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放学铃响了,8岁的蕾蕾边收拾书包边向“妈妈”撒着娇。“快点,宝贝儿!妈妈回家给你做好吃的!”
这样温馨的一幕,许多孩子或许司空见惯。但是对蕾蕾来说,这是一份弥足珍贵的迟来的爱。
一
蕾蕾是荆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下称“儿护中心”)救助的一个孩子。4年前,生身父母将她遗弃在长途车站一棵大树下。
岁月如梭,懵懂的小蕾蕾已长成了一个乖巧懂事的小女孩。她经常趴在中心的窗台上,望着街上背着书包上学的孩子,眼里充满羡慕。这一幕被儿护中心主任叶蓓——孩子们心目中的“叶伯伯”看在眼里。
自2003年8月荆州市儿护中心成立以来,每年救助流浪未成年人近千人,像蕾蕾这样长期被救助的孩子就有七八个。由于家庭亲情缺失,他(她)们遇到陌生人或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往往会流露出一种不安和胆怯。“家是治愈孩子们幼小心灵创伤、重新起航的港湾!”叶蓓说,“流浪儿童,应该让他们和正常孩子一样,坐在课堂里接受平等的教育,享受合法的权利,感受社会的关爱。”
一种集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全方位救助模式——“类家庭”救助,开始在叶蓓脑海里酝酿:在社区里建立一个类似于家庭环境的专供流浪儿童生活学习的固定居所,按照“家”的形式运作,有完备的家庭设施与生活用品,还有全天候负责监护、教育、辅导入住儿童的“准爸爸、准妈妈”。
二
社区,作为市民聚居栖身之地,是未成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最佳场所。叶蓓访遍荆州市所有社区,为孩子们精心挑选了胜利街道文星楼社区作为“类家庭”救助示范基地。
为让孩子们找到“家”的感觉,儿护中心经反复筛选,选定了一对年龄结构和文化教养均符合条件的中年夫妇入主“类家庭”,充当“准爸爸”和“准妈妈”。
每天清晨,“准妈妈”第一件事就是督促孩子们起床,洗漱后逐个为孩子们梳辫子,“准爸爸”则为孩子们买来早餐,然后送他们上学。下午放学后,“家长”前来接回,在社区适当运动玩耍后回家。这时,“妈妈”早已为他们准备好丰盛的晚餐,晚饭过后是学习和家庭辅导时间,通常是先做完作业,后由“妈妈”或“爸爸”对孩子们实施“一对一”教育辅导。除了作业外,更主要是品行教育。每逢节假日,“家长”会带孩子们户外活动,让他们感受大自然的魅力。
为让孩子们尽快融入社会,儿护中心从“荆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协会”争取到一笔资金,在孩子们居住的小区附近建起了“社区儿童活动中心”。中心设有图书室、电教室、心理辅导室,还有室外儿童游乐场,各种儿童玩具应有尽有。每次中心办活动,孩子们总是第一批到,最后一批走,帮着忙这忙那,抢着通知社区的小朋友参加活动。在这里,他们认识了许多小伙伴,还俨然成了社区里的小主人。
三
校园——家庭——社区,生活简单也快乐。一年过去了,蕾蕾、小琴和其他几位小伙伴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内向、害羞的小琴刚听说要“搬家”时,坐在角落里哭了好几场。可来到社区的“家”后,她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公园、逛超市、打扫楼道,一起参加社区活动,性格开朗了许多。
放假了,孩子们回到儿护中心,戴着鲜艳红领巾的蕾蕾,亭亭玉立地站在大家面前。“我要向大家汇报我在‘新家’的学习生活情况。”现在,小蕾蕾不仅光荣地加入了少先队,而且成了副班长,老师夸她表现好,同学们也很喜欢她。
“是‘妈妈’教我关心他人、帮助他人,懂得感恩。”蕾蕾说着,拿出日记本,“我有两个家:救助站是个大‘家’,我还有一个小‘家’。我喜欢我的小‘家’,也喜欢我的大‘家’,因为我们是相亲相爱一家人。”
四
“对流浪未成年人施救,目前尚无专门的法规。”叶蓓说,“孩子若错失了家庭救助的‘时间窗’,对他们一生都将有重大影响,这是我们探索‘类家庭’救助模式的初衷。”
这种救助模式,已引起多方关注。
“儿童发展最根本的问题是成人社会对儿童权利的忽视。”长江大学一位资深的社会学教授这样评价:“通过‘类家庭’个案创新,改进了服务方式,突破了机构模式,丰富了救助内涵,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特别是唤起了社会各界对特殊未成年人的关心、关注,这是最大的社会效益。”
省社科院专家冯桂林认为:“家庭”,让这些曾经漂泊流浪、无家可归、有家难归的儿童有了“回家”的感觉,使他们经历了由流浪→受助→受教→重返家庭→回归主流社会的自然适应过程,最终实现了“救助一名流浪儿童,还社会一个健康人”的救助理念。
“这里是没有歧视的环境,这里是充满温馨的家园。”省民政厅一位负责人说:“这种救助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文中涉及的所有孩子均为化名)
(记者 陶忠辉 通讯员 刘嘉华 向玲 实习生 陈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