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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产子卖钱亵渎的不仅是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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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碰嘴鱼 发表于 2012-7-16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没有想到竟然有父母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卖掉,竟然就为了得到2.5万元,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浙江萧山。据《青年时报》报道:江西一位22岁的姑娘小玲,中专毕业,于2009年在网聊中认识了在萧山打工的小强,他28岁,两人在网聊中坠入爱河,当年年底,小玲不顾家人的反对,竟然辞去工作,来萧山王强一起生活。到了他家小玲才知道,小强竟然有一个6岁大的儿子,是和前女友生的。此时的小玲应该清醒过来,立即退出这场本不应该的爱。然而,她却认为小强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希望小强能够打工养活她,就这样他们同居了,去年10月,小玲有了5个月的身孕。此时的王强因为出不起小玲家提出的5万元聘礼,要求小玲打掉孩子,并说结不结婚无所谓。但此时的小玲竟然还没有醒悟过来,真的去医院打胎,可没有相关证明不能打胎,荒唐的情侣竟然商量出生下孩子,然后送人换点钱。今年1月21日早上7点,小玲在萧山第四人民医院生下一名4斤半重的女婴,王强告诉她已经联系好“买主”,价格是2.5万。出院后不久,王强带着两个女人上门抱走了小孩。 2月9日,王强给了小玲一张银行卡,说一共卖了1.5万元,卡里还有1万元,剩下的5千元付了医药费和还债了。
看到这里,丁丁气愤不已,天下竟然有如此父母,拿自己的亲生女儿去换钱,可以说触犯了做人的基本底线,被道德所不耻,亵渎了作为一个人的灵魂。作为成年人,深知生儿育女的责任,既然生下孩子,就有义务抚养孩子健康和快乐成长,然而,他们竟然将自己的生殖器作为挣钱的工具,这和动物相比不知差到哪里去了,更不用和人相比。
另外,作为成年人,他们这一行径显然触犯了中国的相关法律,首先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法》这条基本国策,作为未婚生子,是必须得到严惩的;其次是属于典型的拐卖孩子,虽然这孩子是他们亲生的,但同样为法律所不容。
好在小玲出于本能的亲情反应,因为思念女儿最终选择了报警,最终王强被抓,小玲取保候审,孩子被找回,寄养在王强的家,小玲也找到了工作,每隔一天去看望自己的女儿,并计划带回老家抚养。
故事到这里表面看来圆满结束,但现实中的故事真的结束了吗?丁丁认为,其实故事才刚刚开始,而且开始就是悲剧,为什么这么说呢?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孩子上户口就是一大难题,没有户口,将来的孩子上学、就业就根本不可能,甚至连出行都困难。而且小玲为自己当时的冲动必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没有结婚就生下了孩子,将来嫁人又将面临悲剧,能否找到自己满意的对象,孩子的抚养如何办,因为孩子的父亲肯定没有抚养能力,自己将来的对象能否接受孩子,小玲将来的人生必定因为年轻的冲动而后悔。
所以,在这里,我们既要痛责他们生子卖钱亵渎了自己的灵魂,又要告诉天下正青春萌动的男男女女,爱情不是游戏,性爱不能冲动,要有承载能力才可走好下一步,否则,你们将为自己一时的冲动付出代价,并将后悔终生。
作者:丁丁

http://www.jlspr.com/Item/5946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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