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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最大拐卖妇女儿童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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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 发表于 2008-11-14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省最大拐卖妇女儿童案开审

30名被告人涉嫌拐卖80余人

  

      金黔在线讯 昨日,全省最大的一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在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30名被告人涉嫌拐卖80余名妇女儿童,被控拐卖妇女、儿童罪及拐卖妇女罪。这也是我省法院审理的被害人人数和涉案人员最多的一桩拐卖妇女、儿童案。

  招工为饵,诱拐女性

  据了解,30名被告人分别来自我省大方县、黔西县、织金县、金沙县、毕节市、修文县、贵阳市、思南县及四川、山西等地。他们中,年龄最小的是思南县人任珍书,只有20岁。而年龄最大的是山西陵川人张迎春,今年已经70岁了。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3年至2007年7月,被告人何开勋、王永庆、罗琴、刘玉进、潘祖武、曾凡远、郭龙书、曾叶、刘义、武孔华、周进、王勇、罗平荣、黄光友、许在静、李英、晏明菊、冯艳、王庆兰、任珍书、高英、陈明、吴相华、罗志贵伙同他人,组成犯罪团伙,在贵阳市火车站、客车站、市西路、浣纱桥、紫林庵等地以招工“包茶叶”、“包葵花”、“串珠珠”、“做工艺花”等为由诱骗受害女性,并将其骗至由该团伙成员租赁的出租屋(即所谓的“堂子”)内“打工”,尔后由该团伙成员伪装为工厂工人、主管、经理继续对受害人进行诱骗及看管。后再以需到外省进货出差为由,将受害女性拐骗至山西、福建、浙江等地,伙同被告人曹桂虎、栗月林、张迎春、张支才、吴宝才、张桂香等当地人贩将80余名受害人贩卖与当地村民为妻(其中年纪最小的受害者,年仅11岁)。

  贩卖过程经历“四拐”

  记者了解到,这些人的作案手段一般是,由被告人潘祖武等人将被害人以介绍打工为由,骗到罗琴、何开勋等开设的“堂子”中,此过程被称为“一拐”,一拐被告人可获得一两百元;罗琴、何开勋等人将被害人看管一段时间后,其他团伙成员,以出差为由,将被害人从“堂子”中骗出,此过程被称为“二拐”,开设堂子的人可得一两千元。而曾凡远、王庆兰、罗平荣、冯艳、晏明菊、王永庆、王勇、许在静、郭龙书、刘义、陈明、曾叶、吴相华等人,在从“二拐”手中将被害人骗出后,带至外地,交给省外当地人贩的过程,被称为“三拐”,可得到数千元。而当地人贩曹桂虎、栗月林、张迎春、张支才、吴宝才、张桂香将被害人最后卖出的过程被称为“四拐”。

  受害人沦为人贩子

  在这些被告人中,年仅20岁的任珍书是比较特殊的一个,她既是被告人,又是被害人。2007年2月某日,任珍书来到贵阳市打工,当她来到火车站后,被该团伙其他成员以介绍工作为由,诱骗至大理石路一出租房。之后,被转移至沙冲路被告人何开勋租赁的出租房,由何开勋对她继续诱骗、看管,准备贩卖。后来,受害人任珍书与被告人周进发展为恋爱关系,并进而成为该团伙成员。

  在这些人中,有的是名副其实的家族犯罪:郭龙书与罗琴是夫妻,被告人高英是他们的女儿,罗志贵是高英的男友。高义称自己并不知道母亲是开“堂子”的,自己一分钱没有得。罗琴则称拐卖的人数已记不清楚,罗志贵则称不知道高英是拐卖妇女的。

  在昨日的法庭上,30名被告人均对检方指控提出不同异议,有的称自己没有拐卖过妇女,有的称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符。而70岁的山西人贩张迎春更是称,他只介绍了3人给当地村民为妻,自己这是在帮村里做善事。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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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1-14 14:00
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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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1-14 22:48

锦州夜市南宁路与山东街交叉路口乞讨照片

都叛他们死罪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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