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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孕妇邓某拐卖两岁男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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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于哥 发表于 2009-1-1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罗建安、记者罗时刚报道:自己怀有身孕,即将成为人母,却狠心地拐卖他人子女。9日上午,新建县人民法院对邓某拐卖儿童及盗窃案进行公开审理。审理后主审法官随即当庭宣判,数罪并罚判处这名狠心女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现年34岁的邓某是南昌县塘南镇人,好逸恶劳,喜欢赌博。2002年3月初,邓某因缺钱花,动起了拐卖儿童的歪脑筋,并四处打听买主。同年4月1日傍晚,邓某流窜至长堎镇礼步湖小别墅附近时,见一名两岁男童独自在外玩耍,且无人看管,遂起了歹意。邓某迅速将男童盗走后,藏于自己在南昌市区的出租屋内。

  作案后,邓某又多次联系买主,有的买主对男童出价甚至超过了两万元,均因离邓某的卖价相差太多而没有交易成功。后经公安侦查人员和被拐男童家属的多方努力,案件终于得以侦破。

  据法官介绍,财迷心窍的邓某在作案期间,其自身也怀有好几个月的身孕,即将成为人母,其当时的行径实在是太狠心了。另据记者了解,邓某除了贩卖儿童的罪行外,还曾于2007年10月2日,在新建县生米镇偷盗了3头耕牛。9日庭审时,邓某表示自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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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2 11:01
这个女人真是心狠,不怕自己生下的小孩也遭受同样的命运吗?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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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 发表于 2009-1-12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不配做母亲,生下了孩子也不会带给孩子榜样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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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3 20:56
是啊,她不是不配做母亲,根本连人都不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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