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042|回复: 2

被拐的童年

[复制链接]
多多2007 发表于 2012-7-17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拐的童年
【媒体转载须经腾讯网及作者授权】

作者/温庆强 编辑/王崴
某个夏天的夜晚,派出所门口,挤满了闻讯赶来的老乡。当载着被解救孩子的汽车开进来的时候,鞭炮响起,等候多时的乡亲们欢呼雀跃。在这种兴高采烈的背后,我却感到无比的伤感。这种本不应存在的失而复得,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刚过去的欧洲杯,我们总能在电视直播里看到这样的画面:脸上画满各种图案的孩子,在为自己国家的球队振臂高呼、流泪叹息。足球不仅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还是他们童年的美好回忆。
在中国,却有很多孩子无法拥有如此快乐的回忆。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陌生人抱走,在异乡僻壤长大,甚至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在哪里。
他们是被拐儿童,粤粤就是其中的一个。
一年前,粤粤在江苏一农村被解救。在仅有6个月大的时候,粤粤被一男子在深圳拐走,以900元的价钱卖到了江苏一农村家庭里。2011年2月,一场声势浩大的“微博打拐”兴起,粤粤随之被救,送到深圳市福利中心。
一年后,粤粤的亲生父母依然没有找到,但粤粤暂时有了好归宿。深圳福利中心采用公开征集爱心家庭的方式,在报名的27个家庭中反复比较,最终选定了一个寄养家庭。现在粤粤寄养的家庭环境不错,父母都有稳定的工作,其中一位是大学教师。
但更多的孩子没有如此幸运。去年在深圳市福利中心,还有9个打拐解救的孩子找不到父母;另外有好几个孩子被领养走之后,长到青春期,寄养家庭又嫌他们叛逆、难管教,把他们退回了福利中心,其中最大的一个孩子12岁,已经在福利中心待了11年,两次被送到家庭寄养又两次被退回。

2011年2月13日,9名来自周田村的被拐卖花儿童在深圳龙华获救。这9名卖花儿童年龄在5到12岁之间,均由来自江西萍乡的“蛇头”邱模来控制。邱模来通过引诱和租借的方式,将这些本应入学读书的孩子带到深圳,以强卖玫瑰花的方式挣钱。
实际上,卖花童被“蛇头”教唆,从我国内地辗转到沿海地区乞讨,已经成为一条产业链。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桐木镇周田村是一个以加工烟花爆竹和挖煤为生的村庄,由于家庭贫困,很多父母竟将自家孩子出租给“蛇头”,每年租金约5000元。也有孩子被“蛇头”拐走,到广州、深圳以卖玫瑰花为生,稍有不顺,便会被蛇头毒打。经过媒体关注后,这种现象稍有减少。周田村综治主任彭林主也没有否认目前村内依然有人带着孩子在外地卖花的事实。“具体带了多少孩子,是哪里的孩子,在哪里卖花,我也不清楚。”
在深圳,除了卖花童被拐进来外,也有外来打工者的孩子被拐走。原深圳特区外,工厂林立,城中村错综复杂。父母在工厂打工,孩子只能在小巷中独自玩耍,往往成为不法分子下手的对象。2011年5月21日,深圳宝安沙井新二新源路,独自玩耍的3岁男孩康康被一妇女拐走。3天后,深圳警方在在600公里外粤桂边界处的一个偏僻小山村解救了康康,当场抓获嫌疑人李某。
【拍摄手记】
很难想象,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我竟拍摄了那么多的被拐儿童。更无法想象的是,在深圳这座千万人口城市里,有多少家庭正经历着骨肉分离的命运。
某个夏天的夜晚,派出所门口,挤满了闻讯赶来的老乡。当载着被解救孩子的汽车开进来的时候,鞭炮响起,等候多时的乡亲们欢呼雀跃。在这种兴高采烈的背后,我却感到无比的伤感。这种本不应存在的失而复得,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天真无邪的孩童,因为突然的被拐,生命从此完全被转变。他们成了贴上价格标签的商品,被辗转卖到不知名的乡村或者县城。其中,有的孩子嗷
嗷待哺,多少年以后对自己的身世仍不知晓;有的孩子已经懂事,被卖到异乡后总想逃离。在全国各个地方的救助站或者福利院,总能见到类似的被拐儿童。
声势浩大的“微博打拐”过去一年多,我们仍能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寻找被拐儿童的信息。无比强大的微博似乎能让许多孩子被解救,这固然欣喜,但我也试过为一位被安顿在派出所的被解救孩子在微博上寻找亲人,但数千次转发后,却毫无音讯,最后这位小女孩只能被送到福利院,和那些同命相连的被拐儿童一样,过着一个不愿回忆的童年。



