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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不打击买方市场,拐卖儿童现象难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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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6-1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浩/漫画
每个丢失的孩子背后,都意味着一个濒临崩溃的家庭,都是一场血与泪的人间悲剧。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近三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对38件拐卖或拐骗儿童案件提起公诉,49名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虽然如此,但时至今日仍有很多家庭正在遭遇着骨肉分离,他们被拐的孩子至今下落不明。
A.警惕“熟人”对孩子下手
深圳市检察院的一组数据显示:2009年至今,该市检察机关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批准逮捕24件36人,提起公诉25件34人;以涉嫌拐骗儿童罪批准逮捕16件16人,提起公诉13件15人。检察机关办理的这些案件,85%以上发生在宝安区和龙岗区。
王某等3人为牟利,商定拐卖老乡徐先生的孩子。3人来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徐先生开的店铺,用糖果逗徐先生4岁的儿子玩,趁徐先生不注意时将孩子抱走。王某将小孩带到广东省佛山市姐姐家里,谎称是朋友的孩子,要找人收养。王某的姐夫得知此事后,斥责并催促王某等人离开。王某等人见一时找不到下家,就将小孩遗弃在当地一家小店门口。该案经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于今年4月5日作出判决。王某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宝安和龙岗地处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员密集,孩子没有固定人员看管,容易丢失。”该案承办人、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小芹提醒公众,不少拐卖儿童案件都是“熟人”作案,其中包括邻居、老乡、房客等。由于双方认识,孩子父母往往疏于防备,小孩很容易被拐走。“因此,如果有外人要带孩子出门玩耍,父母一定要留个心眼,防止发生意外。此外,平时还可以假设一些情景,对孩子进行反拐演习,增强孩子的防范意识。”
B.拐卖儿童的“黑色”利益链
检察官告诉记者,深圳绝大部分拐卖儿童案件属于犯罪嫌疑人临时起意,但仍有极个别的拐卖儿童团伙从拐骗、中转、中介到贩卖,形成了分工明确、衔接紧密的利益链条。由于嫌疑人多是单线联系,公安机关侦查、抓捕、解救的难度都较大。
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一起案例。犯罪嫌疑人“唐哥”先后将3名女婴交给李某,李某指使张某分3次带着婴儿从广东廉江乘坐大巴到深圳,从深圳中转到河南安阳,再坐车前往河北邯郸,通知当地接头人“吴姐”将婴儿接走转卖。每成功“运输”一个小孩,他们可获利1000元。
张某第三次运输女婴时,在深圳机荷高速公路鹤州收费站被抓获。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又将李某抓获。然而,处于链条上游和下游的“唐哥”、“吴姐”却就此销声匿迹。宝安区检察院根据现有证据提起公诉后,2011年,李某、张某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C.匪夷所思,亲生父母卖掉孩子
吴某已婚,儿女俱全。他在外结识江某后,便以夫妻名义同居。2006年,江某生下一个男孩,因小孩患病,吴某称将其送回老家治疗,江某从此再也没见到儿子。2010年,江某又生了一个女孩。吴某以上户口为由,从江某手中骗走孩子,随后通过中间人介绍,以9000元的价格将其卖掉。2011年,经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和重婚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少女玲玲未婚先孕,来到一家无牌无照的私人诊所生产。孰料非法行医的刘某把发财的主意打到男婴身上,花言巧语说服她将孩子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自己。不久,刘某又为女子凤花接生一女婴,经其介绍,以6000元卖掉该女婴。不料女婴健康欠佳,又被“退货”。刘某到处以“男婴5万、女婴3万”的价钱兜售孩子,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欧阳山分析,“在被亲生父母贩卖的孩子中,非婚生的孩子占一定比重。有的是因为父母关系不稳定,为避免孩子成为自己的拖累或者对方要挟的砝码而卖掉了孩子;有的则是缺乏抚养孩子的能力,或者无法承受家人的责难及社会的歧视,迫于种种压力卖掉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却不幸成为大人不负责任的牺牲品。”
D.“打拐”案件办理难度较大
尽管公检法机关都十分重视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但是检察官告诉记者,打拐案件办理还是有较大难度。
“拐卖儿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要具有出卖的目的,但犯罪嫌疑人在抱走孩子那一刻的主观故意很难证实。”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罗淑君说。
检察官欧阳山也认为,由于拐卖儿童案件涉及的人员多、链条长、地域广,侦查线索很容易中断,被拐的儿童流向难以确定,证据情况不够理想,也使检察机关在证明犯罪事实时遭遇困难。
痛失爱子后,很多父母都血泪呼吁要严打买方市场。深圳市检察院检察官黄勇告诉记者,刑法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规定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有买方市场才会有卖方市场。如果法律不能对买方市场产生足够的震慑作用,拐卖儿童的现象很难绝迹。”
在破案后,有的被拐小孩因为父母不明,只能暂时安置在社会福利中心之类的机构。黄勇建议,政府要加大投入,尽快建立失踪人口信息资料平台和失踪人员DNA信息库并全国联网,以便发现失踪的孩子后能及时对比。同时,相关部门也要进一步提升异地协作能力。
E.发动民间力量参与“打拐”
胡某与中间人欧某合谋卖掉自己1岁7个月的儿子,遂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谎称“朋友的孩子,家里太穷了,养不起,要2万元收养费”。打击拐卖儿童志愿者雷先生在百度贴吧看到该帖子后,就假扮买家与其联系。商定好交易时间和地点后,雷先生通知了派出所。
雷先生来到交易地点宝安区宝城九区,只见到欧某,并未看到孩子。欧某称怕遇到公安,没有带孩子过来。经过周旋,欧某带着雷先生走出一段路,与抱着孩子的胡某会合。公安机关迅速将2人抓获,孩子被送回母亲身边。2011年,经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胡某和欧某作出有罪判决。
“在打拐中,民间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令人刮目相看。像去年初微博上掀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活动,全国有很多网友参加,帮助一大批失散的孩子重归亲人的怀抱。”黄勇说,打拐是全社会共同面对的课题,不能靠一两个机关单兵作战。要重视发动民间力量参与打拐,加强政府和民间的通力合作,推动社会各方面形成打拐合力。
来源链接: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06/01/14969519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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