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007|回复: 0

[各地报道] 充当“红娘”拐卖妇女 潜逃十五年终落网

[复制链接]
战士 发表于 2012-8-23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太原8月23日电(郝晨辰 吕晔)日前,重庆籍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网上逃犯陈某被大同车站派出所民警查获。    侯问室里,46岁的陈某一脸懊悔,想想自己一家五口其乐融融,却因当年瞬然间贪图小利的私心,不仅对别人造成伤害,也打破自己生活的宁静。
    1998年32岁的陈某正当壮年,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凭着自己勤劳的双手,起早贪黑,已将老婆孩子接到了自己在河北省芋县打工的矿上定居,生活虽清苦依然,却对未来充满了信心。这年6月底,老乡刘某找到陈某说有个老乡王某过来打工,没找到工作也没住处,看能不能先住在陈某家还能顺便帮陈某的妻子做家务。身处异地,一听老乡分外亲的陈某毫不犹豫让王某住在了自己的家中。可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工作是那么的难找,王某携带的仅有盘缠已逐渐用完。一日闲聊中,王某说自己也不想再回老家,希望两位老乡充当“红娘”,帮自己介绍对象,两位老乡满口答应。一周后,老乡刘某突然对陈某说:“山西广灵县某一农村有人想买妻,年龄虽然稍微偏大些,但听说人还算老实,要不就将王某介绍过去,咱们还能赚些钱。”
    虽然,当时也曾犹豫,但对放在眼前的利益,陈某心动了。于当年7月5日将王某引见给了中间人,而自己得到了4000元的好处费。虽然,事情已过去将近十五年,但陈某至今提起仍悔恨不已,良心的谴责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自己。陈某表示一定接受法律的制裁,好好反省,为自己赎罪。

来源链接:http://www.sx.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2-08/23/c_112815710.ht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6-17 09:04 , Processed in 0.038380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