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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高振江(也可能改了名) 其父高广田(已去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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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11-17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振江(也可能改了名),今年49虚岁,属鼠。
在2、3岁时在其生母去逝后和父亲高广田离开老家——原山东省陵县(现属德城区)赵宅乡赵芙蓉村,据说去了天津杨柳青或河北廊坊一带,跟随其姑生活。其父名叫高广田,现在可能已经去逝。
高振江有一同母异父的哥哥和姐姐,其姐今年61虚岁,也属鼠。希望能通过网友找到自己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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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4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续:幼女母亲被劳教

    2010年11月29日,唐娟拿着当年寻找女儿的寻人启事,不禁潸然泪下。伍霞 摄(图片来源:湖南在线)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陈然)8月3日报道 多年前曾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在终审判决之后,因代理律师的一则微博,今日再次引发网友关注。

  受害幼女母亲唐慧的代理律师甘元春在个人微博爆料,称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今日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做出劳教一年半的决定。甘元春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尽管主要被告人秦星已被判处死刑,但唐慧一直在向有关部门投诉,希望惩处所有帮助被告人秦星制造“立功情节”的永州公安局民警。

  唐慧的丈夫张辉告诉本网记者,昨日早上唐慧上班后不久,有民警通知她去公安局办点事,之后,唐慧便独自一人去了零陵公安分局。不久后,有四名民警来到家里,让他交出此前的投诉材料。唐慧一夜未归,直到今天早上,张辉接到零陵分局的通知,让他到局里签字。这时他才知道:唐慧已被送到湖南省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将接受一年半的劳动教养。

  本网记者致电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局长邹富林询问事件详情,但邹富林以“事情正在调查”作为回应,随即挂掉了电话。知名记者邓飞在微博上称,永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在回复网友质询时,称会将该情况反映给领导。

  据了解,“幼女被逼卖淫案”发生于2006年,受害人被周军辉胁迫至秦星、陈刚经营的休闲屋卖淫长达三个月,期间遭到刘润、兰小强、秦斌、蒋军军强奸。唐慧希望法院判处7名被告死刑。而在终审判决中,秦星、周军辉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分获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但事情并未就此终结。唐慧认为,该案中有民警存在不同程度的渎职情况,但他们并未受到惩处,因此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根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了解,2010年,唐慧的法律援助律师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中,发现一份证人证言,称冷水滩看守所13名犯人证明秦星于2007年6月12日下午解救了正准备自杀的在押人员周兰兰。秦星的代理人据此“立功表现”,希望法院给予减刑。

  而记者得到的一份律师笔录却显示,周兰兰事后否认当时有任何自杀行为。而根据甘元春的说法,看守所民警唐爱国等人伪造了立功情节。同样办理此案的律师胡益华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针对当事民警的任何处分文件”。

  此案中还有其它波折。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发现,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在2008年的一份处分决定中提到,该局民警魏晓晖曾在陈刚的要求下,答应照顾在看守所中的秦星,2007年3月19日,魏晓晖曾帮忙将秦星的两封信带给陈刚,而其中一封涉及到秘密通报消息的方法。事后零陵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魏晓晖做出了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新浪微博名人“御史在途”(认证身份为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在评论此事时写道:“深感不安。我已通过适当方式跟永州方面沟通了此事,惟愿公平和正义的底线不会失守。”(注:文中受害幼女父母均为化名)

 >>>事件回顾

  “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发生在2006年,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6年10月3日下午5时许,周军辉强行将被害人受害人带至被告人秦星、陈刚开设的“柳情缘休闲屋”卖淫。当晚10时许,秦星安排店内雇员带受害人到柳子大酒店三楼一房内卖淫,收取100元费用。后秦星又安排受害人在休闲屋二楼内卖淫两次,收取200元费用,后周军辉与秦星结算,领走了卖淫所得210元。当日周军辉和陈刚还打了试图反抗的受害人。

  此后,在明知受害人不满十四岁的情况下,秦星、陈刚仍逼迫受害人卖淫3个月,在此期间,受害人还被刘润、兰小强、秦斌、蒋军军四人轮奸,直到2006年12月30日被其家人发现报警后得以解救。

  此案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全国轰动,而受害人母亲唐慧希望法院判处七名被告死刑,但该案审理几经波折。直到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才做出终审裁定,秦星、周军辉被判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判无期徒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对秦星等人的死刑进行复核。

  >>>判决回顾

  2008年4月8日,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秦星、陈刚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被告人周军辉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被告人刘润、兰小强、秦斌犯强奸罪;被告人蒋军军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秦星、陈刚招募、纠结、指示多人从事卖淫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罪名成立;秦星、陈刚、周军辉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不满11岁的幼女卖淫,致其感染性病和出现应激性精神障碍,其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罪名成立。秦星被判处死刑,陈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周军辉被判处死刑;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等人强奸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15年。

  被告人周军辉、秦星、陈刚各赔偿乐乐经济损失2万元,刘润等3人赔偿乐乐经济损失1万元,共计9万元。而一同参与轮奸的秦斌却一直在逃,未受任何惩处。此外,不履职的民警杨某被“严重警告”。

  2008年8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湘高法刑终字第245号刑事附民事裁定,撤销永州中院(2008)永中刑一初字第3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09年2月21日,永州市中院作出(2008)永中刑一重初字第3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秦星、周军辉死刑,陈刚、刘润无期徒刑,蒋军军有期徒刑16年、兰小强有期徒刑15年。这次判决后,秦星、周军辉等人提起上诉。

  2009年10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湘高法刑终字第37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撤销永州中院(2008)永中刑一重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发回永州中院重审。

  2010年3月28日,永州市中院经过再次审理后作出(2010)永中刑一初字第55号刑事附民事判决,判秦星、周军辉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无期徒刑,判处秦斌有期徒刑15年。判决后秦星、周军辉等人再次提起上诉。

  2012年2月2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甘元春、胡益华律师作为本案的刑事附民事律师参与了本案的审理。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维持原判。

来源链接:http://xz.people.com.cn/n/2012/0804/c138901-17320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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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5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再惹争议:投诉公安“立功”认定受害人母亲被劳教
“解救唐慧”两个月前作出终审裁定的“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并未随着湖南省高院法槌的落下而终止争议,受害人律师接连两日在微博上的爆料,由于受害幼女的母亲唐慧不满公安的“立功认定”、连续向多部门投诉,近日被永州市公安局处以一年半的劳教决定。

2010年11月29日,唐慧拿着当年寻找女儿的寻人启事,不禁潸然泪下。
  当事人不满公安“立功”认定
  “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发生于六年前。2006年10月,被告人周俊辉、秦星等人,在明知受害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强迫女孩“乐乐”多次卖淫。被迫卖淫期间,11岁的“乐乐”还遭受了多人的轮奸和毒打。
  2008年4月,该案由永州市检察院向永州市中院提起公诉。经历了漫长的一审和二审,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被告人周俊辉、秦星被判处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判处无期徒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据受害者的律师甘元春透露,尽管终审结果已判处秦星死刑,但“乐乐”母亲唐慧不满在案件审理阶段中,永州公安局有民警为秦星制造了“立功情节”,以期让秦星得到“免死”判决。
  这是一份怎样的立功认定?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冷水滩看守所在《关于报请对在押人员秦星依法从宽处理的报告》表述,秦星在2007年6月12日下午5时46分许,制止了监内在押人员周兰兰上吊自杀,具有立功表现,这份报告还随附了一张13人签字按手印的见证证明。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永州市中级法院并未采纳这一“立功情节”。法院通过调取当日的监控录像以及调查当事人,认定这份立功证明虚假,事实上没有立功表现。而在今年2月,周兰兰也现身向公众否认“秦星立功”的历史,并称自己“从没有过自杀的念头,更没有这种行为”。
  “公安明显制造了假立功证明”,甘元春说。
  被带走前曾向律师“求救”
  “前天上午她(唐慧)打电话给我,说有警察来抓他,10几个警察,其中还有特警”,据律师甘元春回忆,在8月2日上午,他还和唐慧通过一次电话,到了下午五点多再想与其联络时,“电话已经联系不上了。”
  8月3日10时许,甘元春收到唐慧丈夫张辉的短信。张辉在短信中写道,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决定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唐慧已被押送至湖南株洲的白马龙劳教所。
  为何要对唐慧处以劳教?永州市公安局昨日上午通过微博回应,“唐慧在案件审理期间为了达到判处七名被告人死刑的无理要求”,前后在多地“闹访、缠访、散发传单,不听工作人员劝说,案件判决后仍到有关部门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永州市公安局同时表示,8月2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唐慧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但甘元春认为,合理投诉最后上升至劳教处理,背后则有其他考量:由于案件目前正在最高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其中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秦星哥哥秦爱群,原系零陵区公安分局政委,是处理这种敏感局面的“内行”。甘元春表示,其已同另一代理律师胡益华前往永州,准备就公安局的劳教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昨日晚10时30分,其通过短信告知记者,已获得家属对行政复议的授权。

