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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乞丐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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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12-31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philip87181.blog.163.com/blog/static/4404370720078244193263/

还是一个多月前。

     暑假刚开始不久,就来了石家庄,说是工作也好,说是学习也罢(我自己倾向于理解为玩),前前后后在这个闷热的城市度过了多半个假期。

     记得是刚刚结束在风云GPS实习的辛苦的一周后,和大爽去石家庄最繁华的地段——以火车站为中心的闹市区(不愧是传说的火车拉来的城市)闲逛。

     在回家的途中,看见一个乞丐在街边乞讨。是一个年轻的乞丐,一个年轻的女性乞丐,她有身孕。当时天很热,我不知道具体温度会是多少,我只是感到自己已经被太阳晒的快晕了。她跪在地上,低着头,她的面前有一张人们已经司空见惯的纸,纸上的内容不看都能猜到大概,小孩就是父母双亡,少年就是辍学多年母亲卧病在床,老人就是子孙不孝身有重伤,女人就是身体虚弱丈夫命丧。这张纸也不例外,上面写的也是一些惨痛的经历和现在无法摆脱的现状。近距离看着她,我决定我应该给她点帮助,因为她是个孕妇。(当然我不能确认她一定是,姐姐如果你真的是请原谅我的猜疑。)如果,我是被骗了,也是心甘情愿的,因为她是个孕妇。我想,其他的人是假的可能性比较大,那这样的是最低的。一个女人不管她以往做过什么,当她成为一个母亲的时候,她的所想所做一定会把她的孩子放在第一位,这就是母爱。

     这位乞丐呢?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在街面上跪乞是很容易出事的,她还怀着孩子呀。她不为她自己想想,也一定会为她的孩子想想吧。那她仍选择这样,那纸上写的也许就是真的,或许她被那种控制乞丐的犯罪组织胁持了,她是被逼迫的。我不能再往深想了。

     我给了她一元钱,仅仅一元。

    我确实可以给的更多,但多少是多呢?五十,我身上的全部。几百,我几个月的积蓄。还是向她打听她的地址,每个月给她汇钱?首先,我还没挣钱呢,我花的不是我自己的钱。其二,如果她是真的,我竭尽全力不一定能帮的了她,更何况,我没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其三,如果她是骗我的呢?我这时就想问问我们的“征服”呢?他们在干什么呢?那些救助站,那些……,还有那些……,他们都在干什么?他们是不是应该借助他们的权利来让我们知道这些乞丐的真假。假的用法律来严惩。真的则发动社会来为他们真正的做点事情。我知道一些人见到乞丐是会有恻隐之心的,但他们怕被骗。如果,“征服”能够把去伪留真的工作做好。乞丐会回归他们的生活,我们的爱也不会越来越冷漠,对别人的信任也会提高,互相的信任。这只是我年轻的想法而已。对“设回”谁都有许多话说,还是说自己吧。

     我的一块钱只能表明我的态度,对实质上没有任何的帮助。

     我的想法是这样。也许现实是虚假的,是冷酷的。我们不能让我们心中的美好的纯真的想法随着阅历的增长逐渐消失。

     以后我可以挣钱了,也许给他们的会多一些。

     这些都是我当时的想法。

     可当我读过《中国周刊》上的一篇文章后,我才知道我的做法是错误的。

    

­

          王铁

      

      2007年9月

 

从一个乞丐想到的2

     这是一篇让我思考的文章。内容写的并不单单是乞丐的事,而是乞丐这个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被贩卖的儿童。

      听到“人贩子”“拐卖”这样的字眼,我们大多想的可能是受害者被卖到边远的山区,成为买主的儿子或媳妇。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他们还有更悲惨的遭遇。这篇文章叫《宝贝,我们回家》作者:何晓鹏。

      如果你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希望你能认真的阅读这篇文章。谢谢!

     这是这篇文章的地址:http://www.chinanewsweek.com.cn/2007-08-13/1/8672.shtml

    这是文章中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地址:http://www.baobeihui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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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文章后,心里很不平静,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我从中找出我思考的一段。

        

       在通化,张宝艳发现市里会不定期出现很多行乞的孩子,他们大部分在5岁到8岁之间,在地上垫块胶布,以手代脚在地上行走,但看起来,他们应该是健全的,他们来得突然,人数也多,不久又会突然间都不见了。张宝艳觉得这些孩子是被人操纵的。

  这样的感受,秦艳友也有,他曾见到几个孩子一起在街上走,其中两个孩子的胳膊都是从小臂处齐刷刷断掉的,“其实很久以前,有人跟我说过,很多孩子不见了,是让人拐走了,然后把孩子弄残疾来获得大家的同情心。当时我不相信,觉得人不能这么残忍吧。后来我在大街上看到的很多孩子恐怕真是这样的。”

  在宝贝回家网站上,就可以看见不同的孩子在身体上相同的部位有着相似的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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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新闻周刊》的这段文字旁边是有一幅照片的,上面是志愿者在街上作宣传,有一个红色横幅标语,“拒绝向乞丐施舍”,我开始很疑惑,但想到上面的这段文字,我突然明白。

       我给予的一元是罪。

       在网上也搜了一些关于“该不该施舍乞丐”的帖子,这些文章的重点都放在自己是不是被骗,自己的施舍是不是助长了懒惰,和抒发假乞丐比自己还有钱的愤慨上。还有人觉的即便有假的乞丐存在,当遇到年老的乞丐或残疾的乞丐应该给予帮助。

       错!错!错!不要给乞丐一元两元的施舍!不要!

       那些拐走的孩子被弄成残疾,被推向街头,他们就是犯罪分子的商品,是赚钱的工具。那么商品怎样赢利呢? 是购买。一天,你看见街头上断臂的小女孩行乞很是可怜,你给了她十元钱。你有没有想到,正是你完成了犯罪的最后一步。犯罪分子利用你的同情心,以摧毁一个小女孩的方式得到了利益。

       “那么我不给小女孩钱,她也不能恢复健康,而且也许她会挨饿。”

        小女孩会得到30%的分红了?太天真了。 不管你给多少,你的钱全部进如禽兽的口袋。

         那你意识到你的施舍会使更多的孩子被拐卖,被致残了吗? 你完成了最后一步,那么这个罪恶的产业链就完成了。设想,这个小女孩因为卫生条件和非人的虐待死去。但禽兽们知道他们的市场还有,他们会怎样?

         我很乱,让我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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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2-31 16:04
看了你的想法,我也很乱,我们这个不断发展的国家,到底怎样才能让人贩子消失掉,让孩子更加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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