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张珉 于洋) 山西籍“80后”女大学生郭某,因在校期间被男友抛弃,竟跨省加入女子拐卖团伙,通过网络联系买家,把自己的亲生子卖了。近日,郭某被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5000元罚金。
2010年8月,1985年出生的山西籍女大学生郭某,与聊城的汤某、刘某、陈某等人通过网络认识,组成女子拐卖团伙进行拐卖儿童行为。之前,郭某曾与男友同居,后男友离她而去,而郭某却已经怀有身孕。经济拮据的郭某没有选择鼓起勇气生活,而是打算卖掉即将出生的孩子。
2010年8月初,汤某伙同阳谷县陈某通过网络联系,让怀孕的郭某到聊城一家医院待产。2010年8月,郭某生下一名男婴,8月30日,她将亲生儿子在聊城大学西门附近以3万多元的价格,卖给提前通过网络联系好的王某夫妇。
案发后,江苏省新沂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于2010年12月将郭某抓获归案,涉案男婴已被公安机关解救。
近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查明,被告人郭某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卖掉,涉嫌拐卖儿童罪。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5000元罚金。
http://news.xinmin.cn/shehui/2012/07/16/1552073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