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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女子抱走2个月大男婴 12小时内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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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6-19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06-19 15:46:12 新华网
刘雅被法警带到被告席时还在怯生生地浑身颤抖,很难相信就是这个23岁的女孩,为了一己私利,把2个月大的男婴偷偷送人。6月18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就刘雅涉嫌拐骗儿童罪进行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刘雅系安徽凤阳农民,不久前随同乡来到上海打工,借住在老乡高某家中。适逢高某刚刚生产,宝宝需要人照顾,刘雅就自告奋勇为高某照顾两个月大的小小(化名)。今年年初,刘雅不知从什么途径听说有人愿出20万元买个男孩,就开始打起了小小的主意。2008年4月17日0时许,刘雅把小小从熟睡的高某身边抱走,随后在武威路的旅馆里开了一间房,把孩子安置在房中。由于小小一直大声吵闹,把刘雅搅得心里发慌,出于害怕,刘雅又偷偷地把小小抱回给高某。这天深夜,刘雅辗转难眠,一面是高额的利诱,一面是良心的谴责,到最后金钱的诱惑战胜了一切。终于在凌晨4点,刘雅又一次抱起了沉睡的小小,去了原先的旅馆。     高某清晨醒来,发现儿子不见了,全家大为惊慌。这时,刘雅为了避免嫌疑,又回到高家,乘其不备留下一张以高某母亲名义写的字条,声称孩子已经被高母带走。她以为这样就能拖延高某报警,然后立即把孩子转手。于是刘雅在中午回到旅馆,抱起孩子准备开溜,行至武威路大桥下,碰巧与正在寻人的小小父亲遇见。孩子父亲立即报警,将刘雅抓获。     法院认为,刘雅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刘雅到案后自愿认罪,并未造成重大危害,可酌情从轻处罚,所以做出了上述判决。(张敏娴)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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