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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女聋哑人租房组建“敲车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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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9-2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09月21日02:00  华龙网-重庆晚报    女聋哑租房组建“敲车党”
  制图 郭娟
   女聋哑租房组建“敲车党”
  渝中区法院刑庭法官乔梁
  1个22岁的女聋哑,组织了8个流浪聋哑,租房让他们居住,还找人为他们洗衣、煮饭。当他们在衣食有了保障后,便在两个“组长”的带领下,经常等候在主城区的堵车路段,以敲车门的方式抢夺车内财物……
  昨天,此案审判长乔梁讲述了该案台前幕后的故事。
  女律师
  驾豪车被抢夺
  2007年2月7日下午5时许,正值下班高峰,主城区的道路上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拥堵。
  渝中区黄花园一带也出现长长的车龙,一位美女开着豪华轿车融入车龙里。当她行驶到黄花园车站附近时,突然听到有人敲她的左边车窗。她以为有什么事,便摇下车窗,只见那个男子用手比划起来——原来,这是个聋哑。
  就在她想弄明白这个聋哑的意图时,右边车门突然被打开,副驾驶座位上的一个LV牌手提包被抢走。因为来不及跳下车,她只有眼睁睁看着这伙人跑掉。
  事后,警方调查了解到,被抢夺的美女是位律师,被抢走的LV包内,有4.5万元现金。
  该头目
  竟是个女聋哑
  两个月后,一个聋哑“敲车党”团伙落网。
  嫌疑人贾虎交代,他们专抢那些看上去比较豪华的车,而且只对单身驾驶员下手。手法是:观察堵车路段后,用手势通知同伙对哪辆车下手,随后一人佯装上前在左边敲车门问路,吸引驾驶员的注意力,另一人就趁机迅速拉开右车门,抢走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包。逃跑途中,还有同伙负责接应。
  贾虎和其他成员交代,抢夺得手后,要如数上交给“组织”。组织的领导是一个22岁江津籍女聋哑,叫钟美莎。
  法院查实,这个“敲车党”的成员大多来自山东、安徽、河南等外省市,绝大部分成员年龄比钟美莎大,而且绝大部分成员是男性。
  怕开除
  成员忠于“组织”
  那么,钟美莎是如何取得这个团伙的领导权的?团伙成员为什么会服她管?
  据钟美莎交代,她一直在幕后操纵,从来不出面作案,一般只在茶馆、麻将馆打麻将。她把手下的8个聋哑分成两个组,分别由李永胜、虞立利担任组长,并负责现场指挥。她从不说该怎样去抢,只是叫李永胜、虞立利出去“工作”。
  李、虞二人找到钱后,会全额上交给她,没人敢私自扣下一分钱。那是因为:只要有人不听话,就会被她“教育”。她平时要给成员灌输一种“管理”理念:作为一个聋哑团体,虽然大家分工不同,但都要冒被受害者打、被警察抓的风险去“挣钱”,确实不容易。为了公平,抢了钱就大家一起开销、一起用。如果教育还不改正的话,她会把他们开除。如果被开除,就会没有饭吃、没有地方睡觉,所以这些人就很听话。
  办案人员称,如果在那里不听话的话,还会受到饿饭、挨打等处罚。
  女“当家”
  设法笼络成员
  钟美莎交代,这些聋哑把钱找回来后,都交给她。她拿一小部分发给大家,一部分作为生活开支,剩下的由她掌控。
  为了让外出的成员安心,并在回家后有好吃的,她叫男友帮忙,在沙坪坝租了一套房,还请来同是聋哑的女子做家务,洗衣、做饭、买菜。
  钟美莎还要管成员怎么花钱。如果有谁需要购买衣服,她要拿钱;有人回家探亲,她要发路费。
