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留下儿子的成长印记,容七珍每年都会带着儿子去县城照相馆拍照片,但如今,这些照片却成为她思念儿子的寄托。首席记者龚亮勇 摄
王利斌的家里还留着4年前的六一儿童节给儿子买的玩具,等待儿子回家。(王利斌供图) 桂林生活网讯(首席记者龚亮勇)如果,你在百度上输入“王胡迅”这个名字进行搜索,你会找到76页5320个结果。当你打开这些网页,它都会跳出一张附有男孩王胡迅照片的寻人启事。
这些网页,记录着一位桂林母亲4年漫长又艰辛的寻子之路。
在浩如烟海的网络寻孩启事中,源自桂林的寻找失踪儿童启事就仿佛沧海一粟。而只有当记者走近这些有孩子失踪的家庭,或者走近帮助寻找失踪儿童的办案民警时,才可以触碰到隐藏在寻人启事简短文字背后那些令人窒息的沉重。
那里,是这座城市的一个心碎的角落。
被撕裂的家庭
4月24日晚上,走出全州火车站的王利斌,脸上写满27个小时长途火车之旅颠簸出的疲惫。
她刚从西安回来。
4月初,王利斌得知,西安将举办一个大型公益寻亲活动,而活动的一些场景将用于一部打拐题材电视剧的片头和片尾。带着尽可能为找回儿子而创造机会的希望,她只身前往那个陌生的城市。
事实上,这种颠沛流离在异乡的日子,王利斌已持续了4年。这一切,源于2008年10月11日的上午。
那天,家住灌阳县的王利斌带着4岁的儿子王胡迅去菜场买菜。路过一家玩具店时,小胡迅要看玩具,王利斌便叮嘱儿子在店里等她。半个小时后,王利斌回到玩具店,却再也找不到儿子的踪影。
从那天起,这个原本温馨的小家庭便与笑声告别。
睹物思人的刺痛,让爷爷将小胡迅的衣物收在柜子最深处;父亲每天骑摩托车上下班都习惯性在人群中搜寻与小胡迅同龄孩子的身影;王利斌有空就到以前常陪儿子去的溜冰场,让濒临崩溃的心,从记忆里寻找一丝安慰。
2009年的除夕夜,当别家充满喜悦与祈愿的鞭炮声响起时,王利斌一家人却默默静坐,以泪洗面。
4年里,王利斌每天用日记来记录寻子的历程,“4年来,最幸福的时刻只在梦里,因为梦里才有儿子。”
201省道恭城收费站边,有一块2个月前就被机器平整好,但至今闲置的空地。
地的主人是化育村41岁的罗勤达。几年前,罗勤达做些批发水果的生意,眼看着生意渐有起色,他便花两万多元把家对面这块小土坡平整,打算建一个水果仓库,扩大生意规模。
但上个月,罗勤达却突然退出了时下热门的椪柑收购,仓库基建也戛然而止。
4月19日,是改变罗勤达一家生活轨迹的一天。
这天中午,罗勤达的妻子容七珍到家门口的竹林里摘些竹笋,前后不到十分钟,回家却不见了儿子。
接下来的日子,两口子找遍方圆几十里也没发现儿子的踪迹。找回孩子的可能性,随着时间慢慢流逝而变得微弱。
“儿子没了,挣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罗勤达对生活感到心灰意冷,他的妻子则每天捧着孩子的照片偷抹眼泪。
全州县才湾镇的曹美玲,如今变成了别人眼里的“祥林嫂”,几年来,她逢人说的便是儿子蒋峥的事。只不过,在儿子失踪6年过后,她对儿子的印象都只能停留在4岁时——— 那个虎头虎脑,每天早上懂得为家人买早餐,已经会写父亲名字的小男孩。
2006年3月4日上午,蒋峥被一个外地男子带走。
几年来,丈夫蒋平元每天都喝两瓶白酒,醉时才会与人提起儿子,泪光闪烁。原本体重90公斤,曾被街坊邻居喊作“胖子”的他,现在只剩下不到60公斤。
寻子的家庭之困
痛定思痛过后,无一例外的,所有丢失了孩子的父母,都走上一条漫长而又艰辛的寻子之路。
王利斌的网名至今仍使用着“寻儿王胡迅”,其QQ上的个性签名是“又一次看过你六一的表演,宝贝,妈妈很想你……”
4年里,寻找儿子,成为这位母亲的全部精神寄托。她发动亲朋好友,把寻人启事贴遍了灌阳县的每个村落。甚至在大街上远远看到与小胡迅一般大的孩子,他们都要追上去辨认清楚才罢休。
这几年,王利斌一家还几乎跑遍了县里每个能找得到的山洞。“每一次进洞,心里总是揪得紧紧的,既希望找到,又害怕找到。”
王利斌一次次以一位寻儿母亲的形象,出现在十多家报纸、电视上,“哪怕有一丁点希望,都不放弃。”
最后,王利斌学会了写博客。每天一下班,她就坐在电脑前,想着怎么把博客弄得更好看,吸引更多人的眼光,来关注她博客里最显眼位置附着的寻儿启事。王利斌坚信,记住孩子容貌的人越多,孩子回家的日子就越近。
同样,自从儿子失踪后,罗勤达夫妇寻找的足迹也越走越远。
