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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色魔把幼女骗到家里七天数次强暴领刑九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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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2-2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义网广西1月31日电(通讯员 张建宏 吴式兵)见12岁的女孩赶圩独自一人回村,同村中年男子心生邪念,以帮拿农具到他家为由,将幼女骗到自己家里,恐吓威胁幼女不许回家,在长达7天的时间里数次强暴。2012年2月21日,广西桂平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杨觉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现年44岁杨觉雄,桂平市白沙镇景德村农民,2011年8月3日下午,杨觉雄见同村12岁的女孩小琳(化名)赶圩独自一人回到村里,顿生邪念,以帮拿农具到他家为由,将幼女小琳骗到自己家里,并按排在三楼与自己女儿一起住,8月6日晚23时许,杨觉雄上到三楼,打开女儿住的房间,见只有小琳独自一人在床上睡觉,便窜进房间对小琳实施猥亵,小琳惊醒后吓得大喊救命,这时,杨觉雄怕被聆居听到,扯下小琳的衣服塞进其嘴里,并用事先准备好的布条捆住双手,对小琳进行强暴,事后,杨觉雄恐吓小琳说,不准把和他睡觉的事情告诉任何人,也不准回家,否则就杀了你。小琳受到威胁惊吓后不敢走出杨觉雄家房间,又没有反抗能力,只能呆在杨觉雄家里任其凌辱强暴,8月7日、8月8日,杨觉雄又连续两个晚上频繁对小琳进行催残,发泄自己的兽欲。小琳的突然失踪多日,急坏了父母,亲朋家、同学家到处寻找未果。
  8月10日下午,父母在杨觉雄家里找到了小琳。见到父母小琳放声大哭,讲出了杨觉雄强暴她的事。父母听后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天,色魔杨觉雄被公安机关抓获。
http://www.mzyfz.com/cms/yifaxingzheng/fazhigongzuo/gongzuodongtai/html/1459/2013-02-02/content-656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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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云 发表于 2013-2-3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畜生,真正的畜生,怎么不强奸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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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4 00:39
阉割!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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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5 04:43
太轻了吧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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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5 20:11
这应该是死刑啊,他自己也有女儿,竟然这样禽兽,五马分尸都不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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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hmy 发表于 2013-2-8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就认为中国对强奸罪的判刑太轻了,尤其是对末成年少女的猥亵。只有采取严厉的处罚,就象犯毒一样,抓住就是死刑,这样才会让人想犯案时,有一丝的顾虑,而减少更多的无辜受害者。
看了真的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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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1 10:51
杀了.这样人浪费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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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1 20:05
立即腰斩,心理变态的混账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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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1 23:59
像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话说?绝对的死刑!他知不知道这对小女孩有多大的打击,心理阴影,有多少女孩受不了这样的侮辱,恶毒的流言,以及一辈子无法释怀的伤害去自杀!这不是强奸罪,是等同于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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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3 00:10
怎么能怎么轻应该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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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4 00:43
杀了他。如果法律判不了他的死刑。那受害者是父母就直接杀了他这个连畜生都不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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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5 05:17
他吗的他怎么不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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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5 18:08
畜生,不要脸的,怎么不是死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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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5 22:28
我见过非常贱的人,但从没见过想他这么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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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八喜 发表于 2013-2-18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枪决,为民除害,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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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8 18:34
这种畜生,你要有陪审团,100%枪毙,最好是炮烙,五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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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9 16:24
这种畜生就是杀他100次也难减心头之恨,世界上为什么要造这种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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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20 11:23
同意 以上说法,我们国家对强奸罪判刑太轻,应该是死刑最好,都不知道这样对一个小女孩有多大的伤害,简直是间接杀死了这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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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20 12:30
判9年 对一个小孩的伤害多大 判死刑这才对

假如被强奸的是高管的女儿呢?法官的女儿呢?

法官怎么判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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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21 16:24
这些幼女现在的处境太危险了,请量刑在重些,这些女孩心里留下了多大的阴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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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21 21:29
把他给阉了;让他还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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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21 21:53
就像那些年只要是挂上强奸的边就墙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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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22 11:29
在中國,所有強奸犯統統槍訣,這個法官該回家種地去,只鋼棺材,赤佬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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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28 15:23
应该五马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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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1 15:41
没有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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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2 19:58
9年后他又可以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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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3 15:41
太恶心啦!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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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4 16:07
这种禽兽不如的东西,才判九年,不宰了示众着!应该用硫酸一点点的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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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8 18:44
说实话强奸的人最不能容忍,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不强奸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人还留在世上有何用,强奸幼童的要枪毙,真的判的太轻了,到时候放出来了让这孩子长大了碰见了让人家怎么活,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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