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097|回复: 2

[打拐成果] 先后拐骗13名妇女到泉州 人贩一审被判无期

[复制链接]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2-6-2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6月21日讯(记者 韩影 通讯员 仲法)63岁的三明男子巫某,以招工为名,先后4次从江西拐骗13名妇女到永春等地,卖给他人为妻。昨日,巫某以拐卖妇女罪,一审被泉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3年6月至8月,巫某先后两次窜至江西省石城县、瑞金县,将被害人谢某等4人拐骗到福建永春县,再由郑某(已判刑)等人将其转卖。同年9月,巫某又先后两次窜至江西石城县,骗来9名女子到永春、南安等地出卖。其中,5名女子在永春车站被公安机关当场解救。去年,巫某在清网行动中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尽管有女子中途获救,但巫某实施了拐骗全过程,应认定为犯罪既遂。鉴于其有犯罪前科,且认罪态度不好,从重处罚。
http://qz.fjsen.com/2012-06/21/content_8656605.htm

该贴已经同步到 上海月月的微博
为了保证您发布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回复及关注
建议您登陆后进行发帖操作.请点击这里
登陆注册
匿名  发表于 2012-6-21 20:15
应该判死刑
回复

使用道具

 楼主|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2-6-2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拐骗13名妇女获利三千元 一男子被判无期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仲法)他以出卖为目的,先后4次以招工的名义,从江西省石城县等地拐骗张某财等13名妇女到永春县,非法获利3630元。近日,市中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巫某旻被判无期。    1993年,巫某旻与郑某国(已判刑)事先预谋拐骗妇女到永春县卖给他人为妻。同年6月至8月,巫某旻先后两次窜至江西省石城县、瑞金县,将被害人谢某秀和张某财等4人拐骗到永春县郑某国处,后由郑某国等人将张某财等3人卖做他人妻子,巫某旻因此获利1700元。被拐骗的谢某秀出卖未成后,反被召集参与拐骗妇女。1993年9月,巫某旻和谢某秀窜至江西省石城县,将被害人温某香等9人拐骗至永春县,其中4人经郑某国被卖做他人妻子或女儿,5人获解救。巫某旻从中获利193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巫某旻以出卖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拐骗妇女13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
http://qzxw.qzwb.com/gb/content/2012-06/23/content_4016397.htm


该贴已经同步到 上海月月的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5 21:46 , Processed in 0.039873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