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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两名拐卖儿童嫌疑人被捕 辩称只想给孩子换户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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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2-11-26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个云南老乡合伙,从无锡偷盗一名两岁男孩,并以4万元的价格将其拐卖至福建。其中两名嫌疑人归案,11月22日在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受审。1988年出生的嫌疑人杨某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另一名嫌疑人王某23岁,也有一个四岁大的女儿。两人都说很爱自己的孩子,可是为了获得好处,不惜拐卖他人的孩子。对此,杨某竟在法庭上称,这是“给他(孩子)换户人家过更好的生活。”  老乡合伙偷盗男童
  今年6月19日,在福建南安市省新镇打工的云南人杨某接到了老乡李方(化名)打来的电话,电话里李方约杨某一起到以前干活的工地附近偷电缆线卖钱。
  6月23日,杨某坐火车来到无锡。“李方带我来到查桥他以前干拆迁的工地房子里。我们住的楼下有一对小夫妻,带着一个2岁的小男孩冬冬(化名)。”
  两人住下来后,李方带杨某去工地上踩点看要偷的电缆,“一看到是国家电缆,我跟他说这么大的事我不敢弄,要吃大官司的。”因为杨某的反对,偷电缆的事暂时作罢。但两人还商量着要想办法弄点钱。
  “李方跟我说,楼下的小男孩跟他很熟,可以把他偷走,让我联系买家。”杨某想到暂住的福建南安市省新镇有人买小孩,朋友王某也曾讲过可以卖出小孩。于是联系了王某让他找买家,并答应事成后给王某好处费。
  同样只有小学文化的王某也是杨某老乡,他原本在省新镇从事安装空调工作。听说30多岁的尤某夫妇婚后不育,想要领养个男孩,王某找上了门。“我对尤某说,有个2岁的男孩父亲死了,母亲拿了抚养费跑掉了。孩子扔给叔叔,叔叔自己有小孩抚养不起,所以要将男孩送人。”听了这样的故事,尤某夫妇信以为真并且动了心,提出要看看孩子的照片。李方偷偷拍下冬冬的照片发给了王某。尤某夫妇对照片里的孩子很满意,双方商定以3.5万元的价格“成交”。李方嫌钱少,但在尤某夫妇的坚持下,还是让步了。
  拐来男童4万元成交
  李方和杨某开始着手实施偷孩子的计划。为了不引起冬冬父母和旁人的怀疑,6月30日,两人以外出打工为幌子离开了拆迁工地,住到查桥的一家小旅馆。
  根据分工,李方负责偷孩子。7月2日中午时分,杨某接到李方的电话称“得手了!”于是杨某找了一辆黑车,接上李方和冬冬直奔苏州火车站。第二天一早,三人从上海坐动车到了泉州。
  让他们庆幸的是,冬冬和李方相熟,因此一路上不哭闹,也没有引起他人的怀疑。到了泉州,两人抱着孩子转车抵达省新镇。
  7月4日早上,和王某碰头后,三人带着冬冬一起来到尤某家。
  因为怕买主知道孩子是偷来的,三人分工,由李方扮演了冬冬的叔叔。看到冬冬后,尤某夫妇很是喜爱,主动提出给4万元抚养费,并签订了一分转赠协议。
  事发当天中午,冬冬家人发现冬冬不见后,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经走访排查,警方锁定了李方等人有重大嫌疑。7月16日,无锡警方远赴福建,在省新镇出租屋内分别将杨某和王某抓获,但李方至今仍在逃。年幼的冬冬也终于被警方带回了亲生母亲的身边。
  “给孩子换户好人家”
  在昨天的庭审中,杨某和王某虽然承认自己参与了拐卖儿童,但是却以种种理由试图推脱责任。
  当法官问杨某,“你自己有儿有女,有没有想到如果你的孩子被抱走,你是什么感受?”杨某竟然称,“冬冬的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问,还打骂他,我们给他换户人家过更好的生活。”记者问王某,四岁的女儿知不知道他被抓了?他摇摇头,记者又问他,以后准备怎么跟女儿讲?他沉默了……
  本案的审判长、锡山区法院少年庭庭长赵晓燕说,案发后第一时间,和冬冬一起玩耍的邻家4岁小伙伴曾告诉他母亲“冬冬不见了”,可是没有引起孩子家人的注意,也没有当即寻找。应该说,孩子的母亲作为监护人,没有完全尽到责任,在客观上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据悉,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陆媛)http://js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2/11/23/0153108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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