  对于以“劳教”处理唐慧是否妥当,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昨日则通过微博表态,其个人反对这种处理方式,也曾私下跟永州、零陵有关领导表明观点和立场,鉴于收到质疑的首犯系公安局领导亲属,且公安局为其出示过“立功证明”,永州市公安局须进行专题回应。

  特写
  官微发“幼女”二字 被转发近4000次
  “幼女”昨日上午11时13分,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账号,发布了这么一条只有两个字的微博。由于没有前后文令人摸不着头脑,文字背后的敏感性,迅速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在不到一小时内,该条微博被转发接近4000次。“不会又是临时工干的吧?”网友们纷纷揣测。
  这条因操作失误发出的微博,显然与“永州11岁幼女被强迫卖淫案”以及被劳教的唐慧有关。就在两小时前,永州市公安局刚刚通过同一平台,连续发布了十二条“就唐慧被执行劳动教养回复网民”的长微博。
  但到昨日下午,这十二条代表永州市公安局的官方答复,与11时13分发出的这条微博一起统统在永州市公安局的官方账号上消失了。下午4时许,永州公安局发布了三条有关“全省双十佳”评选的内容,而面对网友的“删帖”质疑,官方并未作出答复。
  法条链接:
  《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第一条:从今年下半年起,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需要进行强制劳动的人,一律送劳动教养。对原有强劳人员,应按原批准的强劳期限执行,如发现新的违法犯罪需要延长期限的,按劳动教养规定办理。 (颁布时间1980年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三条:劳动教养期限,根据需要劳动教养的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动机和危害程度,确定为一至三年。劳动教养时间,从通知收容之日起计算,通知收容以前先行收容审查或羁押的,一日折抵一日。 (颁布时间1982年1月21日)
  网友:
  有疑问,就调查清楚啊,犯不着给人安一个“扰乱社会秩序罪”吧?
  武和平曾曰:“让人说话,让媒体说话,天不会塌下来。”(武和平,公安部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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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5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幼女如何变妓女?“嫖宿幼女罪”的前世今生 https://bbs.baobeihuijia.com/thread-11213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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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10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妈妈唐慧被释放回家 网友:窦娥也比不上唐慧
[导读]历时6年的永州幼女被迫卖淫强奸案被立案调查,7名被告人被判刑后,受害者乐乐的母亲唐慧不服判决,多次上访,却被判劳教。今日,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上访妈妈”唐慧得以释放回家。
湖南“上访妈妈”唐慧被释放(图)
2006年10月,当时年仅11岁的永州女孩乐乐(化名)失踪。11岁乐乐被朋友周军辉骗奸并被胁迫卖淫,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但荒唐的是,这起大案,居然是由作为受害人家属的母亲乔装打扮确定情报后,再请两名亲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儿。乐乐母亲唐慧救出女儿后,曾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但都不了了之,直到她以死相逼才立案。
为了使这7名被告人受到法律的应有惩罚,都被判死刑,乐乐母亲唐慧多次上访,却被判劳教。
据新闻晚报的消息,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唐慧不服劳动教养决定,7日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
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调查认为,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10日,备受关注的永州“上访妈妈”唐慧被释放。
微博新闻
微博截图
网友评论
晕太久:法制社会的悲剧。
新小油菜花:确认已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上访妈妈”唐慧的劳教决定,我对此深感欣慰,说明湖南高层对这件事情的重视,也体现对人民群众的关心,这一做法值得拥护。
战烨youkou:时刻关注案件的进展。窦娥比不上唐慧呀!
鸽晓祺:唐慧被释放,只能说明有关部门在舆论压力下,少做了一件错事,至于如何主动地、有意识地做对的事还任重而道远,甚至唐慧的被释放在这个事件的解决方案中仅仅是一个开头,还有接下来罪犯的追责、公职人员的玩忽职守和狼狈为奸等还必须彻查。这仅仅是当权派的一小步妥协,最终定论有待后续发展。
李松臣律师:1.劳教制度根本就是违宪违法。劳教制度不废止,受冤的百姓还会有。2.唐慧上访追究的相关人员责任还未查清,要给社会一个说法。3.唐慧释放是舆论的胜利,不是法治的胜利。
吴小喵:看到新闻,唐慧被释放了。可是,这并不是完结。小乐乐的案情如何走向?真正的犯人能否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这件事不会在时间中默默湮灭,如同人们对所有不公与悲痛的记忆。
来源链接:http://news.ccvic.com/guoneixw/fazhi/2012/0810/a3130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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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11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永州母亲唐慧:从小就很崇拜公安 他们本应该保护我们
唐慧站在宾馆的落地窗前,她不愿面对镜头。她希望事情过去后,家庭的伤痛能平复,一家人能安安静静地生活下去。
唐慧
39岁,湖南永州人。2006年,唐慧11岁的女儿被强奸并强迫卖淫。
今年8月2日,唐慧因上访被劳教。昨天,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撤销了劳教决定。唐慧被释放。
跪着是希望感动领导
新京报:想到过这么快被放出来吗?
唐慧:没有想到会这么快。一直到今天早上我都不知道要被放了。我此前想他们要打击报复我,我可能真的要被关一年半了。
新京报:这九天在劳教所是怎么过的?
唐慧:早上做早操,吃早饭,然后背弟子规。其他时间想的最多的就是女儿和老母亲。我怕我在里面呆久了,她们受不了。
新京报:最担心女儿?
唐慧:我在里面最大的意志力就是要为女儿活着,要活着出来见她。
新京报:被劳教意外吗?
唐慧:接到劳动教养决定书的时候,我都蒙了。我很绝望,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我都想安安心心生活了,为什么会这样对我?
新京报:你怎么看劳教决定书中对你的指控?
唐慧:我觉得与事实不符。决定书说我闹访、缠访,辱骂别人,这些我都没做。在法院我跪过,但是跪在门边。我从不阻碍交通,不骂人。我只是跪着,举着牌子。
只有见到领导才能有一点希望,但我一个弱女子见不到领导。我跪着就是希望感动领导,尽快见我。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新京报:除了下跪,举牌,你有没有想过其他方式?
唐慧:我想过,正常的信访途径我都走过,我也不想通过这种方式。下跪真的很不舒服,全身血液都不流通。我最多跪过18个小时。全身又痛又僵。
新京报:跪的时候想的是什么?
唐慧:希望领导能接见我,快点把案子判下来。
新京报:你觉得这样的方式有用吗?
唐慧:会有用的。只要有心,领导就会接见我,不会让我长久的跪下去。
新京报:劳教决定书上称你曾在永州中院立案大厅睡过十五天,你想过这样会打扰办公吗?
唐慧:我不吵也不闹,就是住在那里不走。我说,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我就什么时候走。我没有想到他们办公的事情,我只是想,一个案子为什么要拖那么久?我是一个老百姓,我不想影响办公,我也不喜欢睡在那里,睡在那里不好受。
新京报:你这么做是为了能早点拿到判决书?
唐慧:是的。我去找过信访办,也找过法院院长,他们都让我等。我等得太久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早就过了。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我从来没去找过人,是超过了两个多月才去找的。我只是希望法院能给我一个明确的时间。
新京报:他们给你解释原因了吗?
唐慧:他们说我的案子太复杂,必须延长。但不管再怎么复杂,已经判了第一次了。第二次再复杂,延长的时间也要有个范围。
新京报:你对案子拖延不判特别在意?
唐慧:案子拖得时间长,我必须不断追这个事。如果结案了,我就能去赚钱养家,经济会好转。这么拖着,对孩子也不好,她会不断地想起这个事情。
我相信邪不胜正
新京报:案子从发生到现在已经近六年了,最难熬的是什么时候?
唐慧:最难熬的就是女儿失踪的那三个月。后来女儿回来了,受了这么大伤害,公安干警不作为,都让我们很煎熬。
新京报:整个案子你最难以接受的是什么?
唐慧:最难以接受的是有的公安干警的不作为。我从小到大,对公安干警都非常崇拜和敬畏。我一想到伤害我们的竟然是我们崇拜的人,我无法接受。他们本应该保护我们的。
新京报:你之前一点法律都不懂,怎么去为案子奔走?
唐慧:不断咨询好心的领导,不断去看法律书籍。律师给我写报告,我一字又一字,一段又一段地重复看。
新京报:你老公说,你整天看判决书。里面提到对你女儿的伤害,你会难受吗?
唐慧:我不想看,但不得已。我每段内容都要读懂,如果我读不懂的话,找领导的时候就没法说出里面的含义和我的看法。
新京报:6年上访了多少次?
唐慧:去北京二三十次。上省里百来次。
新京报:你老公说过,你有时候也怕上访?
唐慧:坐火车我都坐怕了,只要去上访,我心里就不舒服。常常买不到票,即使买到也往往是站票。有时候为了省钱,只买半程票,车上查,就说自己上访,很不好意思。
新京报:想过放弃吗?
唐慧:还是想过的,但看到孩子眼泪的时候,我就想一定要坚强,一定要走下去。
新京报:你有没有信心,将来一定能得到公正?
唐慧:我有这个信心,我相信正义一定会实现,邪不能胜正。
我又陷在里面了
新京报:6月27日你终于拿到终审判决书,怎么想?
唐慧:心情非常复杂。维持原判,案子终于有了结果。但判决书内容比前一次有很大改变,好多对我女儿伤害大的证明都没写上去。我怕到最高院核准时,会有阻碍。
新京报:你最担心的是死刑不被核准?
唐慧:对。我7月3日上访也是因为听说,有人带着判了死刑的人的哥哥去最高院找熟人。我没有证据,不敢轻易。但是我想,只有去公安厅再要求查渎职的事情,那些人才会有畏惧情绪,不敢轻易去活动。
新京报:你此前希望7个嫌犯都判死刑,现在只有两个人判死刑,能接受吗?
唐慧:对现在的结果,我也不是很接受。陈刚是幕后老板,他没有判死刑。但是我意识到这个结果不能改变了,这是终审了。
新京报:你上访时有没有提到过要判7个人死刑?
唐慧:我在报告里写过,我就是希望他们全部死。他们本该死,但是为什么他们不死?我也懂法律,也知道我们要以人为本,可杀可不杀的就不杀。但作为受害者的母亲,我可以有这个诉求。
新京报:你上访中有提过吗?
唐慧:我上访中没有。我此前上访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案子能快点判。无论他们怎么判,只要公平公正,判决书对得起全国人民就行。
新京报:出了劳教这个事情,你还会继续上访吗?
唐慧:我之前放弃了。但他们这样不明不白打击报复我,我又陷在里面了,出都出不来。不是我在看守所出不来,而是我陷在上访的思想里出不来。我担心自己可能没法安安静静地生活了。
新京报:如果调查组给你合理的解释,你会接受吗?
唐慧:我接受,我渴望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渴望我不再上访。
新京报:对你来说,合理的解释指什么?
唐慧:合理的解释,就是要查处通风报信的民警,处罚那些嫖客,解释清楚假立功事件,还有这次劳教。
新京报:有人说,长期上访的人往往很偏激,你觉得自己偏激吗?
唐慧:也许有人这么认为,我却觉得这些年我性格变好了。以前我很暴躁,但现在我不那么执著和偏激了。我看清楚了很多事情,这个世界以前不懂的现在懂了。
新京报:比如说你懂了什么?
唐慧: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好人坏人,就知道埋头赚钱。自己遭遇了这么多后,就会去同情很多人,也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也会想,该放下的就放下。
