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因担心被拐卖的儿童的哭闹声被别人听见,罪犯竟然将年仅4岁的小女孩从三楼窗户推下,幸好窗外的大树挡了一下,小女孩摔到地上后仅受轻伤。12月18日,贵阳市中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拐卖儿童罪判处这名未成年的万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8年3月30日16时许,被告人万某(女,作案时16岁,贵阳市人)在贵阳市油榨街某单位宿舍区内,以捡玻璃瓶卖钱用为诱饵,将被害人小娟(化名,女,4岁)、小宇(化名,男,4岁)诱骗至贵阳市富源北路她家附近一女厕内,准备将二人拐卖。由于小娟哭闹不止,万某便对其打骂恐吓。但小娟仍然哭个不停。因担心被人发现,万某将小娟从位于三楼的女厕所的窗户推下。幸运的是小娟被窗外一棵大树的树枝阻挡后才跌落倒地,后经法医鉴定,小娟所受损伤为轻伤。万某从三楼看见小娟仍在地上哭,便带小宇离开现场,之后万某与小宇在富源北路菜场附近走散。
附近住户听见小娟的哭声后,出来看见受伤的小娟,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4月1日,万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拐卖儿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万某因小娟哭闹而将其推下三楼窗户,致其受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鉴于万某的犯罪行为未遂,且致被害人小娟受轻伤,其犯罪时又系未成年人,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