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瘸腿小飞燕再现海口行乞 “养父”称不想被关注(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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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发表于 2012-10-2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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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脚畸形,小飞燕只能靠“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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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飞燕内翻畸形的脚


  “养父”带残疾女童流浪乞讨,公安、民政部门及网民热心人多次援手救助后仍重返乞讨,让人费解

  10月10日,在公众视野中消失了三个多月的丐童“小飞燕”和其“养父”王军现身海口明珠广场前的大英天桥继续行乞,并且“小飞燕”双脚受伤。在热心市民的举报下,记者、120医护人员、海口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先后赶到现场救助。伤口包扎完毕后,王军拒绝了救助站可以提供买车票回家和住院治疗的建议。

  2011年2月,一场由公安、民政、琼豫两地媒体、医院、社会爱心人士等多方共同介入的丐童“小飞燕”救助行动至今让人记忆犹新。在各界的努力下,2月19日“小飞燕”踏上了的返乡之路。然而,一年后的2012年6月,“小飞燕”却突然重返三亚行乞,引起舆论哗然,为了躲避关注,9月17日他们悄悄辗转来到海口。

  一个市民不愿看到的事实呈现眼前:社会干预无力,救助束手无策,带伤的“小飞燕”被重返乞讨,“养父”王军对媒体的公开承诺最终食言。为什么强大的社会干预和救助,却依然无法阻止丐童“小飞燕”回流乞讨的现实?时至今日,这样一个巨大的问号落在了众多关注此事的市民心中。

  -本报记者林莹 敖坤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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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王军带着小飞燕在坡博市场门口乞讨。


  【最新事发现场】

  怕在三亚被“关注”“小飞燕”辗转海口行乞

  10月10日下午四点,“小飞燕”和她的养父王军乞讨的身影,出现在了海口市明珠广场前的天桥上。“小飞燕”两只脚踝的伤依然没有好转,溃烂严重。

  一位好心的市民路过,看见了小飞燕脚上的伤,于是拨打了120以及海口市救助站的电话。随后,这对父女被送到了海南省农垦医院东湖分院。

  "小飞燕"的脚是先天畸形,内翻,双脚外脚踝严重溃烂,表面已有组织坏死的迹象。”护士长小兰说。

  当晚,医院为“小飞燕”做了简单的包扎,并为父女俩提供了免费晚饭。由于王军拒绝了救助站的救助,医院表示可以留下父女俩,但是王军表示自己在海口有“家”。

  当晚21点左右,王军带着“小飞燕”回到了自己的“家”位于海口市府城博雅路内的一处出租屋。

  今年9月,王军和“小飞燕”从三亚来到海口,在9月17日交了房租,王军说,这里是今年他在海南的第二站,第一站是三亚。

  王军家的房间不大,里面除了一张床,一个崭新的蚊帐外,其他几乎什么都没有。

  在他们的床上,铺上了很多硬纸壳,王军说,由于小飞燕曾经患有脊柱下裂,没有治好,大小便都没有什么感觉,所以小飞燕经常会尿床。

  “我每天都给她洗,给她换上干净的"尿不湿",一个"尿不湿"就是30元。”

  三亚曾经是王军与“小飞燕”多年行乞的地方,之所以悄悄辗转海口,王军坦言不想再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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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120救护人员现场为“小飞燕”包扎脚伤。

  【调查追问】

  是职业乞讨?还是“生活所迫”?

  王军未能兑现承诺,“小飞燕”再次沦为丐童。

  “老乡看到我就问,咋又回来了?我说不回来能干啥?”说起这,王军显得很平淡。

  “我也没办法,家里地少,也没啥活干,还得照顾小飞燕,这样下去也没有经济来源,我不能在家饿死吧?”对于再次出来乞讨,王军甚至并不认为是错误的,“这是生活逼迫啊!谁不想待在家里啊?”

  这到底是真的是王军所说的“生活所迫”,还是他职业乞讨的需要?

  解读王军的行为,让一些接触过他的人很难形成一个定论:一方面利用“小飞燕”进行乞讨,一方面对孩子也很贴心照顾。

  带残疾养女乞讨,是照顾她还是利用?