有一天夜里,听朋友说有个孩子露宿县城,他们连夜赶到县城,找到天亮也没找到什么;在电视新闻上看到南宁市街头有很多流浪孩子,两口子马上托亲戚去电视台打听,直到弄清确实不是自己的孩子才作罢。
为了找到孩子,两口子将多年积攒的血汗钱全部拿来悬赏,“15万元,希望将孩子拐走的人能为这笔钱心动,把孩子给送回来。”
在得知带走孩子的人来自湖南省吉首市一个村子后,蒋平元夫妇一路找去,却一无所获。此后,夫妇俩曾多次前往湖南,但大海捞针式的寻找,让他们每次都失望而归。
有一年除夕,夫妇俩听说在广州街头有一名老乞丐带着一名小男孩很像蒋峥,他们立即动身,在开往广州的列车上度过大年夜。几经周折,在广州警方帮助下,虽然找到了那名老乞丐,却发现孩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
一次次空手而归,反而让夫妇俩寻子之心愈加坚定,“不管多远,只要有一丁点消息,也不管真假,我们都要去。”
从孩子失踪那一天起,这些失去孩子的家庭就已破碎,从此陷入到颠沛流离、艰辛异常的寻人困境里。人贩子的罪恶,撕裂的不仅是一个家庭,还撕碎着一颗颗心。
寻人的社会之重
面对茫茫人海,寻找一个失踪的孩子,无异于大海捞针,家庭的力量,在这里显得是如此孱弱。
寻人的沉重,最后有很多也由社会帮助承担。
桂林市刑警支队三大队的办公桌上,放着厚厚一叠预防孩子被拐骗的宣传单。从2009年开始,三大队成为桂林市拐卖妇女儿童专案大队,这也表明,桂林对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重视,已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桂林不是拐卖儿童的主要输出地和输入地,这类案子并不多,但不能忽视,发生任何一起,都会摧垮一个家庭,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扰乱。所以,我们对拐卖人口犯罪的打击从来都是不遗余力。”大队长肖翔说。
去年,桂林警方曾成功破获近年来最大一起拐卖儿童案件。
2011年2月,龙胜和平乡相继有十余名被收养女婴上户口,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当地警方注意。县刑侦大队介入侦察,迅速查明,这些被收养的女婴都是从外地买来的,同时发现该县其他乡镇也存在购买儿童的情况。
2011年3月28日,市公安局为此成立专案组,公安部也将该案列为“212”号打拐专项行动督办案件。
解救一批孩子的背后,是警方付出的巨大人力和物力。
为全力侦破这一拐卖儿童系列案件,三大队干警全部出动,龙胜刑侦大队也派出10多个警力全身心扑上。女民警蒙嘉告诉记者:“办案最紧张的那两个月,天天连轴转,白天侦查,晚上开会,很疲劳。”
几个月里,民警的足迹遍布龙胜的深山,“所有警员分组到各村挨家挨户排查,每天要走六七个小时山路。”蒙嘉说。
经过长达6个月侦查,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解救婴儿19人。
案件成功告破,对付出努力的民警自然是一种欣慰,但在打拐之路上,他们更多的付出并不是都有结果。
2009年,七星区福隆园,一个10岁男孩放学后失踪。接警后,七星区刑警大队的干警开始挨家挨户走访排查,几个月里,核实了无数线索,最终也没能找到孩子。
回忆当时的情形,一位办案警官走到窗前长叹一口气,他说,尽管3年过去了,但孩子母亲当时伤心欲绝的神情,至今还会常常出现在他脑海里。这个案件,目前还在侦办中。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2011年,桂林市发生拐卖儿童案件63起,破获47起,解救儿童36名。
除了警力消耗,查办打拐案件,决定了其经费消耗不菲。
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开始,桂林市财政每年拨30万作为五城区打拐专项经费,但这笔拨款,远不能满足案件侦办需要。
“拐卖儿童案件多为跨省区流窜作案,点多线长面广,调查、抓捕、解救都很难,过程中只要一个环节断线,整个案件侦破就会陷入僵局。”肖翔说。
越来越硬的打拐之拳
桂林究竟有多少家庭至今未能找回失踪的孩子?记者在国内几个寻亲网站上看到,自2002年以来,桂林有失踪孩子的家庭数量达数十个。
可以确定的是,每个有孩子失踪的家庭的悲剧,每天都在向其周围辐射负面的影响,那只会让更多的家长忧心忡忡。
