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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活动] 被拐儿沦为乞讨工具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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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zzw 发表于 2009-8-7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年前,湖南常宁四岁多的小男孩罗鑫突然失踪,全家陷入了难以名状地痛苦之中。四处找寻,音讯全无,但罗鑫父母不言放弃。几年来,为了寻找罗鑫,父母走遍了全国全国各地,负债累累、倾家荡产、身心疲惫,为了找回孩子,他们在所不辞。这期间宝贝回家的志愿者们给了他们无私的帮助和莫大的支持,使他们更坚定了信心。却怎么也没想到,小罗鑫是被一个黑心的老头用一颗糖果骗走的,从此在家里想小皇帝一样的罗鑫成了这个乞丐的乞讨道具。因为缺乏相关政府部门的及时救助,这个乞丐居然就带着孩子在罗鑫家不远的地方乞讨了三年。组织儿童乞讨严重危害儿童身心健康和人身自由,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对此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均有明确规定。那为什么有关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置若罔闻,视而不见,致使小罗鑫就在家附近被犯罪份子强迫乞讨达三年之久。

    在热心群众的举报下,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拘留,罗鑫已经安全回到父母的身边。但我认为该犯罪嫌疑人已经涉嫌拐骗儿童罪和组织儿童乞讨罪,希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让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失而复得,固然令人欣慰,但又有多少孩子还流落街头,乞讨卖艺,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谋取暴利的工具。据宝贝回家志愿者调查,在全国各地城市街头乞讨的儿童绝大部分都由违法犯罪份子幕后控制,而每个乞讨儿童每个月会给他们带来3千至2万的非法收入。据民政部2008年11月24日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字我国流浪街头的未成年人达100至150万之巨。当我们的孩子坐在明净的教室里接受义务教育的时候,当我们的孩子躺在母亲的怀里安然入睡的时候,这些数以百万计的流浪儿童却在暴利威逼之下,即使在严寒的冬日,仍然衣衫单薄的赤脚游荡在街头,而只要不能完成每天的乞讨任务,他们则会遭受挨饿、罚站抑或是随时而至的暴打。而据案例显示,一些乞丐为了引得更多路人的同情和施舍,居然丧尽天良的对乞讨儿童进行肢体迫害,其犯罪行为令人发指。7月31日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

》,我们殷切的期望待各级执法部门“以人为本”,密切配合,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让我们的孩子不再流浪,让所有的母亲不再流泪,努力为中国儿童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罗鑫的爸爸告诉志愿者们,虽然经历了三年的磨难,孩子还没忘记他们,回到家的当天就回忆起了以前的一切,亲亲的叫起了爸爸妈妈。孩子脸上多个明显的伤疤,但年龄太小的他也说不清楚伤疤怎么形成的,而罗鑫爸爸很庆幸罗鑫没被这个黑心的乞丐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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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8-7 10:57
把这个帖子个大望战转发,让别人也知道各种原由,有些人走到街上看到乞讨小孩根本不知道这个孩子是给坏人利用的,就象我当初看到这种,就觉得家长怎么这么狠心,没想到带孩子乞讨的大人是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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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huimin 发表于 2009-8-7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太好了,这个通知的发出就是给了我们志愿者一个武器。我建议各位志愿者熟读这份文件,以后遇上报警时能够提醒或者质问警察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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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8-7 12:58
我有个想法,虽然不太雅但是觉得其实有用。

国家应该给真正困难的人发一个证件,没有这个证件的人就不允许乞讨流浪。

大家要想到,还是有很多人,真的是走投无路去乞讨的,比如那个小宇妈妈也带小宇乞讨过。

但是我觉得政府不会这么做,这么做很丢脸,颁发证件允许人乞讨。除非搞个隐晦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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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 发表于 2009-8-7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政府是负责任的,那么应该强制收容乞讨的未成年人,即使是他们的亲生父母让他们乞讨的!

大多数乞讨孩子都是来历不明的,如果政府重视,强制收容,起码让被拐的孩子免于陷入最可悲的境地!(沦为乞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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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8-7 14:37
坚决不给乞讨儿童一分钱,没有了利用价值就没有了拐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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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牡丹 发表于 2009-8-8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胡杨在2009-8-7 13:39:58的发言:

如果政府是负责任的,那么应该强制收容乞讨的未成年人,即使是他们的亲生父母让他们乞讨的!

大多数乞讨孩子都是来历不明的,如果政府重视,强制收容,起码让被拐的孩子免于陷入最可悲的境地!(沦为乞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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