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439|回复: 4

[打拐政策]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专项行动启动

[复制链接]
战士 发表于 2012-3-16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淮安新闻网3月14日讯(记者 叶列)昨天下午,全省“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省“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副市长陆长苏在淮安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高度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分工协作,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部门职责,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经常化的救助保护服务,及时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家,帮其回归家庭,不断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保障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链接:http://news.hynews.net/20120314/54697.shtml
为了保证您发布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回复及关注
建议您登陆后进行发帖操作.请点击这里
登陆注册
不败 发表于 2012-4-1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部门联合正式启动"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本报讯(郑南昌)为了进一步贯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近日,我市成立了包括民政、综治、公安、教育、财政、人保、、卫生、城管等部门在内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标志着“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在吉安正式启动。    据悉,“回家行动”中,各部门各负其责,共同联动。民政部门将以四级联动救助工作网络和救助专用车为依托,经常性组织街面巡查,根据流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采取多 种方式引导其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组织社工、志愿者进行一对一的劝导、救助服务。县(市、区)发现的本地流浪未成年人,及时送回到家庭或送给监护人;发现外地流浪未成年人,统一送往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救助站)。
    财政部门将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资金安排力度,建立起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足额列支救助资金和专项行动经费,加快县级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 护中心建设步伐。编制部门将帮助救助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救助管理机构教师职称和工资倾斜政策。公安部门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要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采用胁迫、诱骗等方式组织、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将充分利用警务进社区的工作优势,建立社区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救助流浪未成年人。
    卫生部门将根据需要在救助保护机构派驻医生或设立医务室。教育部门将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接收工作,对职业学校接收的家庭经济困难并符合条件的返乡未成年人予以资助或减免学费;对不适合入校接受教育的,支持救助保护机构开展替代教育,做好教育矫治。人保部门将对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对问题家庭要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生活困难的,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对严重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追究其责任。城市管理部门将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和劝导流浪未成年人,告知并协助公安或民政部门将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新闻链接:http://ja.jxcn.cn/2012/0330/100122665.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2-4-2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启动 开展主动救助服务

中国江苏网4月2日讯 昨天是江苏省确定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启动日。我市在文化宫广场举行启动仪式,进一步明确通过集中救助,到6月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市政协副主席张云云参加启动仪式。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是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卫生部等八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的统一行动。活动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主要任务是依法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以及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等活动,积极主动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
  我市民政部门将开展主动救助服务,在城市繁华街区、交通要道等人流量大的区域设立救助引导牌、宣传栏等,引导流浪未成年人接受救助;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拐行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并及时接收公安机关解救的流浪未成年人;各救助管理机构将全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教育矫治、技能培训、文体娱乐等活动,为他们回归家庭、妥善安置积极创造条件。此外,我市还将通过落实城乡低保、孤儿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帮助困境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防止因生活贫困而外出流浪。
  (徐克禹 盛冠玉 周茜)
来源链接:http://js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2/04/02/013071197.s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2-4-2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启动

苏报讯(记者 吴军)昨天上午,我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在平江区万达广场启动,首批1名流浪未成年人在市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护送下踏上回家之路。记者从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上获悉,我市明确力争在今年6月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这名儿童叫李鹤(化名),来自云南曲靖,父母在外做生意,家中有一姐姐。10多天前,他从昆明到常熟找工作未果,身上的几百元钱全部花光。在好心人指点下,他来到常熟市救助站求助,后由常熟站转至苏州市救助管理站。他知道马上能回家后十分高兴。启动仪式结束后,由市公安、城管、卫生、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巡逻救助小组,分赴南、北、中三个方向的商业区、车站等人流量大、人口密集的地区,进行现场巡逻救助,未发现街面有流浪未成年人。
据了解,去年12月,民政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今年1月到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我省于今年4月1日启动全省“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来自市救助管理站的统计显示,去年全市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300人,其中未成年流浪人员780人。该站站长王友虎说,下一步市救助管理站将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性措施,发现一个救助一个,直至护送至辖区救助站予以临时安置。同时,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操纵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他表示,市救助管理站将对被护送的流浪孩子进行回访。他还说,在街面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可拨110。

来源链接:http://news.subaonet.com/2012/0402/900049.s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2-4-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集中救助行动

南通网讯(记者吴银华)昨天,“南通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集中救助行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管理站举行,到今年6月底,我市要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据市救助站站长朱文香介绍,我市将紧紧围绕全国正在开展的“接送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主题,开展集中救助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流浪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流浪未成年人乞讨或实施违法犯罪等活动。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教育培训、医疗救治、心理辅导、返乡安置等救助工作,促进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回顾社会。
  根据行动方案,3月至 4月上旬,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对社区公共场所、困境家庭等源头的巡查、救助、排查工作。4月到6月,开展集中救助行动,以救助管理机构为依托、以市区16个试点街道、村(居)委会的救助点为网点、以社会志愿者服务为补充,建立社区困境家庭信息库,做好源头救助的各项基础工作。

来源链接:http://www.zgnt.net/content/2012-04/02/content_2028854.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4 01:32 , Processed in 0.036396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