  王军出生在1958年,妻子已经去世好多年,有三个儿女,大女儿已经出嫁;二儿子在郑州打工,一个月工资有一两千块钱。三女儿在一所职业技术学校读书,“每年的学费都是好几千”。

  王军说,我收养的“小飞燕”患有双足畸形症,肛门脓疮等病症,她不能像正常幼儿一样行走和大小便。虽然“小飞燕”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是小飞燕作为“在一口锅里吃饭的人”,他不能抛弃她。

  这也被王军认为是可以顺理成章拿“小飞燕”来乞讨的理由。

  “这样也赚钱了,也照顾这个小孩(小飞燕)了,抚养了她,也顾家了。如果在家里,我又找不到活干,啥都没有。在这里过生活,有衣,有房,还可以照顾了她。”对于利用“小飞燕”来乞讨,王军并不以为难堪,“我又不是管人家要,我只是在那里坐着。我给她还准备了一个板车,她坐着累了,还可以躺着,可以休息一下。”

  据之前采访的媒体调查,王军带“小飞燕”在三亚乞讨时,旺季一天的收入可以达到100-200元,人少时有时一天几十块钱。由此,他一个月乞讨收入最好时可以达到数千元,相当于一份目前在劳动力市场正常工作的收入。

  常带小飞燕治病是真心疼爱?

  一个7岁的小女孩,让她整日在街头乞讨,王军说:“这也不公平,但是这样是没有办法的选择。”所以他更“疼爱”小飞燕了。“我在这个孩子身上操的心,比我那三个孩子总的还要多。”

  由于“小飞燕”曾经患有脊柱下裂,大小便经常失禁。“小便是有点感觉的,但是大便就不怎么知道了。”“小飞燕”眨着眼睛,认真地对记者说。

  “感觉他们的感情很好,他爸爸也很照顾这个小孩。”这是省农垦医院东湖分院护士长小兰对这对“父女”的印象。小兰说,对于医院提出“小孩要静养,换药,不能去乞讨了,这样才有助于伤口的愈合”的治疗方案,家长就不配合了。

  王军也多次带“小飞燕”去就医。

  2011年,从三亚回到河南老家后,带着三亚市民的捐款,王军还带着孩子去北京为孩子看病。用他的话说,为什么选择来海南乞讨,也是因为“这边天气暖和。上次冬天回家,她脚就被冻伤了呢。”

  有3个子女为什么还执意收养女童?

  据王军介绍,在河南老家,王军也让孩子去村里小学读书,王军则每天负责接送孩子。然而对于读书小飞燕却没有什么渴望,“同学们要打我。”“小飞燕”显得很委屈。

  “平时乞讨的时候,人不多了,在路边我就教她写字。”“小飞燕”会写的这几个字便是王军教育的结果。

  “怎么又去了啊?”

  当听到“小飞燕”又回海南乞讨的消息时,王军河南老家所在地王皮溜镇派出所负责人费明华一阵惊讶。王军所在小厂行政村的村书记王家中也告诉记者:“帮他办了低保后,我也常常劝他不要乞讨了,在家里干干活,帮人盖盖房子什么的,也能赚到钱的,也能很好的生活下去,可是他就是不听。”

  费明华介绍,考虑到王军不符合抱养条件,家庭比较困难,同时还有三个孩子,因此无法为“小飞燕”办理办理户口。

  没有抚养能力为什么不送福利院?

  多次受到救助的“小飞燕”重返乞讨,既然没有能力抚养,为什么不把孩子送福利院?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征认为,不能排除王军是在利用孩子作为乞讨工具,赚取金钱,有职业乞讨的成分在里面。对于小飞燕,应该由民政等相关部门采取救助措施,予以帮助,让“小飞燕”去福利院。

  “他这样继续乞讨的话,我们可以考虑将孩子送到周口市的福利院去。”对于王军再次踏上乞讨之路,派出所负责人费明华表示,王军再次出来乞讨没有尽到好好照顾孩子的义务,可以考虑将孩子送到福利院。

  “他现在这样乞讨是涉嫌违法的,我们可以联系河南周口市的福利院,并出具证明,与民政部门一起协调配合送到福利院去。只要他一回来,我就办。他这样在外面乞讨,也不好,给我们乡亲丢脸。”与此同时,王皮溜镇民政所的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他们也曾多次劝告王军不要乞讨,“但是他就是不听。”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如果派出所可以出具相关证明,他们可以协调将孩子送往周口市福利院,让孩子脱离乞讨路。

  然而在采访中王军说认为,一个月低保一百块钱不到,连孩子的尿不湿都买不起,咋个生活?

  带收养残疾女童乞讨就没有办法管吗?