这辈子最后悔没保护好孩子
新京报:出来了准备怎么跟女儿说劳教的事?
唐慧:我要跟她说:妈妈已经出来了,没事了。是好多人救妈妈出来的,虽然这个世界很黑暗,但还是有光明。我希望你长大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用平常心去对待。
新京报:这几年女儿精神状态怎么样?
唐慧:她有时候突然给我打电话,什么话也不讲就是哭。她一直很依赖我很需要我,我在家陪她的时候,一只手抱着她,一只手拉着她的手。她说,妈妈你这样抱着我,我睡觉就安心多了。
她给我写了很多信,说希望我永远能陪着她,走到人生的尽头。她怕我有一天离开她,她没有办法活下去。
新京报:你对她的期望是什么?
唐慧:希望她能快乐地活下去,乐观地面对这个世界。她现在害怕男孩子,在学校从不和男同学联系。我经常劝她要和男孩接触,因为踏入社会是不会不接触男人的。我希望她是个正常的孩子。
新京报:经历了这么多,你觉得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母亲?
唐慧:我不是个好妈妈。我没有保护好我的孩子。在她十岁前,我想赚钱让她上最好的学校,她还没醒的时候我已经出去卖东西了,等她睡着我才回来。如果我能多一点时间陪她,多一点时间给她说外面有很多坏人,让她注意一点,也就不会出这样的事情。
新京报:一直特别后悔?
唐慧:后悔。如果我那个时候陪她去了溜冰场,如果我不做生意,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了。我对不起我的孩子,我没有保护好她,这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
新京报:这些年你也为孩子做了很多。
唐慧:但是无论我做什么事情也换不来孩子的健康,换不来孩子的过去。
新京报:这些年会常做噩梦吗?
唐慧:我反复的做一个梦。梦见孩子又失踪了,我找不到她。
新京报:你能想到未来最好的情况是什么?
唐慧:我希望有一天能出现奇迹:医药发达了,孩子的病彻底治好了。只要孩子的病好了,我们的生活一定会幸福。
新京报:以后会离开永州吗?
唐慧:会。我在这个地方怕别人打击报复孩子,我也不希望孩子在这个地方想起以前的事情。以后她喜欢做什么我都会支持她去做。
□新京报首席记者张寒
来源链接: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hnyzyian/content-3/detail_2012_08/11/16721147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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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11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被释放,这是舆论的胜利,不是法治的胜利;当某些特权的人不在凌驾于法律之上,当舆论不在左右司法的时候,才是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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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11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上访母亲撤销劳教 称跪40小时就是想感动领导
▲昨天,被释放的唐慧坐在等在看守所门口的车上。当天,备受关注的永州“上访妈妈”唐慧被释放。 新华社发
永州“上访妈妈”劳教决定被撤销
其反映的“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问题正在调查
本报讯昨天早上,新华社记者从湖南省委宣传部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永州“上访妈妈”唐慧已于10日8时被释放。
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唐慧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8月7日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决定受理,并依法启动了复议程序。
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调查认为,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湖南省有关部门认为,唐慧在对其女儿乐乐(化名)被强奸和强迫卖淫一案审理期间,为指控永州公安机关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要求判处全部7名被告人死刑、赔偿184万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其违法事实有证人证言,工作人员记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唐反映的关于永州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问题,湖南省政法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
□对话唐慧
“会继续追究那些公职人员的责任”
>>关于劳教
不知他们为什么这样对我
京华时报:8月2日得知自己要被劳教时是什么心情?
唐慧:我都蒙了,感到很绝望。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京华时报:在劳教所里有没有想过要申诉?
唐慧:有啊。8月2号抓我的时候给了我一份劳教决定书,我要求他们也给我丈夫一份,就是希望他能在外面帮我找律师去申诉。
京华时报:想过这么快就能出来吗?
唐慧:没想到这么快。今天早上8点,我正在出早操,管教干部让我换一下衣服,后来才知道对我的劳教解除了。我们当地区政府、镇政府来了几个人,要我上他们的车,我不答应,是胡益华律师和表妹把我接出来的。
京华时报:在里面这些天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唐慧:就是想妈妈和女儿,怕我在里面待久了她们受不了。妈妈80多岁,身体不好。我更担心的是女儿知道我因为上访的事情被劳教,怕她难过,怕她想不开。我想如果真的要在劳教所里待一年半,万一女儿有个三长两短,我就见不到女儿了。
京华时报:出来之后给女儿打过电话没有?
唐慧:还没有。只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本来想告诉她我没事了,让她不要担心,结果控制不了情绪,在电话里哭了起来。
>>关于上访
跪了40小时就是想感动领导
京华时报:劳教决定书说你多次闹访、缠访,是这样吗?
唐慧:劳教决定书上写的那些内容与事实不符。他们说我闹访、缠访、辱骂别人、阻碍交通。法院我是去过,也跪过,举过牌子,但我从来不骂人,从来不阻塞交通。我那样跪着就是想感动领导,希望他们能快点把案子判了。
京华时报:有没有想过以别的方式反映问题,比如说不跪?
唐慧:我都试过,但是没用。其实我也不想那样做,跪在地上真的很难受,一跪就是一整天,全身血液都不流通,又疼又僵。最长的一次,我在省高院门口从前一天上午跪到第二天中午,直到见到有关领导才离开,前后40多个小时。
他们所说的那些正当的信访途径我不是没走过,可是你要是见不到领导,问题就解决不了。比如说我去省里的信访部门反映永州的问题,我把信访材料交上去,最后他们把这些材料往永州一转了事,问题怎么可能解决?
>>关于案件
民警通风报信处理得太轻
京华时报:这6年来,最难熬的是什么时候?
唐慧:这么多年都很难熬,最难熬的是女儿失踪的那三个月。女儿找回来后,我们知道她受了那么大的伤害,可是警察连个笔录都不愿意给我们做,那个时候也很艰难。
京华时报:女儿的这个案子走到现在,你觉得最难接受的是什么?
唐慧:最难接受的是部分公安机关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替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作伪证。
京华时报:对于那7个强迫你女儿卖淫或者强奸她的人的判决结果(两人死刑、四人无期徒刑、一人有期徒刑15年),你能接受吗?
唐慧:不是很能接受。作为受害人的母亲,我当然希望他们都被判死刑。陈刚是这个案子的幕后主使,也是那个卖淫场所的老板,他没判死刑。现在不是“可杀可不杀的不杀”,所以有几个人没判死刑,这个法律我懂,也能理解。
京华时报:还准备为这7个人的判决结果申诉吗?
唐慧:不了。
京华时报:对于那些你认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公职人员呢,你会继续追究吗?
唐慧:我会继续追究!我原本想接受这个结果,租了一个门面想开花店,就想安安心心挣钱,把孩子抚养好。但从抓我去劳教的那一天起,我的想法就被打乱了。我要继续追究他们的责任。
京华时报:现在省里的调查组正在对乐乐的案子进行调查,你最关心的是哪些问题?
唐慧:一是乐乐失踪案专案组负责人杨某某不作为的问题,二是南津渡派出所民警魏某某给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问题,之前对他们的处理都太轻了,三是冷水滩看守所给犯罪嫌疑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的问题,四是我这次被劳教的问题。
>>关于女儿
没保护好孩子,我对不起她
京华时报:这些年来,你觉得女儿这件事对你改变最大的是什么?
唐慧:它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黑暗的一面。
京华时报:乐乐现在情况怎么样?
唐慧:精神状态还是不太好。她有时会突然给我打电话,一句话不说,在电话里只是哭。她的病情还是经常反复发作,我们带她去北京和南京的医院都看过,专家的说法是一致的,她的病现在没有办法治愈,只能靠吃药控制。
京华时报:听你丈夫说,乐乐的心理阴影还是比较重,不跟异性交往,有时会说一些消极的话,比如说“不要结婚,甚至不想活了”,这个时候你怎么开导她?
唐慧:我告诉她,有丑恶的人,也有善良的人,你要去交往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她现在在学校里从来不跟男同学交往,对异性有很强的抵触情绪。我就鼓励她,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都要正常地去和别人交往。我希望她能像一个正常的孩子一样生活。我跟她说,你今后还要融入社会,你不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定要走出来,不然爸爸妈妈的所有努力都白费了。
京华时报:对于今后的生活,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唐慧:我希望今后医学进步了,有一天能把孩子的病治好。只要她的病能治好,我想我们一家人的生活还是会好的。
京华时报:怎么看待自己作为母亲的这个角色?
唐慧:这些年我最后悔的就是没有保护好孩子,我对不起她。
事件回放
2006年10月1日,还差4天满11岁的永州女孩乐乐(化名)在住所附近溜冰时结识19岁男子周军辉。当晚,两人同去一影碟出租屋看碟时,周军辉多次将乐乐强奸,直到次日上午才允许乐乐回家。
10月3日下午,周军辉强行将乐乐带至一个名叫“柳情缘休闲中心”的场所卖淫。该店老板秦星、陈刚以威胁“杀你全家”等手段控制乐乐,强迫其在店内及各大酒店卖淫,非法所得多数被周军辉、秦星等人以商定比例分成。
12月下旬,乐乐外出卖淫,被刘润等4名男子轮奸。
12月30日,乐乐被父母和警方解救,3个月内共计被强迫卖淫100多次。
2012年6月5日,在历经一审、发回重审、重审、再次发回重审、再次重审等一系列曲折的诉讼过程后,湖南省高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秦星、周军辉被判死刑,陈刚、刘润等4人被判无期徒刑,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乐乐母亲唐慧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多次上访。2012年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唐慧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8月7日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调查认为,对唐慧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本版文字综合新华社本报记者欧钦平报道
来源链接: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hnyzyian/content-3/detail_2012_08/11/1672186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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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11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永州被逼卖淫幼女母亲讲述被劳教九天

