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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妇女拐女婴充亲儿骗丈夫 女婴病故获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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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蓝 发表于 2008-4-25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妇女王某为了让丈夫相信自己能生育,先谎称怀孕,再拐来女婴,声称是亲生的——近日,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她入狱4年,赔偿被拐骗小孩父母105362.50元。

     原来,王某与丈夫一直两地分居。她自以为不能生育,又怕丈夫知道,于是,在2006年11月份,她跟丈夫说自己“怀孕了”。到了去年5月29日,她又来到东莞市沙田镇某村,想拐骗一个婴儿充数。刚好,该村的谢某某带着自己的新生女儿经过。于是,王某就故意上前搭讪,与之结识。

  6月24日,两人到沙田镇某商场购物。王某说,自己先结账,抱着女婴在外面等,就这么一去不返了——原来,王某将女婴拐到佛山市南海区某村与丈夫团聚,并欺骗丈夫说:女婴是早产儿。

  没想到,同年8月,小女婴因病死亡。夫妇俩将她埋在出租屋后的小山。这时,公安机关已接到女婴亲生妈妈的报案,一举将王某抓获,并起回女婴尸体。

  案件审理过程中,女婴的父母向法院提出,要王某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05362.5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拐来婴儿,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同时,王某这么一拐,孩子就失去了父母的监护,最终因病死亡,所以,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最后,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女婴父母1053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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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阿勤 发表于 2008-4-25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证明自己有生育能力妻子拐骗他人婴儿充数

2008-04-25 13:17:34 来源: 金羊网(广州) 

  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这名妇女4年徒刑并赔偿孩子父母10万多元

  本报讯记者 郑思琪、通讯员 祁爱联报道:为使丈夫相信自己能够生育子女,一名妇女向两地分居的丈夫谎称自己怀孕拐走别人的女婴抚养并致女婴因病死亡。东莞市人民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对该妇女判刑4年,并判决其向被拐儿童的父母赔偿10万多元。

  王×的丈夫在佛山工作,夫妻俩长期两地分居。由于王×婚后迟迟没有怀孕,便以为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她害怕丈夫知道此事,于2006年11月向丈夫谎称自己已经怀孕,在她成为“孕妇”6个月后,王×于去年5月29日来到东莞市沙田镇某村寻找一个婴儿交差。期间,她碰上了该村的谢×蓉,正好带着刚出生22天的女婴出来逛街。王×故意上前搭讪,与对方混熟后,王×约谢×蓉一起到沙田镇某商场购物。期间,王×以帮谢×蓉抱女婴在外面等为由,趁机抱走女婴并逃离现场。随后,王×直接带着女婴到佛山南海区某村与丈夫团聚,并对丈夫孔×山称,该女婴是其早产所生。随后,夫妻俩一起在该村抚养女婴。同年8月,女婴因病死亡,王×夫妇将女婴埋于出租屋后的小山处。

  后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将王×抓获归案,并带回被拐女婴尸体。经法院审理,王×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

  (编辑:健健)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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