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杜萌马利民
来自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提供的相关资料披露: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展开追查时,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和巨大的社会压力:
近年来,随着拐卖活动市场化特征更加明显,非法买卖婴儿价格从最初数千元上升至数万元,暴利刺激这类犯罪活动增加,拐卖儿童尤其是男童的案件有所抬头;
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加大,犯罪嫌疑人也在不断地变换作案方式,犯罪手段更加狡猾。从事拐卖活动犯罪的组织形式正逐步由单独作案、临时纠合作案转向职业化特征明显的团伙犯罪;
人贩子多以家庭成员为主,纠合众多的亲戚、邻居、朋友,形成内部分工明确,办证、拐卖为一体,购、运、销“一条龙”,组织化程度日趋严密的犯罪团伙;
拐卖婴幼儿犯罪活动由主要搭乘火车、长途汽车等方式逐步转变为或包租汽车等多种交通方式,并将在大站上车改为中途或者小站上车,由雇佣人员抛头露面,人贩子进行幕后操作。
参加解救被拐卖儿童的办案民警深知,由于贩卖儿童中间环节非常多,你介绍我,我介绍你,解救工作难度极大。一名资深民警向记者透露,有时候若抓不住一两个中间人,很可能就永远失去解救孩子的最佳战机。
今年是首个国家反拐行动计划——《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收官之年。作为中国第一个国家级反拐工作的指导文件,该项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提出:
“健全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
“过去叫打拐。”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胡钢对前去采访的记者解释说,反拐与打拐含义不同,打拐只是反拐工作的一部分。打拐工作侧重于公安工作,反拐则强调了政府职责。
胡钢既是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还担任着四川省政府反拐办副主任之职。“反拐工作是一个完整的锁链,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民生到社会管理,它需要将工作触角深入千家万户,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胡钢说,现在强调的是民生。妇女、尤其是儿童被拐后没能找回,这种骨肉分离的痛苦势必伴随亲属终生。
记者注意到相关制度推广的如下历程:
2007年年底,《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012)》颁布,四川省公安厅按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在征求省级32个相关单位意见后起草实施意见。
2009年6月,四川省建立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厅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厅级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2009年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
2009年年底,根据中央《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试行)》的有关精神,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试行)》。
2010年年底,四川省制定《被拐卖及失踪儿童快速查找和解救工作规范》,建立了多警种合成作战对拐卖失踪案件快速反应和前期处置机制,这一规范出台后受到了公安部领导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2010年,四川省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将打拐列入十大目标任务之一,并提出了“三个90%”的要求——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现案破案率达到90%以上;解救被拐儿童妇女达到90%以上;当年上网人贩子抓捕率达到90%。
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打拐科科长吴荻告诉记者,“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一是拐卖妇女为人妻的案件逐年下降,二是盗抢拐卖儿童案件明显减少。”
来自四川省公安厅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
自2009年4月9日以来,全省共立拐卖儿童妇女案件9129起,破案7732起(包括20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30余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打掉拐卖犯罪团伙1067个,刑事拘留5102人,抓获在逃人员1153名(包括2名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36名省厅督捕逃犯),解救被拐儿童3753名,解救被拐妇女3214名,采集DNA样本4000余份。
在回答四川省近期打拐工作的重点目标这一问题时,吴荻说,四川省已经形成了一个由公安、媒体、反拐志愿者多方组成的联席机制,在今年继续保持强力打击高压态势的局面下,社会化反拐工作需要大力推进。
(本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新闻来源链接:http://news.163.com/12/1030/06/8F1VU2SR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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