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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泰州首例拐卖儿童案件开审 最小的人贩子竟是个9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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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2-7-27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网7月27日讯(通讯员 苏振东 记者 罗鹏)收一个女孩3500元,转手卖掉2万多元;收一个男孩1万元,转手能卖3万到4万。面对这样高额的诱惑,有些人铤而走险,从云南贵州等地“收购”小孩子,再辗转送到山东进行“出售”。去年年底,靖江警方一举斩断了这条拐卖儿童罪恶链条,抓获人贩子9人。7月20日上午,靖江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公开审理,这也是泰州市审理的首例拐卖儿童案件,9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伏法。法院未对该案当庭作出判决,将择日依法公开宣判。  机警乘客发现问题女子
  小孩来自云贵地区,买卖发生在山东,可为什么偏偏是靖江警方端掉了这一拐卖儿童团伙?事情要从去年8月20号说起,当天晚上21时左右,靖江警方接到来自苏州转来的报警电话。报警人名叫谢家青(化名),他此时正在一辆由苏州开往山东的长途客车上。“我旁边的女人不对劲,带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小孩子,但她不像孩子的妈妈。”谢家青报警称,他旁边的这个女乘客40多岁的样子,皮肤发黄,身材根本不像生过小孩。最不对劲的是,不管孩子如何哭闹,她总是置之不理,谢家青怀疑这个女人可能是个人贩子。
  谢家青报警时,长途客车已经通过江阴长江大桥,由江阴进入到靖江境内。接到报警后,靖江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在该辆长途客车上找到了这名嫌疑女乘客。经过警方调查,这名女乘客黄某来自贵州,虽然她一开始坚持声称怀中婴儿是自己的,可最后还是招架不住,承认婴儿是她受他人雇请,从云南拐骗来的,正准备送到连云港,那边有人接头。警方随即解救了这名婴儿,将其送往孤儿院暂时安顿。
  顺藤摸瓜牵出一条拐卖儿童的罪恶链条
  在审讯过程中,黄某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原来,这是山东负责接头的潘某打来的电话,询问黄某到哪儿了。原来,该名女婴是云南人赵某以人民币3600元的价格在云南省金平县购得,然后黄某又以人民币65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买下,原本打算将女婴以2万元左右的价钱卖往山东临沂。结果,他们的如意算盘在途经靖江时给打破了。办案民警决定顺藤摸瓜,在做足黄某的思想工作后,通过电话和潘某约定好街接头地点。
  随后,民警带着黄某连夜赶赴连云港,并于8月21号,在连云港高速路口旁,将犯罪嫌疑人潘某以及司机侯某抓获。经过对潘某等人审讯的深入下去,民警发现,这不是单一的拐卖儿童案件,无论是潘某还是黄某,都先后多次参与到拐卖儿童的活动中。黄某交待,在云南有人专门收购小孩,然后通过她们进行运送,最后基本都是卖到山东临沂地区。也就是说,这已经形成了一个集收购、运送、买卖儿童的罪恶产业链,这让办案民警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根据黄某等人的交待,靖江警方先后多次奔赴云南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周某、李某等6人。
  最小的人贩子是个90后
  云南人周某和赵某是这条产业链的罪恶源头,明面上周某的身份是中药材收购商,可私底下,她却到处打听当地哪边有人家不要小孩。女孩3500元,男孩1万元——这是周某开出的收购价格,中间运送的人每人顶多获利1000元左右,而卖到山东,女孩可以卖到2万,男孩则能卖到3万到4万,周某的获利可想而知。
  1990年出生的李某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可为了那运送过程中的1000元,她和丈夫陆某干起了这个肮脏的勾当,对于自己的罪行,李某当庭表示认罪,在法庭上,她这才想到家中的两个孩子,希望能得到从宽处理,可已经为时已晚。
  “孩子不是货物。”法庭上,公诉人靖江市检察院公诉局的负责人刘杰心情有些不能平静。“这是泰州市审理的首例拐卖儿童案件。这个团伙有着不同分工,他们中年龄最小的刚满20岁。”刘杰显得很痛心,她们都是有孩子的人,可却干着拐卖别人家孩子的勾当。
  从抱养孩子中发现的“商机”
  何某今年49岁,是两个孩子的妈。要不是身上的囚服,手上的手铐,很难将这么一个头发花白,年近半百的老人和人贩子联系起来。据何某自己交待,她参与拐卖儿童很偶然。多年前,她从云南改嫁到山东临沂。可嫁过来三年,都没能怀上孩子,让何某很着急。这时候,她突然想起来,老家经常有人养不起孩子,将孩子遗弃。何某就想方设法联系上家乡的亲戚,看能不能给自己找一个小孩。没过多久,家乡那边就传来了话,找到一个小女孩。可让何某为难的是,她刚刚检查出怀有了身孕,她表示,自己不需要抱养小孩了。可对方的态度很明确,孩子是你要的,现在搞来了,你就要负责处理。没有办法的何某就联系上山东当地一户人家,以2万元的价格将小女孩卖了出去。而从这次交易中,何某赚了2000元,发现这么好赚钱,何某开始动起了歪脑筋。因为在山东临沂地区,人们都讲究个子孙满堂,有儿子的想再要个女儿,有女儿的想再要个儿子,何某发现这块需求很大,只有小学文化的她开始为一些有这方面需求的家庭张罗孩子。
  司机跑活却一不留神犯罪
  山东人侯某是此次法庭上自己觉得最“冤”的人。他此前在临沂利用自家的面包车跑跑运输,因为接送潘某,帮助其运送被拐的婴儿而获刑。侯某觉得自己顶多只能算从犯,因为他每趟跑的收入不过200元左右,而且他声称并没有参与到拐卖儿童,只是跑运输赚点钱。可公诉人认为,虽然第一次侯某对于潘某拐卖儿童的事情不知情,可后来知情后,他并没有停止、阻止这一行为,拐卖儿童罪是根据情节来的,而不是根据收入来算。侯某的行为够得上拐卖儿童罪,将会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解救女婴在福利院生活得很好
  去年8月份被解救下来的女婴被送往靖江市儿童福利院进行抚养,并被起了个名字:华夏。昨天下午,记者在福利院见到小华夏,刚刚睡完午觉的小华夏正坐在床上玩闹,对于记者的到来,她有点怕生,连忙把头埋到工作人员的肩头。“小华夏有点胆小,但很健康,现在一顿饭可以喝220毫升的奶,一碗粥吃掉也没有问题。”福利院的孙院长表示。至于小华夏的未来,需要等结案后决定,假如找到小华夏的父母,就将其送回去。否则将根据收养的法律法规,选择符合条件的家庭对小华夏进行收养。
  经过检方调查,犯罪嫌疑人潘某和何某昨天上午,靖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拐卖儿童案件,被告人潘某、何某、周某、黄某、李某、陆某、赵某、陈某、侯某对拐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法院未对该案当庭作出判决,将择日依法公开宣判。http://legal.people.com.cn/n/2012/0727/c42510-18614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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