8月10日,被释放的唐慧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图/新华社

  湖南撤销对“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受害人母亲劳教一年半的决定
  “永州妈妈”唐慧昨被释放
  对于唐慧一家人来说,6年的生活如同在梦魇中来回穿梭。
  从梦中惊醒,却发现自己要面对的是一场更加真实的“噩梦”。“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从中醒来”。昨天,唐慧走出白马垅劳教所后这样对记者说。
  昨天一早,律师胡益华来到位于株洲市的白马垅劳教所,在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将唐慧接出。
  此前的8月2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劳教委)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唐慧不服该决定,于8月7日向湖南劳教委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经复议,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被撤销。湖南省劳教委办公室认为,当初对唐慧的劳教处罚有凭有据,但“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劳教委的“训诫”和“教育”似乎并未在这位永州“上访妈妈”身上取得什么效果。昨天唐慧走出劳教所后向媒体表示,今后她仍将继续维权。“那些渎职人员应该得到惩处,我不希望今后还会有别的孩子像我的孩子那样可怜,也不希望今后还会有别的母亲像我那样难过。”随着唐慧的获释,这场劳教风波中的诸多细节逐渐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突如其来的劳动教养
  “民警告诉我老婆说是省公安厅信访处来了领导,帮我们家解决问题的。”
  ——张辉
  8月1日上午,在卷烟厂搬了一夜箱子的张辉(化名)正在家中睡觉,妻子唐慧则出去到卫生局办事。9点左右,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张辉从梦中惊醒。打开房门后,他发现站在面前的是两位穿着警服的人。“其中一个我认识,是管片派出所的教导员曾晴。”两位民警向他询问了唐慧的下落。“我实话实说,还打电话给了老婆。民警告诉我老婆说是省公安厅信访处来了领导,帮我们家解决问题的。”唐慧在卫生局办完事就赶紧往派出所赶,“当时我还盼着终于来了个青天大老爷”。
  唐慧来到派出所后却发现,在这里等她的并没有什么公安厅领导,而是十几名全副武装的特警和押犯人的警车。“他们倒没让我上那辆牢车,而是让我坐进派出所所长的小车里,左右都有警察看着”。随后,唐慧被带到徐家井派出所的问讯室中。直到昨天,唐慧还清楚地记得,自己被带进问询室后手脚被铐在审讯椅时的情景。“坐在那里没一会,外面就开始下起了大雨,警察问我的话我一句也没往心里去,心里只是想着家中的女儿、老妈怎么办?”
  11点,张辉给妻子打了第一个电话,得知妻子已经被带到徐家井派出所,此后便失去了联系。整个一下午唐慧被七八名警察内外看守,讯问的内容基本都是以前几次上访的经过。下午三点张辉又给本地派出所民警打电话问妻子在哪,得到的答复是不知道。7点,张辉来到徐家井派出所想打听妻子的下落。“最后在办案区一个警察告诉我,这是领导的事他们也管不了,让我赶紧回去。”这天张辉上的是夜班,12点到早晨6点还要到烟厂干搬运工。
  8月2日早上,张辉正拖着疲惫的身躯往家走,突然接到警察的通知让他赶紧到派出所来拿东西。唐慧此时在问讯室的椅子上坐了一夜,已被关进警车里。“她透过栏杆递给我一个小包,交代我要好好照顾女儿和岳母,不要把自己被劳教的事告诉她们,免得受刺激”。张辉说自己和妻子当时都哭得很厉害。“当我想问问唐慧为什么要被劳教?可警察说他们要赶时间不能等,我俩一共就说了不到2分钟,警车就开走了。”唐慧被带走后,张辉感觉天都塌了下来。“本来孩子的精神就不好,我又要上班养家,今后的日子怎么过?”
  ■现实和虚拟世界的营救
  “以前我就常做噩梦,在劳教所这几天噩梦更多了,醒后发现现实跟噩梦里一样可怕。”——唐慧
  唐慧说自己被关进劳教所后,发现这里的管教说话和蔼,经常找她谈心,劝她要配合工作,按这里的作息时间活动。“在劳教所早上要做操,然后就是背弟子规,可我在里面呆了十天,一句也没记住。”唐慧说自己这十天脑子里想得最多的还是自己的女儿和80岁的老母。唐慧在劳教所的第五天,梦见了自己的女儿乐乐(化名)和老公张辉。“梦里女儿知道我被劳教的消息自杀了,丈夫到公安局说理被人打得头破血流,也被关进了劳教所。我正想去拉丈夫的手,结果被警察打散了”。半夜唐慧的哭闹声吵醒了同室的所有人。“以前我就常做噩梦,在劳教所这几天噩梦更多了,醒后发现现实跟噩梦里一样可怕。”
  一向本分的张辉并没有放弃对妻子的营救。妻子被带走后,他首先向以前代理女儿案件的甘元春和胡益华两位律师发出求援短信。8月2日,在确认事实后,甘元春和胡益华两位律师开始在自己的微博中披露唐慧被永州市公安局扣留的信息。此微博后经大量转载,开始有媒体介入。8月5日深夜,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出评论,这条题为“你好,明天”的评论指出,“专家最近宣布,经三级指标体系测评,民族复兴任务已完成62%。然而,当湖南永州遭强暴幼女的母亲因上访被劳教的新闻传出,这一数字显得如此苍白。一个国家的强大,不应只有GDP和奥运金牌,复杂的数理模型中,更应包含百姓的权利与尊严、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们共同努力。晚安。”此条微博引起网友们的疯狂转载,截止到昨天已有13万多次的转发和4万多次评论。甘元春认为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的这条评论在这起事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就在这条微博发出的第二天一早,张辉和两位律师相约来到株洲白马垅劳教所会见唐慧。“她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甘律师、胡律师你们一定要救救我”,甘元春回忆,这次会见持续了40分钟,警方则启动了“应急方案”。“当时有警方人员拿摄像机一直对着我们拍,我问是否有法律依据,只是说这是上面领导让做的。”作为交换,律师也拿出了自己的照相机拍摄了会见唐慧的画面。“其实这里面有件事很值得回味,当时看守所的一位警官对我们说,事情闹到这么大,估计肯定有一天会放出去,只要有通知我们会尽快放人。”甘律师说。
  这天,律师得到唐慧亲笔签署的书面复议申请,当天下午4点两位律师就赶到了湖南省公安厅准备提交复议书。结果这天因为劳教委的官员不在,复议书没有递交成功。“当时我是可以通过内部关系走进公安厅大院的,但这件事上我不想这样做。我拿着律师证告诉他们这起案子的影响力,但终究还是进不去。”甘律师说。
  不过就在当晚,有中间渠道找到了两位律师,告诉他们湖南省政法委就此事成立调查组的消息,让他们保持乐观态度。8月7日,甘律师到湖南省公安厅法制办与刘姓女科长进行了2个小时沟通。“劳教委办公室其实是湖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原文有误,应为‘法制办’)下的一个办公室,她是负责行政复议方面的,向我解释了前一天外出的原因,态度很好。”甘元春说。这天,他在自己的微博中留言:“给调查一些时间:因为我们要法治!我坚信:如果是权力或舆论帮助唐慧尽快走出劳教所,我们也会开心,但那绝不是真正的胜利。唯有法律才是所有人最牢靠的保护者。让调查稳步进行,让我们信奉法治。”
  ■曾经的幸福之家
  “那时我的工资很低,但一切都想给女儿最好的,别人上的幼儿园只要两三百,我给她上六百的。”——张辉
  张辉和唐慧相差一岁,都是湖南永州农民。1990年,住家相隔不远的两个年轻人开始相识恋爱。像那个年代这里的大多数青年男女一样,没读完书唐慧就到广东一家制衣厂开始打工,张辉则去了浙江一个工地搞基建。1992年,两个年轻人开始商量攒钱结婚,希望能有笔积蓄让婚后的日子不再那么的漂泊。“那时我干活攒不下钱来,她还能省点出来”。
  1995年10月,两人的女儿乐乐出生。这个一出生就有8斤重的胖闺女给张辉夫妇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我下地干活时,得跑前跑后,就把乐乐放在旁边的地里玩,教她认庄稼”。平时晚饭后张辉会带着妻子和刚会走路的女儿上街玩,给她买零食吃。至今想起当年的情景张辉仍觉得十分温馨。
  1997年,搞了三年养殖一直都在赔钱的张辉决定离开农村,到永州市里去闯一闯。带着妻子和女儿,一家三口在永州市租了一间一居室。张辉到邮局找了份送报纸的工作,唐慧在汽车站摆了个小烟摊。日子过得清贫,但十分安逸。“那时我的工资很低,但一切都想给女儿最好的,别人上的幼儿园只要两三百,我给她上六百的。”为了让乐乐跟其他城里的女孩子一样,女儿不到3岁,张辉就送她去学舞蹈。每次放学回来,乐乐都会给爸爸跳上一段。
  乐乐的性格开朗,是爸爸妈妈的开心果,但也有时像男孩子一样调皮淘气。到了6岁,父亲张辉开始为乐乐能否进到永州最好的小学读书发愁。“就算是永州市里的孩子也不一定能进去”,最终张辉使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乐乐送到了当地的重点小学学习。每年乐乐的生日都是全家人的大事。姥姥会从乡下带来鸡鸭改善生活,唐慧负责买生日蛋糕。8岁那年,张辉给乐乐买了一个电子琴,发现女儿还有弹琴的天赋。
