为了求真相,也有人是习惯性的转发扩散。 总喊“狼来了” 伤传递者心 长春大学社会学家刘老师表示,大家纷纷转发寻找小女孩的微博,说明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社会中有爱心的人很多,这是一种正能量的体现。 但微博作为一个小社会,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有些人通过制造噱头,微博营销,传递虚假信息,就是在破坏社会秩序。 “这个爱心传递的事情,最后被证实是谣言后,会伤了网友和热心市民积极贡献的爱心,让社会爱心透支,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一样。”刘老师说。 律师说法 网上编传谣言会被处罚 吉林法序律师事务所李志刚律师认为,在互联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不仅违反社会公德,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行为,一般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慌或人心不稳,就属于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一定的侵犯,属于违法犯罪了。 长春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谣言,是否应追究法律责任,应从其是否造成恶劣后果,及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来判断。对于那些影响公共安全,造成恶劣社会后果的,警方将会介入调查,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记者 李雄 实习生 王婧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