该贴已经同步到 多多2007的微博
为了保证您发布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回复及关注
建议您登陆后进行发帖操作.请点击这里
登陆注册
beibei 发表于 2012-7-17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组图:揭秘拐卖儿童产业链

    2011年2月12日,邱建萍在卖花时被警方解救。对于警方的行动,蛇头早已教会她如何应付,先是跑,跑不掉就耍赖,再不然就把衣服一脱,大喊非礼。作为被拐儿童,邱建萍是被贴上价格标签的“商品”。
    声势浩大的“微博打拐”已硝烟散去,但深圳的拐卖儿童产业链依然存在。贫农父母以每年5000元的价格将亲生骨肉租给蛇头,孩子被逼乞讨、卖花,并遭受毒打。有的孩子谈到母亲时说:“我恨她入骨,这辈子都不想见到她。”作者/温庆强 编辑/王崴
深圳腾龙花园,小小的卧室内,地板上铺满了床垫,仅有的一点富余空间也铺着被褥,这里最多曾挤住着超过10名被拐儿童,他们都在附近从事行乞、卖花等工作。在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桐木镇,由于家庭贫困,很多父母竟将自家孩子出租给蛇头,每年租金约5000元。
稍有不顺,孩子就会遭遇毒打。卢江鹏(音译),12岁,手臂上有明显的被拗弯的痕迹。据卢江鹏介绍,2009年初,他被母亲拐卖到深圳罗湖区一个杨姓老人家里,随后,母亲就不见了。杨每天让卢江鹏做家务,一天不干就打。有一天,卢江鹏被打得很惨,全身都是伤痕,实在受不了,就找了个机会偷偷逃跑了。卢江鹏说:“我恨她(生母),我恨她入骨,这辈子都不想见到她。”
2011年2月14日,深圳龙华人民公园,警方展开行动,对控制被拐儿童卖花的蛇头展开抓捕。当天是情人节,图中被抓的侏儒负责望风,有民警或者城管过来检查,侏儒就会迅速通知卖花女孩,让她们逃跑。