  2000年,张辉一家在学校边租了家店面,开始做餐饮。2003年“非典”过后,张家改做鸡鸭屠宰的生意。张辉出去到市场里买鸭子,唐慧负责在家里屠宰拔毛。“那时我有几个固定食堂客户,每年都能攒下三四万元。”在张辉记忆里,这时的唐慧性格仍旧十分内向。有时张辉带几个朋友来家里喝酒,唐慧在厨房里炒菜。“我让她一起出来吃饭,见到生人她都脸红。”
  在城市里有了几年的积蓄后,张辉下一步的计划是买房。2005年,已经攒了14万的张辉看上永州市区一套120平米的住房。“但当时我还差三四万就没买成,想着再攒一年就可以买了”,但这年成了张家红火日子的最顶点。
  ■寻找失踪的女儿
  得知女儿下落后,唐慧怕打草惊蛇,甚至连警方都没敢通知,自己每天躲到休闲屋对面的一栋楼房顶上,通过挖开的砖孔观察里面的动静。
  2006年10月1日,当时还不到11周岁的乐乐在自家附近的一个溜冰场被当地一个绰号“山鸡”(周军辉)的社会青年骗走,当晚11点钟,“山鸡”威胁乐乐强行发生性关系。事后,乐乐多次要求回家未能逃脱,并多次被其强奸。“山鸡”威胁乐乐:“如果敢跑或者把事情声张出去,就会把丑事告诉全校的老师、同学,并杀害其全家。”
  10月3日,在明知乐乐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周军辉再次威胁乐乐跟他去当地的一家名叫柳情缘的休闲屋“工作”,并给她取名“小青”,让她出去接客100余次。3个月中,乐乐多次向老板、老板娘哭诉,但没有得到丝毫同情。同时,反而换来的是更加严密的看管。这年12月底的一个晚上,蒋军军、秦斌、刘润、兰小强四人更是轮奸了乐乐,并对其拳打脚踢实施暴力。
  在乐乐失踪后,张辉和唐慧马上报警,并开始寻找女儿的下落。11月底的一天,张辉的手机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但电话接通后,对方却一直不说话。张辉打过去,一个男人告诉他是打错了。张辉在营业厅交了10块钱,查出手机的机主叫陈刚(休闲屋老板)。后来张将这个电话提供给警方,但警方却以电话号码模糊为由,没有采信这个证据。
  唐慧记得,12月的一天,女儿的一个同学说在柳情缘休闲屋看到了乐乐。唐慧怕打草惊蛇,甚至连警方都不敢通知,自己每天躲到休闲屋对面的一栋楼房顶上,通过挖开的砖孔观察里面的动静。12月30日下午5点多,蹲守了10多天的唐慧终于看到了自己女儿的身影。她打电话叫来了一名亲戚,伪装成“顾客”进门“消费”。这名亲戚在接近这个女孩后,确认了她正是失踪了近3个月的乐乐。
  唐慧给负责女儿失踪案的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技术中队队长杨军祥打电话,告诉他来现场解救。“杨到现场后,只是看了一眼招牌,连休闲屋的门都没进,接了个电话说你们自己进去领人,然后就走了。”张辉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事后,零陵区纪检委在张家的压力下,对杨做了严重警告处分,该处分决定认为,杨有“工作失职错误,但认错态度较好”。
  最后是唐慧拨通了“110”,四名警察进入休闲屋把乐乐解救了出来。“当时我都认不出女儿了,他们给她改了发型,人的脸也大了一圈。”乐乐见到父母后不敢说话,怕休闲屋老板今后报复他们。回到家中,母女抱头痛哭一夜未眠。
  ■艰难的立案
  “亲戚们都说让我相信法律,别冲动”。——张辉
  2006年的最后一天,张辉一家人在愤怒中度过。当从女儿口中得知越来越多的细节后,张辉甚至想到要用武力以死报复那些犯罪分子。“亲戚们都说让我相信法律,别冲动”。
  2007年的元旦过后,张家人找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没想到立案没戏,人家休闲屋甚至还一直照常营业,直到当年4月才停。”张辉记得,这年的元月4日,他们接到刑警大队电话,通知带乐乐去做笔录。“乐乐出来后,那个姓杨的警察说这大不了就是个治安案子,另一位派出所的警察的话更气人,他说我女儿看上去不像11岁的”。在争吵中,唐慧以死相逼,但这天警察仍旧没给乐乐立上案。
  张辉说,这期间秦星(休闲屋老板娘)家曾派两个男子上门说要给2万块了事,并自称家里有亲戚在公安局,不怕他们闹。1月25日,在乐乐被解救出的近一个月后,休闲屋的老板娘秦星才被警方抓获,但此时其他同案犯已经纷纷外逃。
  秦星被抓后,唐慧给她父亲打电话,谎称自己是秦星的朋友,询问她现在的情况。“结果她爸爸夸海口,说区公安局的政委秦爱群是秦星的堂兄,还有个亲戚在检察院当领导,过不了几天就能出来。”张辉说。
  一份2008年9月零陵区公安分局纪委作出的党内处分决定似乎也在印证着秦星父亲当年的海口。该决定书中显示,2007年3月,陈刚就通过内部警员把两封带有串供性质的信件交给看守所内的秦星,后来此事被查出后,该警员仅获党内警告处分。
  ■遗留的痛苦
  “以前女儿见到我,总是爬到我背上,让我背她跑,现在她见了异性都很抵触,甚至连我这个当爸爸的也不例外。”——张辉
  “以前女儿见到我,总是爬到我背上,让我背她跑,现在她见了异性都很抵触,甚至连我这个当爸爸的也不例外”。让张辉苦恼的是随着女儿年龄的增长,这起案件给她带来的心理负担越来越重,好几次家人都看到她坐在窗户边想自杀,幸亏被及时制止。乐乐一直和妈妈睡在一起,唐慧经常看到女儿从梦中哭醒,然后母女俩再一起哭。有时天黑,乐乐就躲进床底下,害怕有人来杀她。
  这三个月的痛苦经历还让乐乐感染上了生殖器疱疹。“医生说是病毒性的,可能永远治不好,无法生育。”现在乐乐每周必须打两次抗病毒的针,尤其像热天的时候,连走路都很困难。
  ■上访的日子
  “这些年,我也曾想过放弃。我们是一个小老百姓,对方势力那么大,谁不想过正常的日子,可每当夜晚女儿从噩梦中惊醒时,你说我这个做母亲的该怎么办?”——唐慧
  唐慧决定要靠上访尽快给女儿讨个说法。唐慧告诉记者,这些年为了女儿的案子,她至少往北京跑了二三十回,长沙跑的次数都数不清。
  “到目前为止,这个案子已经开了6次庭,两次发回重审,有了四份判决书,可是很多枉法人并没有受到法律相应的处罚。”让唐慧最气愤的是,2008年,秦星在看守所民警唐爱国等人的协助下,伪造其在2007年6月12日解救自杀的在押人员周兰兰的立功情节,妄图减轻罪责。事后法院审理查明周兰兰从未自杀,而且将此写进了判决书中。然而在今年8月5日,永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上,一篇名为“永州公安帮被告人做假立功的情况说明”中,仍对这起“立功”事件的真实性进行了肯定。
  唐慧告诉记者,这些年上访的日子生不如死。“这些年,我也曾想过放弃。我们是一个小老百姓,谁不想过正常的日子,可每当夜晚女儿从噩梦中惊醒时,你说我这个做母亲的该怎么办?”
  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永州这起幼女强迫卖淫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此案8名被告中,除一人在逃外,另外7人均获重刑,其中绰号“山鸡”的周军辉和诨名“星姐”的秦星被判死刑,案件进入死刑复核阶段。唐慧告诉记者,以前从来不跟家里提这个案子的女儿有天突然给她发了短信,内容是“真巴不得他们都死”。
  “其实在7月3日我们家最后一次去省公安厅信访后,就决定不再去了。”唐慧说,她已经借钱在永州租下了一家门面,正准备装修开个花店。可劳教后人家把店面收回了,张辉的烟厂搬运工的工作也没了。
  目前,关于唐慧反映的关于永州市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问题,湖南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正在永州展开调查。
  昨天下午,唐慧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她希望这次走出劳教所是她从这些年噩梦中醒来的开始。“以后的日子,我要帮女儿考上大学,然后带她永远离开这里,忘记这里发生的一切”。
  ■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晨
  ■图片来源(除署名外)/甘元春
来源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2-08-11/0000249485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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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14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上访母亲曾被关37天 不认可劳教撤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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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8月10日获释。事件并未了结。新华社“中国网事”报道称,唐慧自由后还留有个问号,这个问号指向屡屡引起巨大争议的维稳式劳教。一个为女鸣冤的母亲,要求彻查涉嫌“舞弊”警察,为何忽然被带去劳教。唐慧律师胡益华,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称,劳教决定错误将唐慧维权认定为闹访,申请予以撤销。3天后,唐慧自由。本报记者采访唐慧律师胡益华,了解行政复议案的经过。

