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获悉,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长治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案,已有最新进展。以苏爱红为首的18名被告人,因犯拐卖儿童罪,分别被法院判处两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并处数目不等的罚金。 经查,2011年5—6月间,苏爱红通过电话联系广东上线,坐长途汽车运送3个婴儿至长治。随后,苏爱红让其胞哥及丈夫开着微型工具车从高速路口或长途汽车站接上婴儿,当天就将婴儿运至长治市郊区店上村附近的乡间公路上,卖给从河南安阳林州市来的买家。因苏爱红参与拐卖儿童3人3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其胞哥和丈夫因运送婴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3年,并处相应的罚金。被告人黄焕苗于2011年5—6月间,伙同其他被告人将3名婴儿分别介绍卖至河南安阳林州市和山东滨州等地,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该案中18名被告人相互勾结,同外省犯罪分子相互联系,将长子、长治县等地或广东运送来的婴儿拐卖至河北邯郸、河南安阳、山东滨州等处,共拐卖儿童8次8人,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记者 辛戈)http://sx.people.com.cn/n/2012/0924/c189147-17515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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