  有网友提出,可以考虑实施“流浪儿童国家强制收养制度”。他们建议政府部门强制收养这类儿童,剥夺其监护人的监护权,由国家统一抚养,让他们回到课堂,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福利院可以强制收养“小飞燕”吗?记者采访中得到否定的答案。

  海口市福利院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只能采取动员、劝说等方式,劝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或者回家,因此要尊重乞讨者本人的意愿。

  他说,“小飞燕”的情况应该回到当地民政部门,并由当地民政部门送往福利院等机构。送去福利院之后,她可以享受相关政策,接受疾病治疗,以及入学机会。

  “而职业乞讨者往往都不会接受救助,那样的话,就阻碍其赚钱了。”该工作人员也坦陈了一个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尴尬现实。

  关于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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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林莹 敖坤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新闻来源链接:http://roll.sohu.com/20121028/n3559018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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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碰嘴鱼 发表于 2012-10-29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飞燕6年反复乞讨被"救" 凸显救助管理尴尬

  10月11日,“小飞燕”与王军在出租屋。
  10月23日,王军带着小飞燕在坡博市场门口乞讨。一位阿婆送了两个橙子。
  父女俩6年间游走往返在乞讨和被“救”之间,回流乞讨遭遇救助管理尴尬
  不妨梳理一下“小飞燕”近年来反复被网友市民协助救助但又反复回流乞讨的事态“路径”。
  2006年8月,一岁多的妮头(当年“小飞燕”的称呼)跟着父亲在上海乞讨的一个多月,睡过医院走廊也睡过路边花坛,网上一群年轻妈妈在经过二十几天不懈追踪后,资助这对父女住进了旅馆,随后豫沪警方介入调查,上海青年报曾以《网友救助周口患病女童遇尴尬豫沪警方联手调查》报道此事。
  当时有上海网友将“小飞燕”的乞讨照片上传网络,引起热议,一些上海网友自发组成“拯救宝宝小组”为“小飞燕”和王军提供救助,上海的一家医院收治“小飞燕”,并为她做了脑积水手术。术后,“小飞燕”又在爱心人士的帮助下被送进了上海的一家社会福利院,而王军则被爱心人士引荐去做快递工作,并可随时去看在福利院生活的“小飞燕”。王军回忆称,当时的那家上海福利院设施齐备,条件优越。
  就在网友和热心人士认为“小飞燕”终于找到了一个好归宿时,“小飞燕”的“养父”王军却做出了一个意外的决定,在“小飞燕”被送进福利院1个多月后又将她领了出来。王军说“在那里,孩子腿脚不好,总被其他小孩揍。”接回女儿后,王军就将自己快递的工作辞掉,接着带着“小飞燕”在上海流浪,街头乞讨。“在全国这么多地方乞讨,唯独上海人给的钱最多。”王军回忆说,若不是因为上海要召开世博会,他和女儿会一直留在上海。
  2007年10月,王军带着“小飞燕”回到了河南周口老家,在家里呆了一段时间后,又和女儿“转战”武汉、哈尔滨等地继续乞讨,期间还曾数次返回周口老家。
  2011年,王军带着“小飞燕”在三亚步行街行乞,再次被网友发现。公安机关曾一度介入调查。
  当年2月,在众多热心人士和相关部门协调帮助下,小飞燕和“养父”王军获得万余元爱心捐款,并顺利返回河南周口老家。王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承诺“再也不让女儿乞讨了”
  然而直至5月,“小飞燕”又再次出现在三亚的街头,继续行乞。随后为了躲避“关注”,王军甚至将女儿带到了海口。
  10月23日,小飞燕在乞讨的间隙学绘画写字。
  【对话王军】
  如果“小飞燕”去了福利院 我只有去捡破烂
  对于小飞燕的未来,王军不敢多想,也不愿多想。王军心里明白,这样的乞讨对于小飞燕是不公平的,然而看着“老家周围都盖的是楼房”,王军还想多赚点钱。以下是记者与王军的对话:
  记者:如果小飞燕一直跟着你乞讨。小孩是有记忆的,长大了她就会记得,记得她7岁在乞讨。
  答:这样绝对对孩子不好,这不是生活逼的吗?
  记者:如果把她送到福利院呢?
  答:要她愿意去啊!一说去福利院,她就哭。
  记者:如果小孩去了福利院了,她不乞讨了,你也不能去乞讨了?
  答:我只有去捡破烂了,也不能干什么重活了。
  记者:你觉得哪个好?
  答:都好,都自由。捡破烂脏,这个也脏。
  记者:现在有什么打算吗?
  答:没啥打算。
  记者:有没有想过今年什么时候回家呢?
  答:今年,我没打算回家。不打算回家。去年小飞燕的脚给治好了,回家后脚又冻坏了。
  记者:那你今年冬天回不回家呢?
  答:今年冬天没打算回去。在这(海口)一个月,还上三亚。
  记者:如果现在又有人送你回家呢?
  答:在家没有住的,没有人照顾(小飞燕),我还要来。我不能在家饿着呗。
  记者:如果有人给你找个工作呢?一个月也有一两千块钱。
  答:找工作也可以。小孩有个人照顾就可以了。
  记者:把小孩送到福利院呢?