谈劳教撤销

“这是个妥协的决定”



新京报:唐慧这么快出来,你当初想得到吗?

胡益华:确实出乎我们意料。我们8月7日交上行政复议书,按照通常的经验,至少要两周时间。结果8月10日,唐慧就出来了。

新京报:你觉得唐慧能这么快出来的原因是什么?

胡益华:还是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快速复议。但更深层次原因是媒体介入和社会关注,包括湖南省委省政府重视。

新京报:你之前也和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有沟通,你们沟通的重点在哪里?

胡益华:主要是关于唐慧案子的一些沟通,是否有必要撤销。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表示他们会尽快解决。

新京报:对于劳动教养决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时为什么选择行政复议?

胡益华:当时和唐慧商量,因为劳动教养这个事情,唐慧对永州本地的不信任加剧。如果提起行政诉讼还是会回到永州市中院,唐慧缺乏信心,所以我们选择到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

新京报:最终行政复议决定书说唐慧应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女儿身心受创,需要唐慧照顾,不予劳动教养。对这种结果你怎么看?

胡益华:我们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撤销劳动教养决定。最终这决定被撤销,虽然理由不是那么合理,唐慧也不认可,但我们的目标达到了。

新京报:你觉得这是一个妥协的决定吗?

胡益华:对双方来说,可以这么说。

新京报: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妥协?

胡益华:作为当事人律师,我不方便回答。

谈唐慧的伤害

“曾被抓捕羁押37天”

新京报: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看到,唐慧曾被抓捕羁押过?

胡益华:是的,永州公安为达到防止申请人反映冤屈的目的,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由,于2010年6月9日将唐慧抓捕羁押,事后经记者邓飞 (微博)到湖南省公安厅强烈抗议,唐慧被羁押37天后,因检察院不批捕才被释放,至今没有一个公道的说法。

新京报:会为唐慧申请赔偿?

胡益华:要看唐慧的态度。她现在还没有提出。现在唐慧想要平静生活,我们也希望她能尽快进入正常生活。

新京报:这个事情对唐慧最大伤害是什么?

胡益华:我觉得唐慧本身已放弃上访,准备开始新生活。突然给她一个劳动教养的决定,给她再次造成巨大伤害。

新京报:其中最无法接受的是什么?

胡益华:像唐慧这种情况,只要一天时间,就可以让一个人从自由变成一个被劳动教养的人,且劳教时间最长可达三年,这种对人身自由的侵害最无法接受。

新京报: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中说到劳动教养制度不合法?

胡益华:对公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通过制定法律。劳动教养制度依据的不是法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违背。

新京报:劳动教养决定里说到唐慧缠访、闹访,唐慧也说过,她上访下跪只希望能引起注意,你怎么看待这问题?

胡益华:我很不赞成这种说法。唐慧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是希望能够引起注意。结果他们用劳教,剥夺上访者的人身自由。其实这不能解决任何上访问题,劳教只会激化矛盾,制造恶性循环。

