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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建专职部门打击拐骗流浪儿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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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1-2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2012年12月31日讯 “到2012年年底,我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现在,长沙市街头仍能见到流浪儿童乞讨的现象。”今天,长沙市政协委员刘岳提交了“关于严厉打击拐骗流浪儿童乞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提案,建议长沙市相关部门成立专项组织,严惩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  刘岳称,经过他的调查、走访与了解,利用流浪行乞儿童的犯罪行为主要存在如下特征:具备团伙犯罪性质;榨取未成年乞讨所得;摧残儿童身体,令其表演“酷刑杂耍”, 博取市民同情。
  因此他建议:市、区县(市)级公安机关成立打击利用流浪儿童行乞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领导小组,与治安、城管支队(大队)合署办公,各级政府下拨一定专项费用,集各警种之力,合力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对五一广场、黄兴路步行街、火车站等重点地段,安排专人,组织专岗,对组织流浪儿童行乞或意图拐骗儿童的可疑人员进行盘查,确认流浪行乞儿童的身份、来源,开展摸排和侦破。
  部门反馈
  我省两年救助两万流浪未成年人
  记者了解到,湖南省从2011年第四季度开始,专门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的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0300人。针对流浪儿童回家“一送了之”的状况,湖南省正式实施“送回家并得到妥善安置”项目。 目前,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开通了专门的全国首创的无节假日24小时救助电话800-878-6042。来这里的流浪儿童大部分是公安局送过来的,也有小部分是市民送过来的。对于无法联系到家人的,则由儿保中心进行照顾,并想办法帮助他们回归社会。■记者 李琪 王文 实习生 杨柳青青
http://news.xinmin.cn/shehui/2013/01/02/17936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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