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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退休教师在汉状告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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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于哥 发表于 2009-1-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01月17日06:0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李无恙)9年寻子,耗尽家产。老河口市小学退休教师袁桂华将接受儿子收容遣送的武汉市救助管理站、十堰市救助管理站告上法庭索赔43万余元。该案前日在武汉市中院开庭。

  64岁的袁桂华诉称,2000年3月,儿子李宏伟(又名李伟)离家出走来汉,4月1日被武汉市收容遣送站(即现救助管理站)收容,4月11日儿子被遣送至十堰收容遣送站,十堰方签收盖章后,接收包括李宏伟在内的8名被送人员,之后让其自行离开。至今其子下落不明,后被法院宣告死亡。

  事发当年,袁桂华将武汉市收容遣送站诉至江岸区法院,要求归还儿子。此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历时4年袁均败诉。但袁仍不懈申诉,2006年省高院对此案发回重审。去年10月,江岸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的收容遣送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李宏伟死亡与收容遣送无直接因果关系,判决驳回袁的诉讼请求。

  袁桂华提出上诉,此案前日在武汉中院二审开庭。袁的代理人称,十堰市救助管理站接收的武汉遣送人员叫李伟,系四川广安人,该李伟与李宏伟不是同一人。另外,武汉市救助管理站应将李宏伟遣送至老河口,而非十堰市,“两救助站理应对李宏伟之死担责”。

  武汉市救助站称,该站与十堰市救助站办理遣送交接手续,收容遣送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十堰救助站称,李宏伟自行要求离开,救助站并无违法之处。

  庭审结束后,法官组织调解,武汉市救助管理站表示愿补偿袁桂华3至5万元,袁表示赔额过低,调解未果,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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