新京报首席记者 张寒

来源链接:http://news.qq.com/a/20120814/000647.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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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18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劳教的上访妈妈唐慧:理解判决 但我是受害人的母亲
8月11日,踏上返乡车程的唐慧与媒体记者话别
6年前,永州11岁女童被迫卖淫案
唐慧的人生转折点在2006年。此前,她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与丈夫一起在家做小生意,有个漂亮的女儿乐乐(化名)。
2006年10月1日晚9点,唐慧与丈夫张辉(化名)收摊回家,发现女儿未归,寻找一夜,未果。第二天,乐乐自己回家,“昨晚我在同学家做作业晚了就睡了。”
唐慧细心地看到了女儿手臂上的伤痕和她呆滞的表情,带女儿去医院检查,但是“当时没检查出什么毛病,也就没多想”。
噩梦由此开始。
10月3日,乐乐再次失踪,并留下一张字条:“妈妈,我不可以再读书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赚钱,我不去不行。您放心,过不了多久我会回来的……”
唐慧与丈夫心急如焚,寻找未果,后向当地警方求助。公安机关以“失踪案”立案侦查。12月20日,一个神秘男子打来电话:“你女儿就在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快去看看吧!”
吊诡的是,在确认自己女儿确实在柳情缘休闲中心后,她急忙向负责此案的刑侦队警员杨军祥求助,杨开车到柳情缘休闲屋门外后,接了一个电话就扬长而去。最后,还是唐慧拨打110才救出女儿。
年仅11岁的孩子遭到强奸、轮奸并在3个月内被迫卖淫一百多次,这样的遭遇被压在纸面上,可能只是短短的一行字,但却是唐慧和乐乐一生无法释怀的痛苦。
事情已经过去6年,从劳教所释放的唐慧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已经显得非常平静克制,然而在谈到女儿的悲惨遭遇时,她的声音还是哽咽了。
“她甚至还不知道卖淫是什么……他们还打她,一直打她。”她抬起头努力呼吸了一下,克制哭腔,“他们4个人轮奸她时,一个人强奸她,一个人把生殖器放她嘴里,她不肯,就对她拳脚相加……”
女儿遭受的非人遭遇,让唐慧“心里好像有十几把刀在里面”。那晚过后,她放弃了与丈夫的小生意买卖,“我的有生之年,一定要为孩子报仇。”
案件进展并不顺利。
先是永州市公安局没有采取任何侦查措施,休闲中心依旧照常营业。唐慧多次去公安局询问,得到的回答却是,“你不要指导我们的工作,你懂什么?”后唐慧将遭遇写信给了湖南省公安厅,得到了“请高度重视,依法惩处”的批示。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唐慧希冀的那样。检察院指派了公诉人后,公诉人并未与他们深入交流,甚至有人当着她的面说出“我没看出来你女儿是被强迫的,她看上去也不像只有11岁”这样的话。
2008年1月,全国被雪灾的阴影笼罩,内心同样无比寒冷的唐慧,在检察院门口的雪地里跪了18个小时,检察院终于给她换了一名公诉人。
同年6月6日,一审判决结果下来,秦星、陈刚组织卖淫罪,秦星被判处死刑,陈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周军辉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等人强奸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16年和15年。
这样的结果是唐慧不能接受的。“那两个判有期徒刑的,我一万个不服。”唐慧说,“我觉得全部都应该是死刑。”
诉求与现实落差后的上访被劳教争议
今年6月,历经两次发回重审、前后4次判决,湖南高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被告人周俊辉、秦星被判处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判处无期徒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对这个结果,唐慧不满意。
6月27日,夫妇俩拿到终审判决书,在得知她所指称的“警察渎职”没有立案后,唐慧在7月3日再次前往湖南省公安厅上访,向公安厅领导反映情况。
此前,她早已成为当地“不和谐”因素——2011年3月,她和家人晚上睡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2012年5月,她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手举状纸跪地喊冤;6月,她和婆婆到湖南省党代会代表住地,跪拦接送党代表的车辆……
让唐慧难以释怀的是,最早负责案件的警员杨军祥拒不解救受害人涉嫌渎职,仅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帮助秦星与陈刚串供,并通风报信使陈刚遣散大量卖淫女的魏晓辉,仅被“党内警告”;还有她所指称的秦星狱中“假立功”……
结果,今年8月2日,丈夫发现唐慧上班后就一直未回家。次日早上,他接到零陵分局通知,让他到局里签字,这才知道妻子因扰乱社会秩序,已被送到湖南省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将劳动教养一年半。
收到张辉的求救短信后,永州11岁女童被迫卖淫案的代理律师甘元春在微博上发布“紧急求助”,随后,借助郑渊洁、邓飞等微博达人的强力呼吁,“上访妈妈唐慧被劳教”一事迅速成为舆论焦点。
8月10日,唐慧被释放。
女儿乐乐今年已经17岁了,在高中读书。但6年前染上的性病无法痊愈,性格也变得内向,抗拒异性。唐慧鼓励她与班级里的男生交往,她却说“根本不想去了解”,问为什么,她回答说,“如果是好的男生,我不能害了人家,我有病。”
被问到回家后如何对女儿说“劳教”的事,她回答,“我要跟她说:妈妈已经出来了,没事了。是好多人救妈妈出来的,虽然这个世界很黑暗,但还是有光明。”
她不知道,这件事情带来的后果,已经深入到关于劳教制度合理性的探讨。
上世纪50年代,借鉴苏联经验,在中央发动的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中,逐步建立起现在的劳动教养制度。即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4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里说:“专家最近宣布,经三级指标体系测评,民族复兴任务已完成62%。然而,当湖南永州遭强暴幼女的母亲因上访被劳教的新闻传出,这一数字显得如此苍白。一个国家的强大,不应只有GDP和奥运金牌,复杂的数理模型中,更应包含百姓的权利与尊严、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们共同努力。”
唐慧不明白女儿和她的遭遇与民族复兴的进程有何关系,她能想到的,只有最为朴实最为原始的“讨回公道”。她依然对秦星等人在狱中“假立功”耿耿于怀,现在更多了个:“我为什么被劳动教养,他们也得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
面对镜头,她说,“我知道,现在是‘以人为本’,可杀可不杀的都不杀,我也可以理解,但是……但是我是受害人母亲啊。”讲到这里,她顿住了。
来源链接: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hnyzyian/content-3/detail_2012_08/18/16909943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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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8-1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唐慧案”症结不在劳教制度存废
◆唐慧被劳教是依法依规,被撤销劳教也是依法依规——在这种看似矛盾的官方逻辑背后,是被地方行政权轻松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法治理念,是人治主导下被视同儿戏的公民权利。从这个角度说,表面来看,“唐慧案”已经伴随着公权对民意的顺从而走向尘埃落定,但让人深感悲哀的是,这种顺从并不是法治对于强权者的驯服。个体权利保障机制的缺失,为下一个“唐慧”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8月2日,“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受害人的母亲唐慧,因连续上访被当地警方扣留的消息被披露,旋即引发强烈关注。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普通民众、意见领袖、官方媒体都纷纷为唐慧发声。巨大舆论关注成为推动事件发展的关键力量之一。8月10日,湖南方面撤销了唐慧的劳教决定。随后,唐慧获释回到家中(8月13日《北京晚报》)。
  从目前事件的演进来看,我们很难看出“唐慧案”冲出了类似公共事件的传统情节。一场由媒体主导的民意狂欢之后,公权部门收敛了锋芒,并等待着时间尽快冲淡舆论硝烟。而这更像是一出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的闹剧——唐慧被劳教是依法依规,被撤销劳教也是依法依规——在这种看似矛盾的官方逻辑背后,是被地方行政权轻松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法治理念,是人治主导下被视同儿戏的公民权利。从这个角度说,表面来看,“唐慧案”已经伴随着公权对民意的顺从而走向尘埃落定,但让人深感悲哀的是,这种顺从并不是法治对于强权者的驯服。个体权利保障机制的缺失,为下一个“唐慧”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从官方对于“唐慧案”的处置手法来看,缺少了问责和反思的回应,不过是对民意的一种敷衍。迄今为止,当地有关部门仍然在以惯常的套路与舆论大打太极——撤销劳教依据语焉不详,唐慧被劳教无人负责,更不用提对劳教制度本身的检讨——有关部门的“变脸”功夫显然过于拙劣。于是,整个事件似乎成了民间意见表达者的独角戏。因此,无论是舆论介入后“唐慧案”拐点的出现,还是劳动教养制度一时成为众矢之的,在官方的沉默中,人们却感觉不到胜利者的喜悦,反而落入了自娱自乐的尴尬之中。如果说“唐慧案”为社会留下了些许遗产,那么能够为岁月铭记的也许只是舆论对于劳教制度的齐声“批斗”。
  毋庸置疑,唐慧还将在舆论舞台上停留一段时间,比如她的生活会是何种走向、其女儿的案件会否重审等等。虽然关于这对母女的诸般谜底或许最终都会一一揭开,但劳教制度这一困扰中国法治进程的死结,却难以迎刃而解。而对于更多的“唐慧”来说,即便劳教制度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但权利侵害的枷锁仍然将重重地压在他们肩上。
  有人说,“唐慧案”的最大遗产就在于引发了一场有关劳教制度存废的全民大讨论。在这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中,人们在这一问题上的意见出奇地取得了一致。这场讨论虽然让民间意见得以一吐为快,但却忽视了在劳教制度之外另一扇洞开的后门——从依法劳教到依法释放,官方的两张面孔中间,是行政权对法治尊严的轻松“驾驭”。然而,此间的悖论却在于,即使我们不认为当地有关部门对唐慧的劳教决定是依法作出的,或者说唐慧阻拦省党代会代表乘坐车辆的行为并不属于闹访,更无法上升到扰乱社会秩序的“高度”,但我们同样会发现,在劳教制度之外,公权部门仍然有许多现成的手段让上访者闭嘴,譬如将其“精神病”等。
  虽然劳教制度与现行体系内的上位法律存在乖谬之处,比如根据《立法法》第八条,“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均需法律设定,而目前为劳教这种长时间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政强制措施提供立法支撑的只有公安部于1982年制定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但对于具体的执行者来说,这种制度上的矛盾并非是他们所关心的。出于局部利益的考量,只要能够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只要能够将所谓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尽早化解,任何手段都可能会成为公权力的选择。
  也就是说,当人们沉浸在劳教制度是否应该废除的热烈讨论时,更为根本的问题被这种喧嚣所掩盖。当我们将视野放宽再次打量“唐慧案”的时候会发现,畸形的维稳体制才是对这一案件最为深刻的注脚。从这个源头出发,劳教制度不过是政绩压力与公民权利挤压出来的一个异常刺耳的音符。也就是说,法治理念被严严实实地包裹在维稳压力之中。在这样的大前提下,对于地方官员来说,即使上访者并未使用暴力手段表达诉求,只要其触到了当权者的核心利益,威胁到了某些人乌纱帽的安稳,那么后者便会“唤”出法律来,让上访者付出人身自由的代价——合法手段要用,非法手段包装成合法手段也要用。落脚于“唐慧案”,其在省重大活动期间的拦车鸣冤之举,无疑撩拨到了某些官员最为敏感的神经,也将唐慧向劳教所的大门又推进了一步。
  因此,唐慧悲剧的罪魁祸首并不是劳教制度。其在劳教所的一进一出,不是法治力量的推动,而是地方官员在单纯的维稳式思维下作出的权宜之计。我们固然要继续为劳教制度敲响丧钟,更要企盼法治社会早日阳光普照。作为旧体制下的一种社会管理手段,劳教制度迟早会成为历史的代谢物;而在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艰难蜕变中,官员利益至上的固化思维则并非时间便可以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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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12-29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永州上访妈妈期待案犯尽快伏法 幼女患精神障碍

