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考因火灾死亡7名孤儿的事件,引起持续关注。 9日下午,民政部正式回应兰考事件时表示,将积极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鼓励公民收养孤儿,并把民间收养纳入监管。此举对于全国60多万的孤儿们意味着什么?江苏的相关情况又如何? 南京一年仅一两个家庭合法领养 曾有人形象地比喻过我国的收养现状:中国几乎每家儿童福利院门口,都有两支隐形队伍,一支在遗弃孩子,一支在苦盼孩子。 “这个说法虽然夸张,但不无道理。在南京,一年最多也就一两个健康儿童被领养,有时一个也没有。”南京市儿童福利院院长朱洪告诉记者,近几年,共有858对家庭排队领养儿童,然而,可供领养的孩子屈指可数。 “我们院目前有孤儿618名,今年收养了204名,去年220名,但其中只有两名是健康儿童。而中国家庭几乎都要求领养健康、聪明、漂亮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占孤儿的比例不足2%。这2%看上去正常的孩子,也不敢保证他们在精神上没有疾病。有时,孩子被领走后,经过详细检查还会发现疾病,被送回的情况时有发生。” 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目前,国内的残疾孩子多由国外家庭领养。相对而言,国外家庭领养范围比较宽,除智障、传染病正在传染期的和瘫痪的儿童,其余儿童他们都愿意领养,送回的情况几乎没有。朱院长认为,一方面是西方国家的收养观念所致,另一方面,也与国外的社会保障有很大关系,在北欧一些国家,孩子的医疗和康复享受很多福利。 “私下收养”后患无穷 家庭通过合法渠道,收养不到健康孩子,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国家孤儿和弃婴中,健康孩子太少呢? “事实恰恰相反,大量的孩子被走非法渠道的家庭私下领养了。”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李宁宁表示,目前国内民间非法收养猖獗,占到收养比例的90%以上。很多家庭收养的孩子是捡来的,甚至是买来的。还有一部分家庭,把收养孩子当做领取国家“救济”的一种手段……这些事实收养,在全国各地大量存在。 在一些地区,医院甚至形成了买卖弃婴的中介组织。遇到孩子一出生就被遗弃,医院并不报警,更不会送给国家福利机构收养,而是由非法中介组织找好下家,把孩子当商品卖掉了。 “私自收养,后患无穷。兰考事件虽是一个极端个案,却反映了目前的收养现状。最终受伤最重的,还是这些可怜的孩子。”李宁宁说,近几年常出现这样的案例,未办合法手续的民间事实收养,侵害了孩子上学、报户口等正常权益。有些孩子甚至成年了,要结婚了,还没有上户口,耽误了孩子的未来。 事实上,“私下收养”就像潘多拉的魔盒,还在引发一系列的人间惨剧。“正因为有这样不正常的‘市场’,才导致国内拐卖儿童案件高发,没有需求,就不会有人铤而走险。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拐卖儿童,杜绝兰考事件,就要先杜绝非法收养。”李宁宁说。 家庭是孤儿的最好归宿 日前,南通市民政局传出消息,将为5个申报收养的家庭做打分评估。这里,将诞生江苏第一个通过评估形成收养关系的家庭。而此前,这一做法在全国都是空白。 去年7月,江苏率先试点,在南京、连云港、南通、常州试点收养家庭评估制度,并将在全省推广。在试点城市,民政部门通过约见、面谈、家访、走访等办法,对收养人的收养动机,对其经济、婚姻、健康状况乃至品德品行进行考察,收养人的性格心理也是一项指标。 “打分,不是分越高越好,还有‘一票否决’制。比如,有吸毒、酗酒、赌博甚至虐童倾向的家庭,都不能收养。对于已经形成的事实收养,调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收回其抚养权。该标准的制定,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前提。”但李宁宁仍有期盼,认为必须修改立法,明确“不走程序的收养”是非法的,并明确责任主体,比如由公安、民政等部门负责,发现非法收养应依法剥夺其抚养权。 我国现行的收养法是1998年颁布的,对收养人的界定、非法收养人的处罚,以及查处非法收养的责任主体,只有模糊规定。顶层设计的漏洞,直接导致了收养乱象。民政部也表态,将推动新的《收养法》出台。 有关专家还呼吁,爱心家庭能否考虑收养残疾孩子;民政部门对收养关系,不能仅登记了事,还应跟踪走访;孩子不能适应的,国家应收回抚养权。同时,国家应对收养残疾孩子的家庭产生的医疗康复费用给予补助,这样才能形成健康的收养渠道。 “儿童最大的福利,是家庭。”李宁宁说,国家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的模式,肯定比不上父母家庭对孩子的呵护。回归家庭,也是全世界都认同的孤儿的最好归宿。孩子不是东西,是生命,不能有一丝草率。期待我国的收养制度早日走上规范法制的途径,实现孩子利益的最大化。(龚倩 唐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