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救助管理站及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进入主体框架建设。本报记者钟玉成摄
本报讯 近年来,作为凉山州州府西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变化日新月异备受关注。然而,与此同时,作为政府民生担当,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孤残儿童较多的现实也不可回避。
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市救助管理站职责划分,西昌市救助管理站负责西昌城区凉山州17个县(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同时承担政府相关部门交办的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社会弃婴、被解救的拐卖儿童、吸贩毒人员母婴分离后儿童的救助、管理、安置等工作。然而,成立于1988年、驻地在小庙乡李家村的西昌市救助管理站,在开展救助工作中,由于规模小、设施简陋、功能不全、布局不合理,加之离城区较远,交通不便,难以满足受助人员的需求。对求助人员入站、送医院救治、接受义务教育的流浪儿童入学等带来诸多不便和安全隐患。
为完善西昌市救助站基础设施,使之适应西昌城市发展的步伐,更好地开展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西昌市政府决定将西昌市救助管理站进行搬迁。按照《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分布合理,设置在交通便利、容易查找、远离危险的区域”的要求,2011年4月,西昌市政府同意将原市公安局看守所(武警中队)土地划拨市民政局新建一所为流浪乞讨人员、孤残儿童服务,集临时救助、抚养、救治、教育、康复、特教于一体的“西昌市救助保护中心”以及突遇灾祸的居民提供时时紧急避救服务的场所。2011年4月28日,西昌市发改局对“西昌市救助管理站及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批准立项。工程项目占地5亩,总投资760万元。
目前,工程已进入主体框架建设阶段。http://roll.sohu.com/20120412/n340345281.shtml
作者: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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