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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抚顺社会散居学龄孤儿可免费到省孤儿学校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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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守护 发表于 2012-2-29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凡户籍在抚顺市,年龄在6岁至18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正常学习智力的未成年人到辽宁省孤儿学校读书,免除一切学习和生活费用。这是2月27日从市民政局获得的社会福利新政。这一新政将惠及抚顺市社会散居孤儿等200余人。
  去年10月,辽宁省孤儿学校整体搬迁至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新校区。这所崭新的省孤儿学校是目前全国建设标准最高、功能最全、设施最完备、规模最大的孤儿学校,也是我国唯一一所集九年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于一体的社会福利学校。孤儿在这里可以享受到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
  今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孤儿到省孤儿学校就学有关政策的通知》,抚顺市在儿童(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父母双亡或宣告死亡、失踪,由亲属或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孤儿,因父母服刑、重度残疾或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弃养)等原因造成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因流浪乞讨查找不到监护人并在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未成年人均可免费到省孤儿学校读书。在校学习毕业考入高中、中专和大专等高等院校的孤儿,其学习和生活费用继续由省孤儿学校负责。
  目前,抚顺市约有孤儿450人,其中6岁至18周岁以内的孤儿约200人。截至2月27日,抚顺市有50余名符合指定条件的学龄孤儿正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新闻来源连接:http://www.ln.gov.cn/zfxx/qsgd/ass_2/ans4/201202/t20120229_823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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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 发表于 2012-2-29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越来越好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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