  当初,李永胜负责的小组抢夺女律师4.5万元后,李就用手机发短信给钟美莎。此时,她正在江北王茶馆打麻将。打完麻将回到租赁屋,她看见桌上有一堆钱,就给每人发了500元。过了几天,贾虎要回石家庄老家,她一次性给了7000元作为路费和回家孝敬父母的费用。20天后,贾回重庆,正碰上警察查得紧,为了避风头,她让团伙成员“耍”了2个月,就用原来的钱供大家吃饭、打游戏。
  今年春节,另一成员回家,因为所剩的钱不多了,她只给了1000元路费。
  不收手
  取保后又犯罪
  乔梁法官称,这个团伙的成员中,多是在外地流浪后被拐骗到重庆的。也有本地的聋哑为了生计加入团伙。这个团伙组织严密,只要没有把同伙抓到,一般是不会供出其他成员的。此案是警方得到线索后,在出租屋内抓获了这些嫌疑人。
  被抓后,钟美莎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她安排虞立利一组的成员,于去年11月11日在上清寺敲车门,抢夺了一个车主4000元现金和一部价值2088元的三星手机。之后,钟坐飞机到广州去避风头。原本以为风声已过,当她打算坐飞机回重庆时,在广州白云机场安检时被查出是逃犯,被押解回渝。
  今年8月中旬,钟美莎被渝中区法院认定为主犯,犯抢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刑9年。
  怕报复
  一般不供同伙
  针对聋哑团伙犯罪,以及这个特殊群体的犯罪心理,记者采访了长期在司法机关担任哑语翻译的市聋哑学校老师官玉金。官老师称,他在最近两年的翻译中,先后接触过50个聋哑犯罪人员。从他和这些聋哑罪犯的交流看,他们一般是流浪在社会上、无依无靠、无职无业的聋哑人,没有固定的收入。所以,在不法分子引诱和迫于生计的情况下,走上了犯罪道路。而当他们一旦融入到这个特殊的“团体”后,就要接受比较严密的管理,只要不听话,就可能遭到棍棒打、烟头烫、毒蛇咬等处罚,甚至被开除。许多聋哑人是流浪出来的,离开老家后无亲无故,一旦被开除,他们又将流浪街头,没法生存。可以说,这些聋哑人已经对犯罪团伙产生了依赖性。
  官老师还称,他们被抓后,一般不会主动供出同伙和头目,最大的担心是怕被报复。
  嘉宾感言
  无声世界的罚与救
  由于聋哑人对社会认知能力有限,导致其对法律和公共道德的理解能力较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本案钟美莎组织聋哑人实施犯罪,在团伙成员被判刑后,钟在前罪取保候审期间再度收拢聋哑人进行盗窃,恶性较大,法院没有对其从轻处罚,以体现刑罚之公正。
  我审理了几年刑案,总结出聋哑人犯罪最明显的特征是团伙作案。往往三五成群,一人下手两人望风,在繁华地段伺机而动,一击得手。他们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从现场指挥到望风、到后勤,都是各司其职,危害较大。聋哑人犯罪多为侵财型案件,多见盗窃、抢夺,一般不实施暴力行为。另外,聋哑人犯罪流动性较大。一般而言,聋哑团伙中头目多为周边人员,手下很大一部分是外地入渝的聋哑流浪者,而且往往打掉其中几个人,又有其他聋哑人替上。
  聋哑人是个特殊群体,他们的世界是无声的。他们渴望得到关爱,渴望融入社会,但他们无法融入正常人的生活和社会中,主要是交流有障碍。从平等的角度来讲,他们与我们并无任何不同,享有同等社会权利。但从人性的角度讲,他们需要的更多是帮助而非人道同情。虽然大部分聋哑人并未因为身体缺陷而成为社会负担,他们同样工作生活,同样为社会进步而奉献。但也有少数聋哑人因缺乏谋生技能及就业机会,对法律认知水平较低,加上犯罪集团的引诱、强迫,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本期主持:记者罗彬
  实习生董小梅
  网络编辑:王敏
http://news.sina.com.cn/o/2008-09-21/020014476765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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