罗美华的丈夫到浙江打工,而在儿子东东出生后,罗美华就辞去工作,全职照顾孩子。如今,儿子已经4岁,罗美华从来不敢让他走出自己的视线。附近有陌生人出现,她就会特别警惕。有一次,新来的邻居逗孩子玩,被她误以为是人贩子,还把人家训斥一顿。
在罗美华眼里,她最害怕的是宝贝儿子被人拐走,因为在她老家,好几个村子都有小孩被拐,“丢了小孩,家里天都崩了,日子怎么过?”
拐卖儿童,伤害的不仅仅是当事家庭,也冲击着人们的心理防线和社会秩序。正是基于其恶劣的后果,警方打拐出拳头越来越重。
过去,儿童失踪一般算人口失踪案件,作为治安案件来处理。
但从2010年开始,桂林警方只要接到儿童失踪报案,立即就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只要不能排除拐卖,就要当做拐卖案件处理,且基本都上升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其重视程度、采取的措施以及能调动的资源,一下子加强很多。”肖翔说。
从2011年起,桂林打拐案件均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担任专案组长,专案组长要对案件侦办、查找解救被拐卖人员、安抚被害人家庭工作全程负责到底),并在警力等资源配置上进一步倾斜。“只要案件不破,被拐儿童没有找回,专案组就不能撤。”
据了解,桂林市还建立了民政、财政、妇联、工商等33个部门共同组成的阵容强大的打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资金、排查、解救、安置等方面全力保障和配合公安机关的打拐工作。
但公安部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拐卖儿童犯罪之所以屡打不绝,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根深蒂固的买方市场。
“在农村,一些人无法生育,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儿女双全’等思想的影响,就形成了拐卖儿童的买方市场。”肖翔说。
而对于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一直备受争议。
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儿童也属犯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实际操作起来却不是这样简单。
比如,司法部门对“收买”有一个解释,其中一条便是“故意收买,即明知是被拐卖儿童而予以收买”。那么,如何区分买主是不是“故意”呢?如果不是“故意”,是否意味着不构成犯罪?
还有更实际的问题,来自于情感的纠葛。
“在实际查处过程中,收养家庭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解救的,一般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毕竟从情感上说,大多数买主在孩子身上,不仅仅投入金钱,也倾注了心血和情感。”一位警方人士告诉记者。
而争议的声音认为,这在客观上怂恿了买主,造成打击不力,甚至诱导更多的人收买婴幼童。
事实上,现在,买主们在警方前来解救婴幼童时,确是显得越来越不配合。
蒙嘉告诉记者,干警在一个村里,给来历不明的孩子采取DNA样品时,常吃闭门羹,很多村民不配合。
肖翔说,他觉得很欣慰的是,2个月前,在张家界召开的全国打拐工作会议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 将加大对人口的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
“高检和高法的负责人在会上都表示,将对收买人进行追责。”
http://news.guilinlife.com/news/2012/05-29/248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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