2011年2月12日,一位涉嫌控制被拐儿童的成年人被警方抓获,被关到警车里。
2011年2月13日,9名来自周田村的被拐卖花儿童在深圳龙华获救。这9名卖花儿童年龄在5到12岁之间,均由来自江西萍乡的“蛇头”邱模来控制。邱模来通过引诱和租借的方式,将这些本应入学读书的孩子带到深圳,以强卖玫瑰花的方式挣钱。2011年2月9日,邱模来被警方以组织儿童乞讨罪逮捕。
蛇头的女儿邱建萍也是卖花女中的一员,在深圳流浪长达8年时间,曾跟过4个蛇头卖花,经常被打,“用十几个晾衣架绑在一起,抽我的后背,因为没卖到钱嘛。抽得我睡觉都是趴着,第二天早上起来,背腰都直不起来。”她在被警方解救后送到了救助站,第一次拿起了笔写字。
解救出来的孩子通常被送往救助站或福利中心,等待归宿。如果幸运的话,警方能找到他们的父母,他们就可以被领回家。但大部分孩子说不清、或不愿说出自己的家乡,给寻亲工作带来很大难度。黎杰今年13岁,患有轻微的智障,口齿不清,被人从老家拐走到深圳火车站一带乞讨,后被深圳福强派出所送到救助站。
拐卖家庭的亲子关系往往冷漠到超出常人的想象。2011年2月19日,47岁的易松富来到深圳宝安认领自己的儿女回家,他双手插在裤兜里,先是环顾了一下大门口,而后慢慢地走进去,看到两个孩子,没有叫他们,而是用手轻轻摆了摆,示意让他们过去,可易冬凤和易焕安反而各自跑开了,并不想理睬他。
有过被买卖和虐待的经历,被拐儿童的性情也发生很大变化。见到陌生人,李兰香扭头就往厕所跑,然后把自己关在厕所的格子里。李兰香被邻居拐到深圳卖花,她早已无从记起自己亲生父母的名字,对接触她的人都保持高度的警惕。
在深圳,除了卖花童被拐进来外,也有外来打工者的孩子被拐走。城中村错综复杂,父母在工厂打工,孩子只能独自玩耍,往往成为不法分子下手的对象。2011年10月30日,京珠高速上,在深圳打工的赖氏夫妇随警方前往解救自己被拐的女儿。2011年10月27日晚,赖的一名所谓“朋友”从他们合租的罗湖区翠园街某出租屋内,抱走了赖刚满15个月的女儿。
2011年11月1日,湖南常宁市烟洲镇,赖氏夫妇的女儿被找到。警方给买婴者做思想工作,劝其将被拐儿童交出来。
为避免引起冲突,警方选择夜间进行解救行动,赖氏夫妇迅速抱走自己的女儿离开。
2011年5月23日,深圳宝安,一名拐卖儿童的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其婚后生育了一名先天残疾的男孩,因风俗观念,她萌生了抱养他人小孩的想法。
2011年5月21日,深圳宝安沙井新二新源路,独自玩耍的3岁男孩康康被一妇女拐走。3天后,深圳警方在在600公里外粤桂边界处的一个偏僻小山村解救了康康,当场抓获嫌疑人李某。康康的父母抱着失而复得的儿子激动不已。
2011年5月23日,深圳沙井派出所门前,乡亲们放鞭炮庆祝被拐儿童成功解救。
6岁的粤粤没有那么幸运。在仅仅只有6个月大的时候,她在广东被拐,以900元的价格卖给了江苏的一户家庭。2011年2月,在被深圳警方解救后,暂时安顿在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但由于被拐卖时年龄太小,没有任何线索,至今仍无法寻找到亲生父母。
被拐儿童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在无知无觉中接受了命运强加给他们的残酷。但不管哪里的孩子都一样,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爱。救助站里,应香兰看到父亲应化根来接她回家的那一刻,第一次绽放出笑容。
http://www.cqcb.com/cbnews/gngjnews/2012-07-17/1199382_18.html



该贴已经同步到 beibei的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战士 发表于 2012-7-17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那道伤口的"始作俑者" 》(来源链接:http://he.people.com.cn/n/2012/0414/c192235-16941128.html)这篇文章很值得一读,文中有这么一句话:一边是丢失孩子家庭的倾家荡产、支离破碎,一边是买到孩子家庭的天伦之乐;一边是买拐几万块钱的小成本,一边是打拐的全社会巨额代价。两相对比,实在没有任何理由不该对买孩子者痛下狠手。

我想说的是,还有另外一种巨大的社会代价需要计算进去,那就是,因为被拐儿童的被买卖和虐待的经历,我们需要花费更多的社会资源去纠正他们被扭曲的性情性格! 这种社会代价是隐性和无法衡量的!中国人重视亲情伦理,处理问题时情大于法,《刑法》对“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量刑过轻,希望国人能看到隐性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期待相关的法律能尽早做出调整,毕竟,法治才是社会安定和谐发展的根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2-24 04:25 , Processed in 0.037768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