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王某为了让丈夫相信自己能生育,先谎称怀孕,再拐来女婴,声称是亲生的——近日,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她入狱4年,赔偿被拐骗小孩父母105362.50元。
原来,王某与丈夫一直两地分居。她自以为不能生育,又怕丈夫知道,于是,在2006年11月份,她跟丈夫说自己“怀孕了”。到了去年5月29日,她又来到东莞市沙田镇某村,想拐骗一个婴儿充数。刚好,该村的谢某某带着自己的新生女儿经过。于是,王某就故意上前搭讪,与之结识。
6月24日,两人到沙田镇某商场购物。王某说,自己先结账,抱着女婴在外面等,就这么一去不返了——原来,王某将女婴拐到佛山市南海区某村与丈夫团聚,并欺骗丈夫说:女婴是早产儿。
没想到,同年8月,小女婴因病死亡。夫妇俩将她埋在出租屋后的小山。这时,公安机关已接到女婴亲生妈妈的报案,一举将王某抓获,并起回女婴尸体。
案件审理过程中,女婴的父母向法院提出,要王某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05362.5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拐来婴儿,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同时,王某这么一拐,孩子就失去了父母的监护,最终因病死亡,所以,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最后,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女婴父母105362.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