  湖南永州“上访妈妈”唐慧又来了北京。
  自她女儿乐乐的案子6月得到湖南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已经过去了半年。
  6年上访路,让她已经习惯了有什么诉求,首先将目光投向省会长沙,其次投向北京。眼下让她最忧心的两件事,恰好也一件着落在长沙,一件着落在北京。
  第一件事,是今年8月湖南省委政法委派出调查组,就她反映过的各方面问题进行调查,表示对错误和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但直到现在,几个月过去了,唐慧还没有收到来自调查组任何形式的联络。


  第二件事,则是她女儿乐乐案件中两名被判处死刑的首犯,已经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目前还未出结果。唐慧为了“催促”此事进展,专程来了北京,希望能见到该案的主审复核法官,当面陈述意见。她听说被告方家属已经来过最高法院,心里就觉得不踏实,生怕漫漫6年来的成果在已经见到“曙光”的最后一刻被逆转,法律给她的每项权利,她都要用尽,每个机会,她都要抓住。
  她已经计划好,等一切结束,就带上女儿乐乐一走了之,远远离开这个伤心地,重新开始生活。但判决一日不执行,她就一日还是那个复仇女神一般的唐慧,追逐着造成她女儿和家庭不幸的所有仇敌。
  “你也不能左右法律。同样,法律也不能左右我的心”
  6年前,唐慧的女儿乐乐还是个11岁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在被人强奸后,被拐卖并软禁在永州的一家洗浴中心,长达三个月间在暴力的胁迫下卖淫。直到唐慧将她救出来之前,她已经接客100多次,染上终生不治的性病,曾被多人轮奸,患上创伤后应激精神障碍。
  很少有媒体见过唐慧的女儿,她至今一见到陌生人还是会畏惧,对男性尤其警觉。在唐慧安排下,她住在亲戚家,隐姓埋名生活在别处。
  乐乐刚救回来的时候,会告诉妈妈有人要杀自己全家,特别痛苦的时候胡乱抓自己的头发,半夜常常做噩梦惊醒。她的病无法治愈,一旦疲劳和抵抗力下降时就会复发。
  难得见上女儿一面的唐慧,用短信和电话跟她保持联络。“有时候她会从学校突然打电话来,打通了也不说话,就在电话里哭。”唐慧回忆说,“我也不说话,就陪她一起哭。”
  为给女儿复仇,唐慧踏上一条漫长的路。
  2008年4月,女儿的案件进入公诉程序,有七名被告。其中一人是强奸并拐卖乐乐的首犯,二人为洗浴中心的老板和老板娘,余下四人曾经轮奸乐乐,情节严重。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并上诉。
  案件经历两次发回重审,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来回审理了三轮共六次,直到2012年的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才算获得最终结果。
  终审有两人被判死刑,其余被告被判无期或有期徒刑。这不是唐慧最想要的结果,她多次对媒体说,“我希望他们都死”。但她对这个结果也表示接受。
  “作为一个母亲,我觉得他们这些人当然都该死,他们都符合判处死刑的条款,只不过现在这个法律(主张)可杀可不杀的都不杀。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作为受害人母亲的心肯定希望他们死,哪怕死一千次一万次都不过分。但是,你也不能左右法律。同样,法律也不能左右我的心。就是这样,不能不接受。”她对人民网记者说。
  “调查组的结论对我来说很重要”
  终审判决下达后两个月,永州市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下达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的决定,将她送至湖南株洲的白马垅劳教所。此事引起社会舆论轩然大波。关押唐慧8天后,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复议撤销了劳教决定,她被释放。
  在此期间,湖南省委政法委宣布成立调查组,对唐慧反映的强奸、劳教、“假立功”、洗浴中心老板娘与警界人士关系等五方面问题进行调查。
  此前唐慧主张的办案过程中种种渎职枉法行为,因为时过境迁,已经很难通过常规程序追究。调查组的成立让她看到了希望,律师和不少媒体记者也劝她偃旗息鼓,不要再上访,相信省委调查组会“给你一个公正”。
  这四个月,唐慧虽然仍在四处奔波,但已不再上访。不过,她也始终没有回到普通人的生活中去。
  她仍然没有工作,家里靠丈夫在工厂打工的薪水支持,孩子仍与她分居两地。偶尔,她也会去独居的母亲家坐坐。过去曾是老板娘的唐慧忙于做生意,跟母亲的关系有点疏远,但家庭遭遇巨变之后,她觉得,慢慢能跟母亲说上话了。
  母亲不识字,唐慧为女儿写的每一份材料和申诉书,母亲都要求一个字一个字念给她听。唐慧在这一点上激烈地拒绝她,两人吵架,哭泣,家里亲戚也都站在母亲一边,不明白唐慧为什么不回应母亲的关心。“他们真的不知道,把那些东西念出来有多痛苦,”唐慧红着眼睛说,“孩子遭遇的事情都必须要写得很详细,我写下来都那么痛苦了,我怎么还可能把它们念出来,念给她听?”
  面对镜头或记者的时候,只上到小学三年级的唐慧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偶尔还会冒出一些只有书本杂志上才出现的词汇和说法,态度也自然。但没人说话的时候,她会凝视着一个地方,发很长时间的呆。她只有被搭话或者被提问了才开口,走路时也总走在人背后。
  跟记者约好的早晨,唐慧会迟到;要去政府机关或出远门之前,她连续几夜睡不好觉。她不多的朋友都是上访中结识的同伴,在一起说说话当作慰藉。
  跟本地许多同龄妇女不一样,唐慧不打牌不打麻将,说自己几乎没有爱好,没有业余生活。“心里特别痛苦的时候”,她就唱歌。这一点女儿随她,曾经爱唱歌跳舞的小姑娘,回来以后性格大变,但有时会在半夜,一个人唱起歌来。
  她做了不少努力想回到正常生活中来,上一次的努力是开一个花店。那时,在诸多逐渐成为她朋友的律师和记者劝说下,她已经差不多放弃了上访。但花店还在室内装修阶段,计划就被突如其来的拘留和劳教打断了。
  “有一次,胡(益华)律师跟我说过很多,他也劝我,放弃这条路算了。但是那一次我哭得最伤心,我努力想忍住泪水但是忍不住,我放不下。他们不给我劳教的话,我本来决定已经放下了。”
  这一次,她则把能否过上正常生活的钥匙,放在他人的手里。
  “调查组的结论对我来说很重要,如果能给我一个公平公正,从此以后我不再踏上这一条坎坷的上访之路,我会重新过上生活,带上孩子,远离我的故乡。如果说调查结果不公正的话,也许我的这一生都毁在这里,我放不了。”
  “复核下来,我们才能重新开始”
  2012年12月23日,唐慧到达北京。
  她还有不少事要处理。除了面见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处的审判员,陈述自己对女儿案件死刑复核的主张和请求以外,她还希望去一趟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的接待处,因为这两个地方对下级机关的渎职枉法行为都有监督权,可以提起针对性的审查。她现在对这些法律规定已经背得很熟。
  她自己的劳动教养国家赔偿程序也正在进行中。11月5日,唐慧向湖南永州市劳教委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元,并要求其书面赔礼道歉。按程序规定,最迟于明年1月5日,永州市劳教委将会对她的申请作出答复。
  在她眼里,所有这些事情中,真正有决定性意义的,还是两名被告的死刑能否核准。她如此赤裸裸地追逐对方的死,毫不避忌法律所主张的公平和轻刑主义。律师告诉她,死刑复核的期限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通常都要半年,有的甚至长达几年。
  她很着急:“希望最高院能尽快复核下来,因为这是关系到我和女儿重新生活的开始。复核下来了,我们才能重新开始。”
  人民网记者 刘茸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12-28/44462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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