  答:这样也可以。
  谈话结束,已经是深夜10点半了,王军告诉记者,他要早点休息,明天他得出去“赚钱”,因为第二天刚好是周末,出来逛街的人会多一些,这样得到的钱也会多一些。
  10月23日,记者再次接到举报,王军带着“小飞燕”在坡博市场乞讨。
  10月10日,海口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抱着“小飞燕”随120救护人员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深度观察】
  立法空白 靠乞讨致富?
  学者建议,考虑立法对职业乞讨中的危险行为采取强制管束
  媒体关注、救助站、公安、福利机构等主管部门单位介入、社会爱心人士救助,一张庞大的社会干预网络却无法改变“小飞燕”6年来的乞讨路。问题在哪里?其表象的原因和社会原因是什么?这对海南进行流浪乞讨人员的科学管理,尤其是对“职业乞讨者”的管理提出了怎样的考验?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政协委员:
  乞讨致富助长了乞讨者的意愿
  “小飞燕”重返乞讨的表面原因是其养父利用其乞讨造成,但其背后的社会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福利院、救助站的管理服务水平、法律约束的空白以及职业乞讨者管理的缺陷。
  省政协委员代红长期关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并多次在全省两会上进行建言。她认为,“小飞燕”被遣返后又重新乞讨的现象不足为奇。她说,作为职业乞讨者他们将乞讨作为一项职业,上班就是去乞讨,下班了也和我们一样,可以去玩,去唱去跳。在他们看来,他们只是工作性质不一样而已。如果,相关机构只是一味护送乞讨者回家,而不是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那么他们极有可能再次走上乞讨之路,而这无形之中也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他们的乞讨是不计成本、不计劳力的,只要放下脸面,他们就可以从中获益。好心的市民利用一次小小的“爱心”,但是乞讨可以滴水成河、赚取财富,而这无形之中也助长了乞讨者们乞讨的意愿。
  学者观点:
  对职业乞讨应严管
  律师刘长征也表示,由于目前对于乞讨这一块儿的立法目前依然还是一片空白,我们现行的法律也并没有禁止乞讨这一说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没有禁止就是允许的。但是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来讲,“小飞燕”应该是得到保护的,不能任由其沿街乞讨,但如果其养父没有采取暴力等行为胁迫乞讨,那么适用管理的就只能行政拘留,最后并未能根本根治。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李迎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在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下,仅靠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说服教育很难遏制乞讨现象。并非所有流浪乞讨人员都是救助对象。对于符合《细则》规定情况的贫困流浪乞讨人员,政府总体上应该持“宽容”态度,并予以及时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而对职业乞讨应该予以“严管”,并积极劝返;对操纵乞讨的行为应当予以打击,及时解救被操纵者。分类管理流浪乞讨,需要社会管理者专业化、精细化地推进管理,深入调查了解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情况,这对于及时发现职业乞讨、被操纵乞讨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有很大帮助。
  背景新闻
  海口“职业乞讨人员”比例占救助人员的30%
  重复救助管理或存制度缺陷
  据海口市救助站副站长陈之联介绍,目前在海南乞讨的人员中,以河南、安徽、贵州等地为主,这部分人中可以分为两类,一部分称为“流浪乞讨人员”,另一部分称为乞讨人员。他们的主要区别是,流浪乞讨人员是那些真的流浪、无依无靠的、没有居住场所、无能力返乡、无力维持生活的人员,这一部分人员在生活中确实有困难。比如:出来工作钱包丢了,工作没找到,盘缠用完了等原因造成。他们是我们应当给予临时救助的人群。
  但是另一类是乞讨人员,也可以理解为职业乞讨人员;这部分人是把乞讨作为一种职业,一种赚钱的方式,他们并不需要救助,但是到了快过年了,或者想回家了,他们就到救助站,找我们送回家。
  “目前,从我们的救助情况来看,以乞讨为职业的乞讨人员比例占到了30%。这部分人也构成了我们重复救助人员的绝大部分。”陈之联告诉记者,由于职业乞讨人员已乞讨为职业,因此被送回家之后会再次返回乞讨,进而再次找到救助,因此被称为“重复救助人员”。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并没有对同一个人重复求助有什么规定,只要主动求助,救助站没有依据拒绝救助。http://news.0898.net/n/2012/1029/c231190-17641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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