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441|回复: 0

[打拐政策] 建昌法院:拐卖留守儿童成为打击重点

[复制链接]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2-3-21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农村富余劳力进城务工的不断增加,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急剧上升,且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由于缺少父母关爱,亲情缺“慰”、生活缺“助”、心理缺“疏”、学习缺“导”、安全缺“护”等问题在留守儿童中十分突出。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法律职能部门的建昌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维权工作。
  建昌法院积极联合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学校等单位,扎实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法律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切实转变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留守儿童托管人的重养轻教、娇惯溺爱等旧习,引导更新观念,学会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同时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严打的同时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建昌法院始终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严厉打击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侵害对象的抢劫、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有效打击形成保护留守儿童的良好司法环境。同时,建昌法院将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涉及留守儿童追索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等案件,建立快速维权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查、优先立案,快审快执。
  在留守少年儿童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建昌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强化跟踪帮教,促使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在审理抚养、离婚、赔偿等案件中,注重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情感保护。特别是在审理涉及留守儿童父母的离婚案件时,坚持把调解作为案件处理的首选方式,把“和好”作为案件处理结果的首选目标,对于和好无望的,坚持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去年至今,法院所审执结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未出现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辍学和违法犯罪的现象。http://www.lnfzb.com/news_view.aspx?id=20120321083811000

该贴已经同步到 上海月月的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2-25 09:54 , Processed in 0.042594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