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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偷不了电缆就“偷”孩子 无锡首例拐卖儿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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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11-2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电缆不敢偷,拐卖孩子贼胆大。无锡市首例拐卖儿童案11月22日在锡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拐卖案的两名被告人都是80后。24岁的杨某、23岁的杨某坤和23岁的王某均是云南昭通人。今年6月19日,杨某在福建泉州一工地打工,接到老乡杨某坤(另案处理)的电话,与他商量来无锡一起偷盗电缆卖钱。  6月23日,两人在无锡碰头了,暂住在杨某坤以前待过的一处拆迁工地———查桥后四房。租住地楼下还住着一对夫妻,他们有个叫小强男孩,刚刚2岁。起初,两杨一直商量偷电缆,但又考虑到电缆是国家的,万一被抓要吃大官司的。就改变了主意,想来想去,脑筋竟动到楼下那个小男孩身上。两人商量杨某坤负责偷小孩,杨某联系买家。杨某知道远房亲戚王某有卖小孩的路子,杨某坤就给王某发了一张小强的生活照,并称找到买家后会分给他好处费。王某很快报出了价格,称有一买家肯出3.5万元。6月30日,杨某与杨某坤二人故意搬到查桥街上一家旅馆。此后,杨某坤多次去那处拆迁房门口的草丛里蹲点。
  7月2日中午12时许,杨某坤趁小强正在门口玩耍的时候,把孩子抱了就走,然后给杨某打了电话。杨某迅速找来一辆接客黑车。两天后,两人抱着小孩辗转到了福建与王某见面。之后,三人将小孩带到福建南安市省新镇买家尤某那里,谎称小孩是杨某坤哥哥的孩子,因为家里穷没钱养活。尤某检查小孩身体后,给了三人4万元,又另外给了三人一份400元的“红包”。案发后,7月16日民警赴福建将小强救回。
  11月22日庭审时,主审法官询问杨某:“你是否有孩子?”“如果别人偷了你的孩子,你会有什么样的心情?”自己有一儿一女的杨某当庭流泪称自己错了。公诉机关认为,杨某、王某以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归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建议处以10-12年的有期徒刑。法庭将择日宣判。(于洋)
http://js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2/11/23/015317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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