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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浪儿童“走出去”多接触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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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1-19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拓玲)在我市“两会”召开前夕,昨日,团市委组织召开“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研究讨论 “流浪儿童帮扶救助”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市流浪乞讨青少年的社会教育及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多重原因造就“流浪儿童”群体
做好流浪儿童的帮扶救助工作,首先要思考形成流浪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原因。据了解,有关未成年人流浪原因的调研结果显示,青少年流浪人员因家庭贫困外出流浪者约占50%;因厌学贪玩离家流浪的约占20%;因家庭父母离异、死亡或服刑离家出走,家庭暴力或被家庭遗弃的约占20%;被拐卖诱骗的约占10%。因此,发展家庭经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举措对于加强救助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市二十六中教师杨筱冰表示,家庭分布在每一个社区中,不能缺少社区对流浪儿童的关注。建议政府可以充分利用街道、社区资源,在街道、社区设立救助点,做好辖区内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工作。
市政协委员张志宏表示,我们现在“收留实施救助确认身份帮助返乡”这一救助模式,特别容易出现“二次流浪”,因为孩子缺乏应有的心理疏导。她建议要更注重流浪儿童的心理教育,一方面救助站应配备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对这些孩子进行疏导教育;另一方面,可实施互动教育模式,即可根据流浪儿童年龄段,联系当地学校学生、企业员工,请他们“走进来”,和流浪儿童交流互动;同时要经常组织流浪儿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让他们通过“走出去”多接触社会,不再孤单和自卑,并帮助他们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呼吁出台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条例


作为一名律师,市人大代表王午生表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出,应最大程度地保护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及受教育权。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针对流浪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规,建议应尽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条例》,明确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责任,理顺和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工作关系,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提供及时有力指导。
据悉,参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把会上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形成质量高、操作性强的提案建议带到“两会”上,呼吁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青少年事务,重点关心青少年群体的发展问题。
作者:拓玲
http://news.163.com/13/0119/05/8LIEAGM7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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