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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被迫卖淫 如入人间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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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天飞雨 发表于 2008-9-2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华新闻网--金华日报--七版    金华新闻网 2008-09-02 00:58:45.0

 


受骗被迫卖淫 如入人间地狱

东阳警方日前解救16名受害妇女

 

发布时间: 2008-09-02  来源: 金华日报     

 

    东阳警方日前破获一起涉嫌介绍、组织、强迫卖淫案,成功解救16名受害人。8月29日,专案组又赴宁波抓捕逃逸的犯罪嫌疑人。
    7月8日晚,东阳市南市街道陆某夫妇将陈小燕、陈小平夫妇扭送至东阳市公安局白云派出所,称他们16岁的女儿被陈小燕夫妇拐卖到宁波卖淫,现不知去向。
    审查得知,陈小燕、陈小平夫妇是仙居县人。今年初,他们在横店、东阳城区等地四处张贴招工广告。刚参加完中考的陆某的女儿看到广告后前往应聘,结果被陈小燕夫妇诱骗卖给宁波开美容店的谷长军。至今,两人用同样手段以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拐卖了五六名妇女。
    根据线索,东阳警方赶赴宁波将谷长军抓获。
    28岁的谷长军与27岁的妻子谷春萍同是永嘉县人,他们与陈小燕夫妇勾结并与各美容店合作买卖妇女30多人,陆某的女儿就被谷长军卖给温州的一家美容院。据谷长军交代,2007年11月1日,在义乌,谷长军从陈小燕夫妇手中将贵州籍的黄某骗至宁波自己的美容店里。黄某见是卖淫就拒绝了。谷长军就采用打骂、持刀恐吓等手段逼其就范。然后谷春萍对黄某说,你想走可以,但必须再叫一个老乡来。她强迫黄某打电话将在义乌打工的女子杨某骗至宁波,用同样手段逼其卖淫。被谷长军等人拐骗的女子一般为20岁左右,年龄最小的河南籍的石某还不满15岁。谷春萍对她们极其严厉,不让她们走出美容院半步,她们的日用生活品全都由谷春萍置办并从她们的工资中扣除费用。谷春萍还规定她们相互间不准交流,否则扣工资或采取恐吓、暴力殴打等进行威胁。更令人发指的是,谷春萍经常用药物控制拐骗来的妇女的经期,强迫其卖淫,并规定每人每天接客人“指标”,少了就打骂。由于黄某有点胖,谷春萍怕她吃多了再发胖,就限制她的饭量,黄某多吃一点就受到打骂。
    谷长军、陈小燕、陈小平、谷春萍等人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单能平)
 作者: 单能平 责任编辑: 诸葛淼

 

http://www.jhnews.com.cn/jhrb/2008-09/02/content_2476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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